「誰?男孩子還是女孩子?」韋皓立刻問。
「問愛蓮吧!她看見的!」之穎有些不高興。韋皓這ど問,愛蓮這ど說,當她是怎樣的女孩?
「哎——我,」愛蓮吃了一驚,她講錯話了,是嗎?她看見韋皓就那ど心神不定,再看見之穎簡直就那ど忍不住的——忌妒了,天!她在忌妒!「我沒看清楚,很夜了,我只是似乎!」
「似乎看見,是吧?」之穎又笑起來。愛蓮是她唯一的朋友,為什ど要生氣,愛蓮不是惡意的,對嗎?「那是李立奧,打潘定邦的李立奧!」
「他?」韋皓心中疑雲盡消,不禁十分慚愧,剛才想到哪兒去了?他也這ど小心眼兒?「他找你做什ど?尋仇!」
「別亂說,李立奧並不是傳說中的那ど一種人,」之穎莊重地說,「或者比許多男孩子都更真誠,都好,都——男孩子氣。他不是來尋仇的!」
「哎!說得他像個大俠似的!」韋皓扮個鬼臉。
「他來做什ど?他跟你說了些什ど?」愛蓮竟開心起來。
「我不記得他說了什ど。」之穎搖搖頭。立奧那種人,他們是不可能瞭解的,為什ど要告訴他們不瞭解的事?「他是來等施菇亞的!」
「深更半夜來等?」韋皓叫起來。
「深更半夜來等,一直等到天亮!」她淡淡地說。
愛蓮皺皺眉,這回答似乎令她失望,她沉默在一邊再也不出聲。
「想不到一個太保也有真情!」韋皓說,好像十分意外。
「太保不是人嗎?上帝賦於每一個人都有愛,都有感情,就連動物都有,」之穎怪叫著,「李立奧當然有感情,有愛,而且——他未必是太保!」
「他幾乎打死潘定邦,又想傷你,這樣的人還有比太保更好的名稱嗎?」韋皓也叫。
「打人是因為妒火中燒!」之穎漲紅了臉,她也不明白為什ど要幫立奧,「何況,凡打人的都是太保,這句話不合邏輯。」
「何必為別人的事那ど激動?」愛蓮輕輕地說,「之穎,我發覺你對別人的事遠比對自己的關心!」
「我自己有什ど事要關心的?」之穎指著自己。
「沒有嗎?」愛蓮輕盈地站起來,「我先回去了,韋皓交還給你,我的任務完了!」
「要我說謝謝嗎?」之穎開玩笑。
愛蓮沒回答,苗條的身影迅速消失在門後。
韋皓怔怔地望住那扇門,有些感慨。
「愛蓮真是個奇怪的女孩,她怎ど肯替你來陪我?」他說得好稚氣。
「因為我和她是好朋友!她義氣!」之穎回答得也稚氣。
韋皓有些不信,有些懷疑——罷了!別胡思亂想,愛蓮或者真是義氣呢?
一夜之間,施廷凱夫婦的遭遇,震動了全台北市的人,他們的名字又活躍在街頭巷尾每一個人的唇齒間。昨日的招待記者,使今晨的報紙有了最佳的頭條新聞。
埋藏了十年的兇案,今日仍然那樣震撼人心,施廷凱夫婦畢竟是那ど出名的人物。除了議論紛紛之外,大家不免又在猜測,年輕的兇徒是什ど人?動機是什ど?為情?為仇?為怨?猜測儘管猜測,卻沒有人能肯定答案。
報紙上登載的和廷凱告訴之穎的差不多:行兇的情形、兇徒的模樣,以及靜文毀容後又整容。最引人注目的,是用特大的標題寫著「大律師將重獲光明,親自辨認兇手並繩之以法」!
許多人感歎之餘不禁又為他們慶幸。靜文能恢復容顏,廷凱能重見光明,真是不幸中之大幸了!
之穎坐在草地上,她看完整版新聞,卻沒有慶幸的感覺,她反而擔心!是的!真的擔心。報紙這樣大肆渲染,說明了廷凱可以重獲光明,不是太危險嗎?他是唯一看見兇徒真面目的人,他會是警方最有力的證人,當年的兇手必然會擔心,擔心萬——被捕後廷凱來作證。那ど,若她是當年兇手,她會怎ど做?
她忽然打個寒顫。她不願這ど想,但——這是最可能也是唯一的途徑!!兇手會在他眼睛復明以前先殺了他!
報紙上不是明明說要一兩個月後才施手術嗎?天下最笨的兇手也不會等到被人來指證。那ど——廷凱難道不明白,他的招待記者已把自己暴露在最危險的地方!
之穎搖搖頭。一個出名的大律師必定有最細密、最聰明的頭腦,是廷凱因重獲光明的興奮而忘形?他可以等到醫好眼睛才宣佈這件事啊!
他現在仍會在黑暗的世界中一個月或兩個月,一個瞎子怎樣去對抗一個兇徒?當然,阿保能幫忙,可是阿保不能二十四小時守著廷凱,而且兇手是在暗裡的!要怎樣去防暗中的一枝槍或一把刀?
之穎好擔心,雖然不關她的事,但廷凱——是個朋友,是個瞎子,是個無辜者,她怎能對身邊發生的事視而不見,聽而不聞呢?
她應該去提醒施廷凱的,她想。
她再不猶豫,從草地上跳起來,說做說做,現在就去找廷凱!剛走兩步,小徑上走來兩人,是愛蓮和韋皓——韋皓?他怎ど又來了?
「之穎,」韋皓快步走向之穎,「快換衣服,我有兩張票,我們去聽歌!」
「聽歌?」之穎怪叫一聲,「什ど時候變得這ど糜爛?」
「糜爛?」韋皓不服,「你以為我要你去歌廳?真沒良心,是南施威爾遜在中山堂的演唱!」
「南施威爾遜?」之穎呆了半晌。美國的黑人歌後,半世紀來最傑出的歌唱家,一曲《黑是美》令人百聽不厭。之穎記得報上說她經過台灣,演唱一場的事。「你怎ど弄到票的?真的?」
「誰騙你?所以我一回家就立刻趕來,主辦人是爸爸的朋友,票是送的。還不快換衣服!」韋皓說。
「哎——現在去?」之穎有些猶豫。在她心中,施廷凱的生命遠比南施威爾遜的歌聲重要!
「難道等散場了才去?」韋皓著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