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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 頁

 

  「自殺?!」方亦言大叫。「我不是自殺,我是不小心從我書房的窗台摔下來。我 為什麼要自殺?」

  它的最後一句話只是飄在空中的聲音,當他說了「窗台摔下來」,不知何故,他的 身形猝然消失。

  而他手中的白上衣便墜落地上。

  至少他「走」了。

  那件白衣上干了的血漬,這時分外觸目驚心,亦方看著它,沒有勇氣撿起來。

  她可能再也不敢穿它了,她恐怖地想。

  珍儀張口結舌望著方亦言消失的地方。

  隔了半晌,她喃喃道:「原來鬼是他。他就是鬼。」

  說完,她軟哼了一聲,昏倒在沙發上。

  施公和冰淇淋因為發覺另兩個室友沒有逃出去,冒險折了回來,兩個人躲在門邊探 頭探腦。

  「鬼走了。」亦方說。

  他們這才放心進屋。

   「咦,蒸魚怎麼在這兒睡?」

  「剛剛被鬼嚇昏的。」

  「嘎?隔了這麼久才昏啊?」施公拍拍珍儀的臉。「要不要把她救醒?」

  「拜託,你別吵她,讓我安靜一下吧。」冰淇淋倒在椅子上抱怨。「好不容易一個 鬼走了,我得喘口氣。」

  「亦方,你怎會惹上個鬼的?」

  「你們跑到哪去了?」

  「還說呢!我們沒命的跑,簡直像馬拉松。突然發現你和這條魚都沒出來,我和施 公以為你們准完蛋了。」

  「我們是回來救你們的。」

  「可是冒著生命危險的喲。哎,對了,你怎麼把鬼趕走的?」

  亦方苦笑。「他自己忽然就不見了。」

  「他會不會再回來呀?」冰淇淋緊張地四下張望。

  「希望不會。」亦方揉揉太陽穴。「另一個就很難說了。」

  施公和冰淇淋同時跳起來。

  「還有一個?!」

  「我想起來了!」冰淇淋大叫。「我跑出去的時候,的確有另外一個人,不,鬼, 站在那裡。哦,我的媽呀!我是不是從他的身體穿過去的?」她驚駭得花容失色。

  「他不是鬼,他是人。」亦方沮喪地歎一口氣。「一定是我爸爸告訴他這裡的地址 。」

  旁邊兩個人對看一眼。

  「你爸爸叫一個人扮鬼來嚇你?」施公問。

  「你要做第二條蒸魚是不是?」冰淇淋白他一眼。「她爸爸要她相親,她千方百計 的躲,他乾脆叫那男人上這兒來找她啦!我說得對不對?」

  「應該是吧。」亦方又歎一聲。

  「我真是越來越佩服我的智慧了。」冰淇淋得意完,懊喪地喊:「哎呀,我都沒把 他看清楚。」

  「你差點從他身體穿過去哪,不錯啦!」施公嘲弄她。

  「不管了。」亦方半自語地喃喃。「我要睡覺。我累死了。」

  「什麼?你還睡得著啊?」

  亦方擺擺手,走向臥室前經過地上她的白上衣,她不禁打個寒顫。

   但奇怪的是她不很在意方亦言的鬼是否會再來,她擔心的是駱擎天。

  ※※※

  「駱先生,令尊的電話,你要接嗎?」秘書小心翼翼地詢問。

  為這位最年輕、成就最卓越的企業界第二代接班人工作了四年,秘書不曾見駱擎天 像今天這樣。

  像一道蓄勢待發的低氣壓。

  而駱擎天向來不把任何私人情緒帶到辦公室。

  「不接。」他簡答,仍面窗而立。

  「但是……」

  「謝謝你。沒事了。」

  秘書不再多話,帶門退出。

  這一生,似乎鮮少有什麼事或人會令他亂陣腳、失理性。

  他的一干朋友常取笑他出生時必然嘴裡含著一本字典,裹面只有兩個字:冷靜。

  然而他竟為一個女人神魂顛倒,念念不忘。在他見了她的相片以後。

  相片是她得到碩士學位時和言致中合拍的,父女倆站在一起,她足足高了她父親幾 乎一個頭。

  「一七八公分。」言致中告訴他女兒的身高時,好像說著她在醫學院、研究所的成 績,和她在醫界備受矚目的成就一樣,驕傲、得意萬分。

  那是駱擎天第一次去言家。他還記得他當時多麼不耐煩地希望事情趕快結束,多麼 竭力控制自己不要看令他感到度秒如年的時間。

  他心不在焉地聽著言致中的聲音,表面上維持著適當的禮貌;這對於他不是難事。 他不記得有沒有面露微笑;那不重要。

  然後言致中拿她的相片給他看,他應酬地接過來,打算盡人事說幾句稱讚的話,便 得體地告辭。

  她竟遲到超過半個小時,沒有一通電話打回來交代理由!而他畢竟很忍耐地聽她父 親歌頌她的豐功偉業,聽了三十分鐘。

  他曾經在二十分鐘內談妥一筆九位數的生意。

  但是那張相片奪得了他全部的注意力。

  對見多識廣的駱擎天來說,在他眼裡,言亦方不算美。吸引住他的,是他的眼睛。 她的 眼紳。

  後來他一直忘不了,那雙深褐眸子裡的冷漠傲色,和她笑時微微上揚的抿著的唇洩 漏的不耐煩,彷彿在對拍照的人無聲地喊:可以結束了吧?

  他甚至做了一件他自己都深感震驚的事。

  他趁言伯父不注意,把那張相片連框偷偷放進他的西裝口袋。

  現在相框在他辦公室抽屜,相片則在他口袋的皮夾裹。

  他從偷它那天起便一直隨身攜帶。他把她父親的部分剪掉了,僅留著她。

  彷彿她是他與生俱來的秘密,曾經遺失或遺忘,如今尋了回來,只要有機會,他使 拿出相片。看她千萬遍也不厭倦。

  後來他發現,相片裡她的神情,她笑容底下隱藏的不耐煩,及那一點傲氣、那一點 故意顯現的冷漠,和他幾乎如出一轍。

  只從相片就能看見一個人的內心?未免荒謬。

  只看見相片,就對一個女人朝思暮想,又豈是他的作風?

  總之,他和自己爭議了兩個星期,決定再給她一次機會。

  好吧,他也不太甘心她不把他放在眼裡的事實。

  她竟然拒絕和他見面哪!

  雖然一開始礙於父命難違,他才非常勉強赴約。

  好,他承認,第一次,他就是想見她本人。不為什麼,就是非見她一面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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