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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4 頁

 

  但是他呢?

  於嵐打了一個冷顫,允寬的聲音立時在身後響起,「有點冷是不是?你穿得太單薄了。」

  何止是單薄而已啊?我需要一件盔甲。於嵐苦笑—下,盔甲有什麼用?最大的敵人是她自己,來自她的內心。「是誰像命運一樣驅遣著我?是『自我』跨在我底背上。」她又打了一個冷顫,允寬輕輕歎息一聲。

  「回房去加件衣服吧,小霧,別感冒了。」

  她望了他一眼,迷迷茫茫地走出圖書室,手裡緊緊抱著的,還是那本泰戈爾詩集。

  她愛他,她到了現在才知道……

  於嵐厭倦地調開眼睛,把這篇愛情小說推到一旁。已經進入十一月了,台北的陰濕簡直觸手可及,在這樣灰色的天空下,著實叫人無法提起工作興致。於嵐歎了口氣,自已知道這些都不是理由。允寬真的才回來兩個星期而已嗎?她搖搖頭,再次勉強自己去讀桌上的小說。心神不寧已夠糟糕,她可不能因此而影響到自己的工作,這篇稿子,昨天就應該審完了,她卻一直拖到現在。於嵐看了一眼牆上的鐘,還有半小時才十二點,她埋下頭去,開始聚精會神地工作。

  這是一篇纏綿悱惻的愛情故事,正是她目前最不想碰觸的那一種。於嵐勉強將它看完,便即陷入沉思中,小說的結構、文筆、可刊登性……一時間全被她拋出了腦外,直到一陣敲門聲將她驚醒。

  差五分十二點,於嵐納悶著來人會是誰。今天是週末,哪—個人不是急著下班呢?也許是既嵐?但既嵐從來不曾如此斯文過,進她辦公室還敲門……這些想法電光石火般在她腦中一掠而過,於嵐簡單地說,「請進。」

  推門進來的是趙允寬。

  當然是他,於嵐微微挑起一邊眉毛,「怎麼是你?哥哥呢?」謝天謝地,她的聲音和往日一樣平靜。

  「他下午有個應酬,陪客戶吃飯去了。」

  於嵐點點頭,開始默不作聲地收拾桌子,允寬看著她和細膩的動作,忽然開口問道,「一道吃中飯好嗎,小霧?」

  於嵐微微一僵,沒有說話,允寬懊惱地嘖了—聲,「呆,我幹麼問你,等你上了車,我把車往外一開,嘿嘿!」

  於嵐忍不住白了他一眼,「你確定你留學的地方是德國而不是阿拉伯嗎?」她問,「我們的女權什麼時候低落到這步地了?」

  「我不認為綁架行動和女權運動之間有什麼相關,」允寬笑著說,「再說,強盜也可以保有完美的騎士精神,照樣為女士拿外套、拉椅子。英國有羅賓漢,中國有楚留香。」

  於嵐一時間啼笑皆非,忘了和他辯駁:騎士精神並不等於女權運動。

  「怎麼樣,小姐,你自己選擇被綁架的地點吧?」他淘氣地看她,然後又加了一句,「其實,吃過午飯,我還有事要請你幫忙。」

  於嵐戒備地看他,允寬搖了搖頭,「我餓死了,先去吃飯,好不好?」

  他要不說的話,就算拿鐵錘也敲不開他的嘴。於嵐拿過皮包,走了出去。

  允寬進來的時候,並沒有把辦公室的門帶上,依舊留下半公尺寬的空隙,於嵐—拉開門,就看到好幾張臉同時轉過去,各自作出忙著收拾桌子的樣子,她忍不住皺了下眉頭,也懶得再去和他們打招呼,自顧自地昂著頭向外走去。

  「吃過飯以後,陪我去買點東西好不好?」允寬切開碟子裡的明暇,「我很不會挑禮物,尤其是送給中年婦女的禮物。」

  「啊?」

  「你媽媽的生日快到了。」

  「你怎麼知道的?」

  「從既嵐那兒問來的。」

  於嵐放下了刀叉,「不對吧?」她說,「我不認為我哥哥會告訴你這些。尤其是,當你的動機如此明顯的時候。」

  「我有什麼動機?」

  「『聊以報德』的動機。」於嵐搖了搖頭,「真是的,允寬,哥把你當自己兄弟看,你住我們家裡,就沒有必要這樣見外呀!還特意問生日,送實禮物一—。」

  「小霧,」允寬打斷地,「你為什麼要這樣想呢?如果你的家人真是我的家人,送他們生日禮物也不能算什麼『聊以報德』,不是嗎?你送自己母親生日禮物時,也不會朝這方面去想的,不是嗎?」

  於嵐沉默了—下,「我道歉,」她勉強自己微笑,「我大概是一—是人情往還的圈子裡打滾太久了。不過,我還是不能想像,你會直截了當地對既嵐說:嘿,你家裡的人生日都是什麼時候啊?」

  「呃——老實地說,我並沒有那樣誠實,允寬承認道,「我騙他說我正在研究星座占卜。」

  於嵐看著他—對狡黠的眼睛,垂落在前額那—綹微擲的黑髮,真是一點脾氣都發不出來,「趙允寬啊,」她笑著搖頭,「我要把你怎麼辦才好?」

  「陪我逛街!」

  他們去逛了街,看遍商店裡所有奇怪與不奇怪的禮物。

  於嵐其實也不是個會挑禮物的人,尤其當沈太太什麼都不缺的時候,不過忙亂了一下午,也總算塵埃落定。於嵐看著他吩咐店員將一條項鏈仔細包裝起來,微低著頭的側面寧靜溫和,而自己站在他身側。她突然臊紅了臉,這不正是人間的情侶或是夫妻嗎?羞不羞啊,這樣地胡思亂想!在他眼裡,我只是朋友,又是妹妹……不能讓他知道自己還愛著他!不能讓他知道!於嵐咬緊了下唇,但是為什麼不能讓他知道呢?

  ——因為他表現得太飄忽,因為你有自尊。重要的是,你不敢再相信他!

  是的,因為你不敢再相信他,你不知道他會不會再度抽身而退,使你又一次傷痕狼藉,你也不相信自己還有能力再承擔一次這樣的絕望。沈於嵐啊,你是個貪心而又膽小的女子,只能在患得患失中作永恆的擺盪。可笑的是,你只敢用這種方式處理自己的愛情。如果說這就是愛情酸澀苦楚的部分,那你又為何不能接納安全且無刺激性的人物呢!例如孫毅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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