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哈妮·Hone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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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9 頁

 

  喲荷,牽手了牽手了,他們終於牽到手了!

  哇,她的手好嫩、好軟……

  哇,他的手好大、好燙……

  哇,好緊張好緊張,冷汗熱汗輪流冒,胸口磅磅磅炸響!

  「走走走,快走快走!」「士官長」還是不滿意地吼。

  除千峰滿腦轟亂,熱血沸騰,不該「激動」的地方也有了反應,只差沒踢起正步,以示謝意。

  祥馨的手綿綿軟軟,好好摸,因為牽著手,兩人間的距離又拉近了,他聞得到她的髮香,甚至居高臨下看下去,還可以看到衣領微露的春光。

  「爺爺,我們要吃麥當勞啦!」

  「繼續手牽手走好,掩才帶你們去吃。」這時,一大一小兩個調皮蛋從後面跑出來,直奔向下的手扶梯,後頭跟著一位「一看就知道當年曾經幹過士官長」的老人家。

  老人家朝他們眨一眨眼。這把年紀,早就歷經太多戀愛波折,肯定知道他們現階段的「瓶頸」,順勢推一把。

  祥馨紅了雪頰,徐千峰打蛇隨棍上,牢牢地捉住她的手,再也不鬆開了。

  說也奇怪,經過這次「打岔」之後,相處時的隔閡與尷尬就統統都消失了。

  他們,不必言詔,不必宣誓,沒有波瀾,自然而然地,就「在一起」了。

  這其中,有些事頗值得玩味。

  他知道孟叔叔一直看他不順眼,視他為「偷走女兒」的「賊溜」,但自從他挺身擋下一槍,孟叔叔也只能摸摸鼻子,在心底默認了祥馨終歸屬於他的事實。

  饒是如此,他第一次在孟叔叔面前牽祥馨的手,還是讓孟叔叔氣得直發抖,手上的報紙抖啊抖,好像有千金重,後來側面得知,孟叔叔那天晚上氣得根本睡不著覺。

  誰理他啊?

  接下來,祥馨十八歲生日那年,他心滿意是地偷走她的初吻。

  後來,他二十五歲那年,因為與工作上的最佳拍檔起了衝突,最後不歡而散,那是他人生中最大的憾事之一。滿心鬱悶的他,第一次留宿在祥馨的香閨,足足待了十二個小時才踏出門。

  一踏出房門,他就毫不客氣地坐在飯廳裡,猛吃孟媽媽親手做的美食,活像之前累癱餓壞似的──當然,祥馨也是一副嬌慵人兒的模樣,看來毫不勝力。

  那天的報紙,再度被孟叔叔抖得皺巴巴。

  管他!

  有一就有二,以後他就直接留宿在祥馨的香閨,過起了同居生活。

  終於,到了訂婚這一天,結婚的日子也選妥了,他再也不用挨孟叔叔的白眼了。

  「好了好了,兩個人怎麼對起眼來了?」好命婦人掩嘴笑。「以後有一輩子的時間可以慢慢對著看呢!祥馨,該過去收茶杯了。」「是。」她收回視線,跟著好命婦人一路走到前面去。

  除千峰霸道的視線,鎖定了她的翩翩身影,始終不肯松離。

  長輩們把茶喝完,將紅包置於茶杯中,放回茶盤,說著「百年好合」的吉祥話,她也在好命婦人的指點之下,對徐家親長的稱謂一一改口。

  「該交換戒指了!」

  祥馨被好命婦人撬扶著,坐上了面向大廳門口的高椅。

  「腳踩在矮凳上,坐得正才會得人疼喔。」媒人站過來,權威地說道。「準新娘喜氣沖天,今天可比天還要大,腳千萬不能踩到地上。」徐千峰一步步地踏過來,站在祥馨的右邊,堂而皇之地握住她的手。

  他的右手拿著以紅線相系的金、銅戒指,套上祥馨的右手中指。捨鑽戒而就金、銅戒指,是徐千峰的堅持,取的是「夫婦同心」的吉祥意。

  「手指掛乎正,新娘才會得人疼。夫妻牽手共打拚,創造前途好名聲。」好命婦人吟著,突然瞪大眼睛地說道:「哎啊,祥馨,你要將中指屈起,千萬別讓他戴到底,以免日後被他吃定埃」徐千峰一聽,一下子將戒指壓到底端,擺明以後要把她吃得死死的。

  「哎呀,這樣以後就要被吃定了啦。」連媒人也過來惋惜一番。

  只有祥馨不以為意,依然是淺淺、慢慢地笑。

  她知道,徐千峰不會讓她吃虧,即使是吃他的虧。

  他才捨不得!

  她從海晶的手中接過戒指,套入徐千峰的左手中指,才套到第二個指節,就放過他了。

  吃定一個人,對她來講沒什麼意思──尤其是這個人早就被她吃定了!

  倒是徐千峰看了她一眼,眼中儘是「你不夠在乎我」的埋怨。

  他握住她的手,硬是將戒指往下推去,直觸到他的中指底端。

  「我要把你吃得死死的,也要你把我吃得死死的,永遠不分開。」他誓言道。

  祥馨淺淺的笑,笑他孩子氣,也笑他死心眼。

  除千峰聳聳肩,不以為意。

  至此,訂婚之於他們最重要的意義,已經告一個段落了。其他習俗如回禮、筵席、壓桌禮等,都有親友團代辦。

  他已經訂下祥馨的下半輩子了,如果中間不出差錯,半年後他們即將完婚,到時他們就完全地屬於彼此。

  不過……才半年時間,能出什麼差錯?

  他們的愛情基礎深厚,天底下再也找不出比他們更契合的伴侶。

  自他們交往以來,兩人從來沒有吵過架,也沒鬧過意見不合,每一次他的意見就剛好是祥馨的意見,他的想法就剛好是祥馨的想法,他們是如此地一拍即合,又怎麼可能會出差錯?

  根本就不可能嘛!

  婚禮開始倒數計時,他們只要著手準備結婚,半年時間,一晃眼就過!

  他吹了一聲響亮的口哨,套上訂婚戒指的感覺,又滿足,又得意。

  雖然他們現在只是「未婚夫妻」,但是,他已經自認為是「新婚夫妻」,小登科的喜悅,已經早一步飽飽地漲滿了他的心。

  哈了這麼久,他終於擁有祥馨!

  第三章

  人逢喜事精神爽,就連工作起來也特別帶勁。

  除千峰端坐在個人辦公室裡,處理被分送到「霹靂小組」的案件。

  需要調人跟監的,兩件;隨時可以出勤的,三件;放長線釣大魚的,五件……他分門別類排好.打開電腦,連線內部網路,在電子行事歷上張貼會議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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