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要說愛我一百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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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1 頁

 

  嗄?繼續說?

  繞珍含笑看著他,睫羽刻意扇了扇。「你沒話要說,那這樣,我走嘍!」

  「等、等等。」長臂一伸,擋住她的路。紀寬深吸口氣,屏住。

  啊,身為男子漢,拚了啦!

  「我愛你我愛你我愛你我愛你我愛你我愛你我愛你我愛你我愛你」

  舒繞珍掩嘴偷笑,心情像長了翅膀一樣,飛得老高。

  「最後一秒什麼時候用完啊?」在一連串「我愛你」中,紀寬插了句問。

  「這個嘛」她拿起還熱著的豬血糕,當著他的面大啖了起來。「等你說到第一百遍的時候。」

  於是,在初春深夜的台北街頭,紀寬的「我愛你」

  持、續、進、行、中。

  緣結

  這是她第二次從舒繞珍的手上拿到喜帖。

  「哦?同月同日。」

  「對外人當然不能說出第一次結婚的理由,我們只好說,趁結婚兩週年紀念邀請紀寬爸媽來參加,好彌補老人家第一次沒趕到的遺憾。」她臉上的笑,是發自內心的甜,那幸福洋溢的味道更獨屬於真正的新娘。「當然,對我跟紀寬來說,是把它當第一次的婚禮。」

  「嘖嘖嘖,試婚兩年,繞珍,你很前衛喲!」芳岳一邊跟她說話,一邊還得顧著懷裡的寶寶。

  她笑開。「畢竟我跟紀寬認識的時候,有太多雜七雜八的東西遮住我們,好不容易才撥開雲霧、確定彼此,要走到這一步,實在不容易呀。」

  「繞珍,你變溫柔了,也更美了。」芳岳由衷地說。

  「是因為更懂得珍惜現在。」繞珍大大吁了口氣。「我和紀寬兩個人的脾氣都強,三不五時就會口角。為了這個原因,要不要答應他的求婚,我考慮了一年。」

  「哦?」

  「你知道的,要訓練紀寬可難得很,他狡猾得很,偏偏在情感的表達還是處理上,簡直拙到家了。」她氣鼓鼓地說。「明明,在外在環境上他有很多優勢,可是長期欠缺練習,反而讓他這方面特別糟糕,糟糕到一不小心就會輸去了他的幸福,非常輕易就輸去。」

  「可你終究有法子的,不是嗎?因為你就是他的幸福呀。」

  「噢,這方面我的確很有心得。」繞珍神采飛揚地挑高了眉。「就是要求紀寬天天做運動。」

  「做運動?」這樣就行了?

  「這個呀,在婚禮上,他會表演給大家看。」眼珠滴溜溜地轉了轉,繞珍嘿嘿笑道。「敬請拭目以待。」

  「先偷偷跟我說啦。」芳岳難得興了好奇心。

  繞珍想了想,還是不忍心隱瞞芳姊。湊頭過去,她附在芳姊的耳邊,用貓走步時的重量,極輕極輕地說了。

  「那就是——三秒鐘,不間斷,要說愛我一百遍!」

  —全書完—

  編註:想知道杜芳岳的精彩愛情故事嗎?請看橘子說137《新郎就定位》

  幸福的可能

  望舒

  一直覺得人是很脆弱的,尤其在情緒低落的時候,只消外界輕輕的觸碰,就足以將心緒推向更神郁的深淵。

  對許多單身的人來說,越是與甜蜜相系的節日,長吁短歎就越是成群出籠;七夕、聖誕、跨年再加情人節,所有的熱鬧喧嘩彷彿都成了刺耳的笑聲,即使平時樂觀獨立又堅強,這會兒也不免被扎得疼痛了起來。因為,愛情與幸福沒有絕對相關,卻多少有染。如果可以,最好一整天就躲在棉被裡,抱著枕頭或可愛的絨毛娃娃,假裝懷裡正感受著柔軟,假裝四周全被溫暖霸佔,假裝在幸福的行列裡自已並未缺席。

  但,我還是喜歡走入實際的人群裡,去感受真正的溫度,因為真正幸福的愛情並不存在於想像裡;在想像裡的甜蜜,叫作完美,並非幸福,而我們常常錯識了它倆。

  我喜歡在這樣的日子走出家門,四處去看看川流在街頭的情侶。你說這是商業炒作而來的氣息,行,你說這種刻意的甜膩教人感到噁心,行,你說我膚淺、庸俗、愚蠢那也無所謂,總之,我是不打算改變這個習慣了。

  因為,在這些陌生情侶牽握的手心裡,有密密實實的高溫做為共同抵擋風風雨雨的證明,讓我相信無論現實裡的遭遇加何,總還是有擁抱真正幸福的可能。

  天啊,我終於寫完了這個故事!簡直是完成了一件「不可能的任務」!連續四十八小時沒合眼的情況下,希望這篇後記沒有出現語無倫次的情況。

  當初動筆《新郎就定位》時,便已經設定了《要說愛我一百遍》的主題。簡單地說,這兩個故事都是環繞著「擇偶條件」來構思的。前者的男主角,全然不符合女主角的條件;後者的男主角,則是條件完完全全相符的上選貨。

  至於這個故事的角色設定,則是起源於朋友Ichbin對《新郎就定位》的心得報告,她說有「好柔軟清甜的感覺,還有真誠」。這個回應讓身為作者的我很感動,但同時也接著反省自已的創作。

  問題在於「真誠」。

  從來,我筆下的人物在情感上都十分真誠,不只是主角而已。我想那是作者個人的色彩太濃了。一牽掛到了情感這個層面,我身為某星座的潔癖就冒出來了;我很忌諱玩弄情感,或是用很隨便的態度面對情感,以至於一絡寫來,即使是筆調輕鬆的故事,角色在這方面始終都很真誠;即便是《追愛不妥協》中被倒追的唐諾都一樣,認真得一塌糊塗。

  固然,作品的整體呈硯要有作者個人風格,否則是愧對自已的心血;但在角色塑形上,還是應該多所嘗試才對。於是在《要說愛我一百遍》裡,我決定要寫兩隻狐狸,兩個剛開始在情感上都不真誠的人。

  這真是自討苦吃的設定,甚至讓我對他們產生小小的怨恨——為什麼這種不真誠的人可以得到愛情?

  好險,越寫到後面,我就越喜歡這個故事,同時也開始喜歡Sean和Vicky;這對我來說莫是太重要了。誠如Ichbin後來服我說的:「變成狐狸也許有他的苦衷,或者環境,或者其他,也許他不得不,為了好好活著。但這不代表他沒有真心,也許只是被封鎖埋藏在某個角落,需要被發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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