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我就叫司機去幫你搬行李來。」鍾婞玲拍拍念慈的手,「至於你爸媽那邊就由戚媽媽來安排,我想他們是不會拒絕的。」
念慈這時才愣愣的說道:「我搬來了我的室友們怎麼辦?她們兩人可能不會贊成我獨自一人搬來這裡。」
「你的室友?」鍾婞玲的眼睛霎時一亮,「你的室友個性怎麼樣?最重要的是,有沒有男朋友?」
「韻庭是我們學校中文系的才女,」念慈老實的指了指卡片,「這卡片上的詩就是她幫我提的,她沒有男朋友,可能是眼光太高了吧;至於筱若,她煮了一手好菜,我從來都沒有懷疑過,她如果結婚一定會是個能抓住老公的胃的太太,不過……不過她在學校的時候,卻像個男人婆似的,對男孩子都很凶,所以也沒有男朋友。」
「那好極了。」鍾婞玲一個開心的擊掌,彷彿已見到她兒子與念慈踏入禮堂,然後是,念慈的室友們……要配誰好?她決定等見過面之後再說,「那就叫她們一起搬過來,問題不就解決了嗎?」
念慈皺起眉頭看著鍾婞玲,奇怪她怎麼覺得她好像是在作媒?
可是就她所知,鍾婞玲的七個兒子都是人中之龍,至少她大哥就對他們七兄弟評價很高。
老大戚志中,主導飛揚集團在美國的分公司,是個計算機天才,不過為人不苟言笑,是個超級工作狂,生命除了工作還是工作。
老二戚志華,戚家的天才兒童,十二歲便做了小留學生,也是惟一一個未在飛揚集團擔任任何職務的戚家人,年紀輕輕便在紐約開了家律師事務所,短短幾年就得到不錯的評價。
老三戚志民,聽說他是七兄弟裡頭,長得最健碩的一個,從高中時代開始就酷愛摔角,不過卻是個有名的室內設計師,現在的戚家大宅,裡裡外外都是他的傑作。
老四戚志國,對數字很有一套,念的又是財務管理,不過聽說與相差一歲的戚志民常一言不合就大打出手,不過這一點念慈不是很相信就是了,在她的心目中,她的白馬王子可是非常溫柔體貼。
老五戚志萬,在飛揚集團附屬的醫院擔任腦科大夫,而且她聽說戚家就屬他自命風流。
老六戚志歲,長得很「漂亮」,乍看像個女孩子,掌管飛揚集團國內外共六家的觀光旅館,視女人為蛇蠍,是戚家的超級大怪胎。
戚家最小的一個兒子跟她同校,還是學聯的會長,風頭之健的令男人嫉妒,令女人愛慕,不過她總覺得他的名字奇怪了點就是了,什麼名字不好取,取個先侶,好像是仙女似的,他跟她同年紀,不過,時至今日,戚先侶已經是她學長就是了,沒辦法,這就是被連念了四年大一的代價。
「怎麼樣?」鍾婞玲的聲音打斷了念慈的冥想,不過她的表情擺明了不希望念慈拒絕。
念慈考慮了一會兒,最後,她保留的回答:「戚媽媽,謝謝你的好意,但是我想我還是得回去跟我的室友談談,才能下定論。」
鍾婞玲聞言,臉立刻一垮,不過她隨即又不在乎的笑了開來,畢竟女孩子總要小心一點的好,「好吧!那我就等你的決定。」
念慈點點頭,到現在她還有點難以置信她會如此輕易的得到鍾婞玲的幫助,她不知道這算是幸還是不幸?
第二章
「你確定你真的要搬來這個會壓死人的大房子?」韻庭直到幫著念慈將行李搬進戚家大宅時,還是覺得這事有點難以置信。
「怎麼,現在就開始想我了?」念慈肉麻的反問,「反正我會常常回去看你,更何況你還是我的『學姊』,天天在學校都能見面的。」
「你無聊!」宋韻庭用力的一拍,正中正在把行李箱中的衣服掛進衣櫥裡的念慈,「我才不會想你,反正我還有筱若可以陪我。」
「筱若那麼愛跑,現在都跑去楊梅埔心農場露營了,她會理你?!」念慈一臉得意,彷彿看到自己的好友落單很開心似的。
韻庭無奈的看著念慈,她和筱若現在都等著今年六月的畢業典禮,就只有念慈……她強忍住欲歎息的衝動,能夠連續念了四年的大一,而還能像沒事人般毫不在乎的,全世界就她……席念慈一個人。
「你啊!」韻庭打了打念慈的頭,「要不是我怕你繼續念大一,我還真不贊成你搬來這棟放眼望去幾乎清一色都是男人的家庭。」
「講話客氣點。」念慈一邊警告她,還大言不慚的替自己辯解,「反正把大學當醫學院來念的人大有人在,我又不是空前更不可能會是絕後,你講這話,太傷人了吧!」
「對不起!這總成了吧!」韻庭表面上贊同她的話,她轉過身,在床邊的書架上,抽出一本宋詞選,在這個水藍色的大房間中,只有這個書架裡的東西吸引她,她隨意翻了翻,還不忘繼續調侃自己的好友,「我就等著看,等到你三十歲還在念大一時,你再來跟我說你不是空前絕後的。」
「宋韻庭!」
「我下去幫你拿行李。」韻庭看到念慈的手已經高高舉起,她立刻識趣的找了個理由離開,連手上的書都忘了放下來,留著氣急敗壞的念慈在她身後直跺腳。
她實在不懂念慈幹麼閒閒沒事要住進這麼大的房子。
這戚家大宅外觀看起來是氣派,三層樓的歐式建築,環繞在一大片的草地的中間,但看向左邊的圍牆,卻是中國式造景的假山和小湖,她不用過去看,就知道那湖裡肯定養著許多錦鯉。
聽念慈說這屋子的另一頭還有個花房和游泳池,她或許沒什麼浪漫細胞,但是她卻獨獨喜歡「拈花惹草」和游泳,所以一聽念慈的形容,她就巴不得能住在這棟大宅子中。
她從螺旋狀的樓梯上緩緩的走下來,一邊走,一邊抬頭看著挑高的天花板,把上頭的水晶燈飾和牆壁上方的彩繪玻璃給納入眼眸,很美,不過她只要一想到天天要這樣走來走去,想想都懶了,所以走過一遭之後,她就並不是很羨慕自己的好友能住進這棟大宅了,沒法子,她這個人沒什麼大缺點,就是不喜歡走路,平常連逛個街她都嫌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