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天傲瞧著趙緋雲臉上多變的表情,似乎看上了癮。
事實上,習天傲自己也頗為訝異。原本不能適應有人在屋子裡活動的他,竟然這麼容易就接受了趙緋雲的存在。
養狗的事情也是如此,有時他會聽到趙緋雲在跟小狗自言自語,那個時候他就會覺得自己真的不寂寞,他不再是一個人.…:
也就是說,在他不注意的時候,趙緋雲的存在慢慢變得重要了,並且在他的生命中佔了一個重要的位置。
習天傲不諱言,他在這段時間思考過紀律綠給他的忠告,但優柔寡斷的他仍是不確定該不該再次付出感情?現在他和趙緋雲的相處模式似乎還不錯,因此他又開始猶豫了。她晶瑩剔透的眼閃著亮光,是這麼地無邪,這麼地吸引他……
「這些書你都看過嗎?」趙緋雲突如其來的發問打斷了習天傲的沉思。
「嗯。」因為仍然不太習慣與女性單獨相處,習天傲只是點點頭。不過趙緋雲還是很開心地笑著。
「好厲害!難怪你那天會吟詩,如果是我的話就不行了。」她簡直就要把他當成偶像來崇拜了。
習天傲卻很敏感地問,「吟詩? 我在你面前吟過詩?」
「是呀!不過我想你應該忘記了。」趙緋雲看了他一眼,不再隱瞞地說出來。
先前她是因為想捉弄他才沒說,不過現在也不用隱瞞了。包括她對他一見鍾情、撿到小狗的事情她都很想告訴他,但……
這太丟臉了吧?
如果她說喜歡他的話,他一定不會相信的,因為他們認識的時間還不到一個月,她就……
唉,但她真的不是花癡,只是自然而然地被他吸引罷了。
就像磁鐵般,總是異性相吸,而她現下只不過是認清了自己喜歡他的事實,與時間長短根本無關,不是嗎?
不過她要是真說了,又怕會改變現況,所以她應該是不會在他面前說喜歡他……
「你能告訴我是什麼時候嗎?」習天傲追問道。他是真的很想明白,為什麼他對趙緋雲總有一股熟悉又溫暖的感覺?難道是他遺忘了什麼嗎?
這一切問題的答案,只有趙緋雲能告訴他了。
趙緋雲原本伸手摸著一堆厚皮書,此時卻轉身望著他,「我就說你一定忘了,不過沒有關係,我可以跟你說。」於是她將兩人第一次相遇的事說了一遢。「你那天真的有點像流浪漢,所以我才會問你是不是有流浪癖。」
「原來……」習天傲半垂著頭,記憶宛若潮水倒流了回來。
他想起來了……原來那一天在他沉淪於往日情殤時,拉他一把的人就是趙緋雲呀!
難怪他一直覺得她有些熟悉卻又陌生,原來如此。
想通了之後,習天傲突然輕笑起來,這反而令趙緋雲一頭需水。
「你怎麼了?有什麼好笑的事嗎?」她問道。
習天傲兀自笑個不停,沒有回答她。因為他省悟了一件事,當情潮來臨的時候,任誰也抵擋不住的呀!
既然他喜歡趙緋雲,又何必再拒絕面對自己的心呢?
聽到門鈐響個不停,趙緋雲連忙飛奔出去收了個小包裡進來,此時習天傲自二樓走了下來。
「有什麼東西嗎?」他問道。
最近他們開始分享一些各自的興趣,意外地發現兩個人的相似點頗多的,因此兩人近來發展成了亦師亦友的關係。
趙緋雲依舊像是只愛管閒事的老母雞,插手管理習天傲不太規則的生活作息。不過習天傲發現,趙緋雲絕不過問他的私事,這令他感到相當自在,也愈來愈享受與她相處的時間,只是不知道她是否也有相同的感覺……
趙緋雲搖搖手上的包裡,「咯!是你的快遞包裡,不曉得裡面是什麼東西,輕輕的。」
「我看。」
習天傲自趙緋雲的手中取過東西,兩個人的手指一不小心有了碰觸,她便漲紅臉迅速縮回手。
他當然發現了這種情況,卻沒有說些什麼,笑在心裡,然後將包裡隨意拆開來。
郵件往返是他用來繳交作品的方法之一,因為他不喜歡拋頭露面,因此公司也能夠體諒他採用這種方式。
當然,偶有例外的情況還是需要習天傲親自跑一趟公司,不過他是能避免就避免,也因此趙緋雲先前在公司從沒見過他。
「什麼東西呀?」趙緋雲靠了過來,好奇的雙眼宜盯著他手中的東西。
待習天傲發現這是湯氏音樂公司寄給他的試唱帶時,微微皺了下眉。
前些日子,習天傲從醫院回來後沒有多久,便把梅瑭容要的三首歌給作好,寄了過去。
他沒有想到湯氏這麼快就有回應,並且將之錄成母帶。
趙緋雲敏銳地感到習天傲的臉沉了下來,睨了他一眼,才小心翼翼地問道:「你要
聽聽看嗎?」雖然不曉得這是什麼,她還是不打算保持沉默。
習天傲這個人沒有什麼大缺點,就是和她一樣太過心軟,而且太過多愁善感……
唉,她是不曉得所有的作曲家是不是都這樣,但她可不打算讓好不容易才開朗起來的他,又再度頹廢下去。
只見習天傲神色不定地站起身,住房內走去,「我到房裡去聽。」
趙緋雲理所當然地跟上他,但是卻被擋在門外。
她訝然地抬眼望著他,他卻把目光逃開。
為什麼?她還以為自已早就打開他的心,慢慢地走進他的生活之中,怎麼突然又將她排拒在外?
不懂、不懂,她具的不懂。
「你不願意讓我聽啊?」趙緋雲問道。
習天做張開嘴本想說些什麼,卻又吞了回去。
他不知道該怎麼和趙緋雲提起他的過去,更不想讓她聽見他為梅瑭容寫的歌。
雖然不明白其中原因,但他就是不願。
看習天傲一臉欲言又止的為難模樣,趙緋雲雖然有點受傷,仍是大方地說:「沒有關係,你去聽吧!」反正她只是老闆請來照顧他的一個小助理,對於樂理也只是一知半解,還是識相地閃邊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