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是誰撿到高跟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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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5 頁

 

  「昨晚不就已經揭曉答案了嗎?你何必再多此一舉呢。」連繽葵淒苦地笑,然後落寞地走出了有嚴棣心的建築。

  該去哪裡,她仍舊沒有頭緒。可是,她仍不敢回頭奢望著他會指點迷津。

  就讓王子與公證的故事,完美的存在她背後的那一棟屋子裡。至於她,還是趕緊掏出包裹裡的面紙,好湮滅她終於潰堤的傷心。但,連面紙都跟她過不去,怎麼樣都無法從包包中抽出完整的一張來擦拭淚滴。最後,她氣急敗壞地蹲了下去,將整個包包倒過來,抖出裡頭所有的面紙來出氣……最後,面紙用完了,她的淚卻仍沒停,在淚眼迷濛中,她看見了掉出包包外的那本記事簿,頓時想起,那裡頭有李綾寫著她哥哥在加拿大的地址。

  「哥。」她輕輕地叫了一聲,是心疼,是同情,也是同病相憐的心情。

  突然間,她知道她該去哪裡了。

  晨霧慢慢消散,街上的人車逐漸的活絡了起來。而她,不再惶惑無依,因為,她還有個手足可以陪著她哭泣。在寒冬時節,兩人取暖總好過一個人孤零零……

  「哥,你好嗎?」你是不是也跟我一樣,哭得這麼傷心呢?哥——「連繽葵知道,再過幾天,她一定會親自上加拿大探視連繽洋的傷痕。或許深、或許淺、也或許無妨,但,她會安慰他,因為他們的最愛,都得到了世上最完美的幸福。所以,不說遺憾,也無需傷感,「還君明珠」終究是明智的胸懷。

  加拿大下雪了。

  這是今年的第一場雪,就在連繽葵來到了這個異鄉後的一個月,它把跟前的世界都復上了一層厚厚的白雪。就如同此刻的連繽葵,心上也是一堆沉沉的灰。

  「小妹,天冷,衣服要多穿一些。」連繽洋在上班出門前,不忘提醒他這位「一病不起」的妹妹。

  記得一個月前,當這位從來沒出過國的小妹,拎著行李站在他的公寓前時,他本以為,她是要來安慰他的失戀傷痕的。誰知,他錯了,他發現自己除了忙著自我療傷之外,還得分心到安慰小妹的自我折磨。

  「哥,你又在借酒澆愁了嗎?」

  「不要管我,能麻痺不也很好,至少不會痛。」他經常爛醉著。

  「誰要管你,我只是要你留幾瓶酒給我。」

  就這樣,連繽洋無法置信地看著連繽葵將酒一口喝乾,學著他醉時的模樣,頓時他清醒了一大半。

  「別唱了,你不知道借酒澆愁,愁更愁?」他搶下了她的酒瓶,以兄長的威嚴喝斥著。

  「我就是不讓你愁,也不想浪費這些酒,所以我才這麼做——嗝。」

  於是,在這樣幾次的搶酒行動後,連繽洋在無可奈何下戒了酒,想換別種方式消沉。不過,連繽葵是有樣學樣,還有青出於藍的功力,讓他不但是做不下去,不當之處是忙著矯正連繽葵從他那裡學來的惡習。

  最後,他不想再拿石頭來砸自己的腳。他毫不猶豫地接受了一家工程公司的聘書,用忙碌的工作來止痛療傷,也做好當兄長的榜樣。

  「哥,外面下雪了——可是,我沒一點冷的感覺。」連繽葵坐在窗台上,曲著腿,雙手環抱著膝蓋,望著雪景的臉龐是明顯的憔悴與憂傷。

  「妹,我都站起來了,你也應該試試看,找些可以讓自己活起來的方法。」

  我會的——只是,就算能活起來,就算能再快樂的大笑,但,有些遺憾是無法取代的。或許,時間可以讓我們淡忘,或許,忙碌會讓我們沒時間去想,可是,那像是一個傷口,就算結了痂,它仍舊會在。它也像是座時光隧道,不論多久,都會讓我們回憶當初的喜樂悲歡……」連繽葵說著說著,外頭的雪飄著飄著,而連繽洋的心,也沉著沉著……

  取代?可不是嗎?在人生中,又有多少的事是永遠也無法取代的?像李綾的甜、李綾的真、還有他失落在她身上的心哪。

  然而,路還是得走,他也得善盡哥哥的職責。所以,他主動替連繽葵找條活路,希望她能重新回復往日的笑容。

  「這是什麼?」連繽葵不知道大哥給她這一疊資料要做什麼用。

  「是一所短期藝術學院的入學申請書,我替你報了音樂系,還預繳了一年的學費了。」這是連繽葵花了兩個星期的成果。

  「音樂系?我怎麼可能——」

  「你有這個天分。」繽洋不等她推托,「雖然,唸書能完全取代你心裡的遺憾,但,它能轉移你的傷懷,為自己留個喘息空間。」

  第10章(2)

  連繽洋的話,讓連繽葵的頹廢有了轉口。她接受了哥哥的好意,重新拿起書本,在這陌生的國度裡,再次學著使用她那塵封多時的歌聲,來代替於積於心的憂傷與思念情懷。

  是的,她好想他。想他的悲、想他的怒、想他的笑,更想他與她共度的纏綿恩愛……她真的好想他,尤其,在飄著大雪的夜。

  「棣心,你好嗎?你現在在做什麼呢?你——想我嗎?」她總是這麼問著。

  「是的,我好想你,日夜不分地想你啊。」在另一個國度的夜晚,嚴棣心聲聲的呼喚著。在搭機來美國的前一刻,他還盼著能再見繽葵一面的,然而,她還是沒有出現。棣音說,繽葵在他赴美後的第三天,就回去搬走了她所有的衣物,從此,再也無她的下落。

  「你一定很恨我吧?我一定傷透了你的心了。」嚴棣心對於這樣的結果,內疚甚深,然而,他什麼也沒說。因為,他愛的還是李綾,不是嗎?他不能再讓李綾離他遠走。

  可是,離開連繽葵的日子愈久,他愈發覺連繽葵在他心的位置有多重要。他對她的思念是與日俱增,他對她的愛,更是馬不停蹄地整日在心頭奔走……

  愛?他竟然用了這個字眼。怎麼可能,他不是早在那三十二封信的時候,就把愛全給了李綾?而此刻,他又如何拿愛來界定他對連繽葵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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