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莫失莫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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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3 頁

 

  我聽著。孩子都兩個了。

  凡是打擊,第一下比較厲害,後來就不大覺得,等到一切打擊都在心裡生了根,什麼都無所謂,逆來順受,不過胸口發悶,胃口不佳。人總得找個道理活下來,而且要活得快快樂樂,這是我近日才搞明白的道理。

  我想笑,但是找不出什麼適當的道理來笑。

  「家明哥哥,真對不起你,一直沒寫信給你。」小曲說。

  (我那些信,一疊疊的信,在抽屜裡的信。)

  我把車子在停車場停好,與她走下車。

  「我們去吃咖啡吧,在香港,不吃咖啡就沒有地方可去了。」我笑說。

  小曲說:「家明哥哥,我想把話先說了,先說了爽快,不必放在心裡彆扭。」

  我們在咖啡店找了個位子坐下。

  我叫了啤酒,她要了橘子汁。我說:「開始講吧。」

  她有點激動。「你要原諒姐姐,她不是存心瞞你的。那次見你,她矛盾得很,有話說不出口,回家想了幾天,哭了又哭,哭了又哭,終於是說不能帶累你,她才結婚的。」

  我默不作聲,幸虧他結了婚,不然等我等到如今,不氣死也餓死了。

  這世界上有誰的話可以相信?

  我低頭喝酒。

  她說:「結果你當然是生氣,一氣就去了外國唸書,姐姐說這對你只有好處,沒有壞處。」

  不不!我心裡說:完全不是這麼一回事,完全不是這麼一回事。我在那短短的三個月,碰到了婉兒,變了心,是我變了心!

  但是我說不出口。

  就讓小令存一個這樣好的印象吧。等她年紀老大的時候,有一天她會想起:啊,很久之前,有一個男孩子,因為得不到她,一氣之下去了外國唸書。就讓她那麼想好了。

  「你為什麼不說話?是不是還想念她?」小曲很同情我。

  我搖搖頭,又點點頭。這些日子來我的確想念她想得厲害,但是又怎樣呢?也許我想的不再是一個真實存在的人,不過是想念過去的片段,我認為是美麗的片段。

  「不要難過了,」她像大人似的安慰我,「姐姐……我認為她是錯了,但她有她的想法啊,唉。」

  我點點頭。

  「我想……見她一次。」我問,「可以嗎?」

  「你真想見她?」小曲興奮的說:「好極了,你沒生她的氣。好的好的,我馬上打電話給她。」

  她一刻也坐不住,走去咖啡店的公共電話,撥起號碼來。我已經有多日沒打過電話了,到此刻還是做夢一樣,不曉得是真是假——真的回來了嗎?要見的人都可以隨時見嗎?

  我不是鼓不起勇氣回來,只是沒有勇氣見不想見的人。

  她向我招手。

  我慢慢的走過去。

  我聽見她說:「是!姐姐,我與他在一起。他?他很好,人好像瘦了點……姐姐,你自己跟他講!」小曲不管三七二十一,把電話筒遞給我。

  我不知道該說什麼。

  幸虧她先開了口。「家明?」語氣很軟,說得很慢,「來我家吃頓便飯好不好?」

  「好。」我答。

  「明天晚上,與小曲一道來。」

  「好。」我又說。

  「你萬事原諒我。」她說。

  「你很對,我——沒有什麼好原諒的。」

  她靜默很久,約莫是哭了,我不曉得,然後她說:「明天一定要來,明天見。」

  那聲音還是慢的,就像台上做戲的小旦念詞兒一樣,只不過她是真實的、懇切的,叫我明天一定要去。

  我把電話還給小曲,自己跑到座位去坐下,又叫了一杯啤酒,一口喝盡了。啤酒如果要醉人,那也太容易了。但是醉人的決不是酒,白開水要決心喝醉的話,也會醉了。

  小曲擱下電話回來了,一直勸我不要難過。

  我只是緩緩的笑著,我答應了母親回家吃飯,就替她結了帳,走了。

  我送了小曲回家,然後趕回家吃飯。居然吃得很多。我默默不作聲的吃著。這兩年來,我學會了吃,但還是不胖,就是為了考試,也不會這麼瘦,我老懷疑肚子里長了蟲子,像我這種人,瘦也不會是為了其他浪漫的原因。

  我專心的吃著:冬瓜雞湯、薰魚、蛋餃、牛肉芥蘭,全中國家常小菜的精華。吃了三碗飯,再吃杏仁豆腐、西瓜。這樣子吃法,是要腸胃病的。

  然而母親一直在笑,並不制止我。

  她問:「明天要吃什麼?」

  「明天有一個約會,一定要去的,晚上不回來吃飯。下午想吃水晶豆沙包子、薺菜餛飩。」

  媽媽笑了,「唉呀,現在哪裡找薺菜去?包子還可以自己做。」她白了我一眼,還是心中歡喜的那種白眼。

  爸爸咕噥著笑了:「你去找呀!」

  我陪爸爸喝了點白蘭地,睡了。

  躺在床上,冷氣還是不自然的軋軋聲響著,我有點迷糊,以後還叫我想誰呢?痛苦不是相思,痛苦是不曉得想什麼人才好。硬抓一個人來想,才找了小令,然後她已經快樂地正式結了婚,生了兩個孩子了,叫我想誰?

  我睡著了。

  第二天中午才醒來的。太陽照在窗簾上。窗簾還是那種翠綠色,滿室生陰。我應該做什麼才好?找一個女孩的電話打過去?約她出來?出來到哪裡去?滿街都是陽光,應該有第二個婉兒,戴一頂有花的絹草帽,太陽自草縫漏進去,一小格一小格印在她臉上,雪白的牙齒上,太陽在她褐色的皮膚上跳動。

  沒有這樣的女孩子,我寧可一個人走路。我還沒有到人盡可妻的地步,我是一個讀書的男人。我抬眼看著天花板,那只紙燈罩就垂在我眼前。啊,這世界上不外只有三種男人,一種聰明的,惹花沾草,點到算數,碰到了賢妻,娶了就算了。第二種是蠢的,腥的臭的都往屋子里拉,然後才後悔個夠。我是白癡的那種,腦筋不轉變,非要另一個婉兒,或者另一個小令不可,但是這兩個人,該抓住的時候,又沒有抓住。那時候年輕,總以為不算什麼,天長地久,總還有好的,總還有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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