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律師說下去:「待遺產清稅之後,便可辦移交手續。」
莉芝身邊的女子站起來尖聲發問:「我以靳懷德長女身份問,方莉芝是家父的什麼人?」
劉律師維持好風度,「坦白的說,靳小姐,我不知道。」
方莉芝本人也不知道。
眾人忿忿不平的散去,只剩下莉芝目瞪口呆的對牢劉律師。
過一會兒,莉芝發問:「這是怎麼一回事?」
劉律師答得很含蓄,「也許,令堂可以解答這件事。」
「不,家母過身已有三年。」
劉律師揚一揚眉毛,「呵,那麼,令尊呢?」
「家父與家母離異後早已移居澳大利亞。」
「那太可惜了。」
「劉律師,我應該怎麼辦?」
「如常生活,直至收到遺產,屆時,你便成為本市富女之一。」
「那麼簡單?」
劉律師微笑,「不然誰做有錢人。」
莉芝不認為她可以繼續如常生活。
「目前,誰住在靳家祖屋?」
「沒有人,你願意人住的話,我可以替你辦手續,那房子有一座非常曼妙的花園,你會喜歡的,將來,你亦可把地皮賣出重建。」
莉芝如做夢一樣,「我要想一想。」
劉律師說:「我不反對,方小姐,請隨時同我聯絡。」
「在他們之中,我分到最多?」
「不,靳家大少爺佔大份,你第二,」
「你暗示我是靳氏的--」
「我什麼都沒有說過,方小姐。」
「謝謝你。」
莉芝走出律師樓,迎面碰到一個人,那人伸出手來,「莉芝?我是鄧一明,是靳家姻親,我們沒有血緣。」是剛才坐她旁邊的年輕人。
莉芝有點啼笑皆非,每個人都自動把她當作靳氏的私生女。
但據莉芝記憶,事情不是這樣的,她長得極似生父,有照片為證,並且,父母在婚後五年,才生下她。
這裡邊有個誤會。
「來,我送你一程。」
莉芝說:「我約了人。」
「我送你去。」
莉芝覺得難以拒絕。
她日常在辦公室接觸到異性不是這樣的,他們才沒有這樣聰明活潑漂亮。
在途中,小鄧問:「星期一下午我們出海,你也一起來好不好,三點正我到府上接你。」
莉芝說:「星期一我要上班。」
「小姐,我有沒有聽錯,」小鄧笑,「你還上班?」
莉芝一怔,真的,還用上班?還上班來幹什麼。
「我准三點來按門鈴。」
到達目的地,小鄧替她拉開車門。
莉芝走進咖啡室,小陳早已在等她。
他關切的間:「律師那邊是怎麼一回事?」
她回過神來,忽然決定暫不聲張這件事,「沒有什麼,是我中學的同學搞笑。」就此打住。
她抬起頭來,看到小陳,呆住。
莉芝忽然發覺男朋友過胖,皮膚髒,頭髮待理,衣著落伍。
同鄧一明完全不能比。
怎麼搞的,前後差二十四小時,莉芝的目光要求驟然抬高。
她有點羞愧,噫,同小陳走了有兩年,以前總覺得他胖胖傻乎乎有趣得很,現在看法完全不同,是錢作怪?她還沒有拿到錢呢。
莉芝跟著說:「我有點不舒服,想回家休息。」
「我陪你。」
「不用,我自己叫車得了。」
莉芝跳上計程車,並沒有回家,她著司機駛到山頂去看靳家的祖屋。
單在圍牆外觀望,已經叫她心沂,下星期非叫劉律師取了鎖匙讓她進內參觀不可,這幢華廈,從此屬於她,相信維修需要一筆極大費用,還是出讓的好。
有那麼重要的事要做,誰還耐煩坐在寫字樓枯燥地做文書工作?
告假太麻煩了,辭工算了。
莉芝真沒想到她的生命因劉律師一通電話而產生這樣大的變化。
她終於回到家,才放下手袋,門鈴便響,是花店送花上來,一隻花籃大得要雙臂環抱才圍得住,香氣撲鼻,全是各色玫瑰花,鄧一明已經打聽到她地址了。
從此之後,她的身份兩樣了。
怎麼樣應付,會不會適應,都是一個未知數。
莉芝躺在沙發上想,靳懷德,到底是她的什麼人?
若果同她有關係,為什麼一直與她沒有聯繫,若說沒有關係,為什麼贈她一大筆遺產?
莉芝百思不得其解。
也許,同劉律師熟稔之後,他會向她透露一二。
電話跟著進來,是鄧一明,風趣地問候她,說了幾個笑話,把靳家的人際關係說了一些捧了莉芝幾句。
總而言之,同他閒談是一種樂趣。
莉芝很瞭解他是一個怎麼樣的人。
鄧一明是靳家的邊緣人,雖然貴為皇親國戚,但平日並撈不到什麼好處,他最大的抱負是追求其中一位靳小姐,但靳家的女孩子怎麼會看他,他始終徘徊在門口。
但皇天不負有心人,終於被他看到方莉芝,退而求其次吧,總比落空好,況且,白賠了這麼多年的笑臉,也怪累的。
所以改變目標來她跟前獻慇勤。
莉芝微笑,他把她當土豹子,沒見過場面的小家女,一經哄撮立即人彀?真正小覷了人。
把他留在身邊,享受他提供的服務,但,靳小姐不給他的,她方小姐亦不會給。
莉芝嚇一跳,幾時變得這麼奸詐,這麼閃縮?
這等遺產尚未到手,已經把人性最壞一面暴露出來。
莉芝很晚才睡,做夢,看見自己在華宅中自一間房間遊蕩至另外一間,像逛梵爾賽宮一樣,但身邊一個親友也沒有,無比冷清。
驚醒,汗流浹背,真是不值,未見其利,已見其害,是禍是福,無人知道。
星期天,一大早,莉芝收到電話,那邊自稱靳幼蘭靳小姐,要求與莉芝見個面。
莉芝只得出門去約好的地方。
她認得那女郎。
靳幼蘭開門見山,「家母願意出價收買靳家祖屋,你請律師出來簽名吧。」
莉芝見她如此囂張,答曰:「何必賣給你們。」
「若不,我們與你有一場官司要打,很容易證明靳懷德在立遺囑時神智已經不清。」
「為著一點點利益指生父神經不正常,那人才應長期住在精神病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