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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1 頁

 

  「結婚?」我問:「如果我不是大學生,如果我是一個女工,你會娶我?你會?」

  「當然我會娶你。我們養一個孩子,藍眼睛,黑頭髮。」他抓住了我的頭髮,「沒有比黑頭髮更美麗的頭髮了。」

  「但是我不會看顧嬰兒。」我說:「我不會煮飯,我不會。」

  「因為你太有錢。」他又指著我的鼻子。

  空氣真冷。一定有零下三四度,但是我站著說:「不,我並不有錢,只不過我父母想我在外國過得舒服一點,如此而已,為什麼不?」

  「我每天工作十二小時,我每星期拿十五鎊。」他問:「你一星期用多少?」

  「我不知道一個星期用多少。但是我知道一個月用多少。」

  「多少?」

  「每六個月,我用一千鎊。」我解釋,「不包括租錢。房子是父母買的。」

  「錢哪裡去了?」

  「買衣服、食物、啤酒、電費,各式各樣,筆記本子,什麼都要錢。我不知道,錢就是這樣花掉的,我不浪費,真的。前幾天我買了幾雙皮鞋,當我寂寞的時候,我就走出去買皮鞋。」

  「你大概還開車吧?」

  「是的,蓮花歐羅巴,黃顏色的。」我說:「我不大開,我怕撞車。」

  「你知道我是個一無所有的人?」他問。

  我們仍然走著。路長得不像話,真下像話。天氣也冷得不像話,我幾乎躲在他的懷裡走著。

  我說:「史提夫,你下知道你有多富足,我希望我是你,我希望我是一個男孩子,我希望我獨立,我希望我是你,在這個骯髒的世界維持純真。」

  他苦笑,「你不知道生活是怎麼樣的,你真不知道。」

  「我知道。但是他們把我放在暖房裡,玻璃暖房,我知道外邊的世界,我看得見,我只是接觸不到。」

  「你的手,它們太小了,它們不是工作的手。」他說:「你的指甲,它們這麼修長,我喜歡這個顏色的指甲油──你真的不是個公主?」

  「不,我不是。」我說。

  「你累了?」他問。

  我終於點了頭。

  「轉回頭。」

  我們往回路走。

  他說:「這是我會記得的聖誕。」

  「也是我會記得的聖誕。」我說。

  「你不會記得我。當假期過去,你會回到同學身邊去,你會忘記我。所有的大學生,你們談你們的功課,考試,將來,你不會記得我。」

  「不,史提夫,不。每個坐在飯堂裡的都是博士,我痛恨他們,與他們的虛偽。理工學院、劍橋、牛津、皇家學院、我對他們厭倦,真的,但是我會記得你,史提夫,真的,不騙你。」

  他吻了我的唇,在路上。

  他是一個清潔的男孩子,清潔,心裡,外表。

  我們走回家去,我幾乎凍僵了。開了門,我又喝了幾口拔蘭地,我脫了外衣、襯衫、褲子。只剩內衣。我沒有喝醉,我只想上去睡一覺。爐火很暖。這是一個好房子,每個人都這麼說,一點也不錯。太舒服的屋子,不論外面的溫度是多少,裡面永遠是七十五度華氏。

  「我去躺一會兒。」我說:「五間客房隨你選一間。」

  他垂下了眼睛,睫毛重得抬不起眼來。

  「我可以與你睡同一間房間?」

  「當然。」我說。

  「你沒有醉?」

  「沒有。」

  我們走到樓上去。我翻開被子鑽進毯子底下。

  他脫了大衣,他的襯衫,他的牛仔褲、他的靴子。

  「我們只是真的睡覺。」他聲明。

  我笑,「我不會強姦你,放心。」我轉臉向牆。

  他睡在我身邊。

  我看著他的臉,他看著我的臉。

  我說:「史提夫,給我一個蝴蝶吻。」

  他吻我的臉,他的長睫毛閃在我的臉上,像蝴蝶的翅膀,我很快樂。我喝了半瓶拔蘭地,我醉了。毫無疑問,我醉了,所以我很乖。他溫暖,一切都這麼美麗,為什麼要破壞這麼美麗的一夜?我疲倦。我在他手臂中睡著了。

  第二天醒來,我伸手想碰他。

  他已經走了。他不在我身邊,枕頭是空的。

  聖誕過了,他起身,他走了。

  他走了。

  這麼可愛的一個男孩子,他甚至沒有碰我。他走了,他當然不會再回來,我以後這些日子,當然也不會再有機會看到他。但是我會記得他。我們走了那麼的一段路,我們談話,我們一起喝酒,最重要的是:他沒有碰我。我會記得他,他美麗的臉,美麗的身材,他溫柔的聲調,他的長睫毛。

  我把三顆安眠藥含在嘴裡溶化了,繼續睡覺。

  他走了。我不知道他是幾時走的,外面是這冷,但那是他的世界。我的暖房……我將會在我的暖房過一輩子。

  但是我會記得他。他的蝴蝶吻。

  花樣

  父親根本不明白。

  他所堅持的只有一點:年紀輕輕,談什麼戀愛!

  戀愛與年紀有什麼關係呢?如果運氣不好,八十歲還不能免疫,有些人生活幸福,兒孫滿堂,猶自未曾戀愛過。

  戀愛是一種感覺,我知道我愛楊安安。

  第一次見到她的時候,她剛玩完鈍劍,一身白色的護身衣服,長髮落在肩上,雙領是粉紅色的,眼睛亮晶晶,嘴唇似玫瑰花瓣般透明,我看得呆了。

  她的目光同樣地落在我身上,我立刻知道,我愛上她,一見鍾情。

  那天回家,晚上我睡不著,一見鍾情。

  我並不是傷感,我知道我在人海茫茫中遇見了她,多麼好,我才十九歲,有許多人,一直在等他們的另一半,要等到三十、四十,我因慶幸而落淚。

  以後我總在鈍劍進門外等待安安,兩人似有默契,約好了一起走過公園,通常不說什麼。言語是多餘的。

  父母知道我有女朋友之後,開頭是歡欣,相對微笑點頭:兒子長大了,有異性明友了哩!後來得知是永久性的女明友,就擔心我會荒廢學業。

  後來發覺我的功課並不退步,就更不服氣,索性阻止我戀愛。年級那麼輕,即使熬到三十?大丈夫何患無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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