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寂寞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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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8 頁

 

  沒想到外表時髦前衛的談美怡思想卻那麼傳統智慧。

  語玲當然深明這個道理,她與美怡均出身普通,所以一定要學會早點當家。

  與小姿這樣的朋友,距離必然越拉越遠。

  翌年語玲搬了一個家,是自置的小公寓,笑謔客廳小得伸直手臂,手指便可以觸到兩面牆壁,不過那是屬於一個自己的窩。

  美怡送了一對水晶大花瓶,王先生王太太送一隻冰箱,唱片公司送套音響設備,電台其他同事送毛毯擺設不等。

  語玲驀然發覺,她場面上的朋友居然不少。

  都是工作給她帶來的。

  她更加感激這份職業,從不遲到早退,一早忙不迭起來,興奮地把工夫趕出來。

  美怡笑她,「語玲是那種輾轉反側等天亮以便衝出家門去上班的人。」

  說得很真確。

  語玲等待的機會終於來臨。

  城中最具規模宇宙唱片公司經理葉中明來找她,「語玲,林志聰想你替他新唱片做策劃。」

  語玲第一個想到的是,「可是我與美怡有約。」

  「談美怡那邊,我們會替你擺平。」

  「可是美怡是我的朋友——」

  葉中明忽然笑了。

  語玲低頭不語,知道這工是換朋友的時候了。

  林志聰是目前最紅歌手,比談美怡高班三級。

  她抬起頭來,「可否兩邊走?」

  「有是有這種規矩,不過我們不希望你那樣做。」

  語玲想一想,「我自己同美怡說。」

  葉中明頷首,「也好,理應交待數句。」

  美怡知道消息後,當然不悅,卻也無可奈何,「怎麼說好呢,人走運了,擋都擋不祝」語玲只是陪笑。

  美怡笑笑說:「從前,賣的是同樣的貨,沿門兜售,乏人問津,今日,時來運轉,洛陽紙貴,客人站在外頭焦急地輪候,恭喜你,語玲,我留你不祝」語玲緊緊與美怡握手。

  「美怡,你會大紅大紫的,以你處事這等成熟大方,歌藝又日益進步,你會登上後座。」

  美怡笑了,「謝謝你。」

  語玲當然不是這樣就過去,她與宇宙公司的合同非常精密,談了近月,簽署後公司還為她招待記者。

  那日語玲感慨多過快樂。

  終於熬出第一步,從這裡開始,當有一番作為。

  林志聰天才橫溢,可是至大的缺點是毫無紀律,遲到發脾氣是慣例,若不是社會著實迷醉他的才華,這種性格的人早就倒了下來。

  與他合作,對名對利都有極大好處,可是壓力也相應增加,精神緊張。

  一日林正試音,因不滿自己表現,大發雷霆,工作人員噤若寒蟬。

  語玲站起來,同林志聰說:「你這是幹什麼?人必自重,然後人重之,同事都是來幫你,不該捱罵,大家的老闆是宇宙公司,不是你,有話好好說,才是有教養有涵養的大歌星,各同事情緒不好,無心工作,吃虧的是你,來,音樂,再來一次,志聰,再試一遍。」

  眾目睽睽看著林志聰反應如何,看他會不會拂袖而去,不,他沒有,過一會,他走到麥克風前邊去,大家鬆了口氣,向語玲投去感激一眼。

  事後葉中明捏著一把汗來找語玲,「小姐,你好大膽子,上次有人說他幾句,他跑到巴哈馬去三個星期都不回來。」

  「都是你們慣成他那樣。」

  「灌完這張唱片,才慢慢教訓他。」

  「這個行業就是這樣,紅的時候任你驕橫,人人死忍,一旦失去號召力,一腳踢到陰溝,再也不理。」

  葉中明看著語玲,「你也紅了,為什麼不見你驕矜?個人修為不夠,怎可怪旁人?」

  語玲嚇一跳,「我怎麼好算紅,我只是幕後!」

  葉中明聳聳肩,「看,連紅都不承認,多高招。」

  語玲啼笑皆非。

  林志聰肯聽吳語玲的話這件事,很快傳開。

  行家對語玲開始有一定尊重。

  一夜,語玲正伏案工作,電話鈴響。

  「語玲,我是小姿,記得嗎?」

  語玲溫和地答:「我是一定記得你的,你不必問。」

  「語玲,無事不登三寶殿,問你要林志聰簽名照。」

  語玲笑,「有比這更好的,我讓他送你一件他穿過的外套,好不好?」

  「嘩,我要昏過去了!替我選一件牛仔布的,那我可以天天穿。」

  語玲忽然想起來,「你畢業沒有?」

  「還有一年。」

  還沒畢業?世上都快千年了,小姿卻還似個小孩子,追昔要歌星的照片,真是兩不同的世。」

  「畢業後打算幹什麼?」

  「也許到父親公司幫忙。」

  完全沒有一幅明確的圖畫,幸福兒童,個個相同,他們的志願,就是做幸福兒童。

  「語玲,外套盡快給我寄來。」

  「一定。」

  「同學會羨慕死,哈哈哈哈哈。」

  第二天語玲問林志聰褓姆拿外套。

  那褓姆笑道:「志聰正好整理出一大堆衣服要送人。」

  語玲向她道謝。

  過一會兒,她又說:「其實也不過是個年輕人,一旦被捧作偶像,就神化了他。」

  語玲笑,「你看,我們能夠陪伴在神祇左右,還有薪水可拿,真是羨煞旁人。」

  「你那樣想嗎,我當一份普通工作來做,日後改行,打算做些小生意,我一直想開玩具店。」

  把外套用快速郵遞寄出,語玲回到公司,進私人辦公室坐下,感覺上畢業後好似已經過了一百年。

  「語玲,光明日報記者要訪問你。」

  「不去可以嗎?」

  「有時出出鋒頭也蠻好。」

  「我情願開通宵,我無話可說。」

  「去吧,已經推掉不少。」

  「要不要拍照?」

  「當然要。」

  「哎呀,這是一種刑罰。」

  葉中明笑了,「你又不醜,標準五官,標準身段,絕對可打七十五分。」

  「是,」語玲略有所悟,「三分顏色開染坊。」

  「語玲,別老氣橫秋。」

  她終於還是見了記者。

  記者年紀與她相仿,十分精明磊落。

  一坐下來,便問:「吳小姐,你自小志願是什麼?」

  「我?」語玲據實答:「我想做一個盡忠職守的清道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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