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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冤枉的人

  他們說我對譚致中有偏見。

  當然。

  他跟小妹談戀愛,一年後小妹剛準備跟他討論婚嫁的問題,他居然有膽子說雙方還沒有太多的瞭解,大家不過是比較談得來的朋友而已……小妹如遇晴天霹靂,整個人都震呆了,年輕人一時想不開,便決定離開香港到外國讀書,無端端給家裡增加煩惱。

  都是為了這譚致中。

  現在我們做同事,我還比他高半級,當然要給他臉色看。

  這叫做冤家路窄。

  我絲毫不否認我對他有偏見。

  這種人怎麼做大事呢?連感情問題都處理不好--對小妹沒有長遠計劃,就不要給她太多的幻覺,否則就乾脆接受她,何必弄得不上不下的。

  小妹長得漂亮,人也活潑,根本是個上上之選。

  老魯說:「感情這種事,第三者很難瞭解。」

  我冷笑。「男人總是幫男人。」

  「妳一直都公私分明的。」

  「我對他沒有信心,幸虧他不是我的部下。」我斜眼看著他。

  老魯笑。「妳要我怎麼樣?把他調走?」

  「非也非也,我不是小人,不過請你當心他。」

  「咱們這裡不過是一個公關通訊公司,出得了什麼錯?沒有什麼值得當心的,妳放心吧」

  「這倒是真的,大夥兒坐在此地聽聽電話、看看報紙、寫寫新聞稿,誰也錯不了,除非欲加之罪。」

  「有什麼人會這樣做?擋人衣食是很缺德的。再說,阿譚做事不卑不亢,不錯。」

  「你喜歡他就好啦。」

  「我來勸妳一聲,孝玲,開會時別跟他針鋒相對的,同事已在竊竊私議。」

  「生活這麼苦悶,給他們一個機會聊聊天,豈非美事?」

  「最怕說得不好聽。」老魯笑說。

  「怎麼個不好聽?」我疑心起來。

  老魯努努嘴。「他們說妳同阿譚有點糾葛,大概是追他沒有追到之類。」

  「什麼?」我氣起來。「見鬼。」

  「所以說,何必呢?」老魯擊中要害。

  「你這人!你不過想我放過你那組人。」

  「給我一點面子。」

  「老魯,我跟你還有什麼話說?只是我看這個譚某不順眼。」

  「錢小姐,妳包涵包涵吧!」

  「不行。」

  「真是年少氣盛,我叫他來向妳道歉。」

  「是嗎?」我又冷笑起來。「他現在怕了嗎?那時候我小妹在他樓下等他回來的時候,他為什麼那麼神氣?」

  老魯不悅。「孝玲,兩件事不能混為一談,而且後者……是妳妹子不爭氣。」

  我默然,老魯分析得很對。

  我索然無味地說:「算了,不談這個問題。」

  老魯搖搖頭。「倔強的孝玲。」

  一日我與阿譚在電梯中相遇。

  他故作大方,叫我:「大姊。」

  我立刻反問他:「誰是你大姊?亂叫什麼?」

  那時候他來我們家,跟著小妹叫我大姊,沒想到他今天還有膽子叫出來。

  他一怔,不出聲。

  旁邊的同事頓時靜下來。

  連我都覺得自己沒修養、沒風度,算什麼呢?當眾這樣大呼小叫的。

  出了電梯,我回辦公室,一整個上午都不舒服。

  對著阿譚,真是痛苦,看樣子他不辭職,我可要辭職了。

  下午兩點半,他敲門進來。

  我提醒自己,要維持風度。

  他仍然叫我大姊。「希望妳不介意,公司裡的人都這麼叫妳,以前我也這麼叫過,一時改不過口來。」

  我痛恨他那種泰山崩於前而不動聲色的模樣。

  「有什麼事嗎?」

  「老魯說妳對我有點誤會,叫我來解釋。」

  「有什麼誤會?」我不承認。

  「會不會是小妹的事?」

  「小妹是我家人,這裡是公司,沒有牽連。」我板著面孔。

  他微笑。「我同老魯說,大姊並不是這樣的人,果然我沒看錯。」說得滑不溜手。

  我說:「我還有些工作要趕。」

  「我不會坐太久,大姊,如果妳有空,我想同妳說一下關於小妹那件事,妳一直沒聽過我的解釋。」

  我歎口氣。「有什麼好說的呢?誰是誰非有什麼關係?你們倆已經分開,她已經抱恨出去,你何苦還爭這個意氣要向我解釋?做個負心漢也不是沒面子的事,你還斤斤計較?」

  他低下頭想一會兒。「大姊說得對,我走了。」

  他開門離開我的辦公室。

  他是個很聰敏的人,當然知道我唯一能做得到的,就是給他臉色看,但我又不是他上司,要堅持下去,人家會以為我老姑婆十三點,無緣無故對不相干的男同事使小性子。

  我歎口氣。

  我並沒有能力替小妹報仇。

  仇?什麼仇?連我自己都失笑。老魯說得對,男女之間的事……唉,我很悵惘。

  小妹也二十多歲了,一次失敗,永記心頭,再不清醒過來找個對象,恐怕她要步老姊的後塵。

  第二天我恢復正常,聽從老魯的意見,對譚某不那麼過火,每個人都看出來了。

  老魯稱讚我:「這才乖巧呢!」

  「是,師傅,多謝師傅。」

  「你又耍我了,孝玲,妳什麼都好,就是嘴巴不饒人。」

  「哪有十全十美的人?」我自嘲。

  「找個對象結婚吧!」

  我啞然失笑。「在這裡找?」

  小妹回來過暑假,整個人開朗了。我很為她高興,這一年來,為她花這麼多心血和金錢,也是值得的。

  過了沒數日,她同我說:「妳在公關處?唉呀,譚致中不是也在那裡?」

  「他是新調來的。」

  「真巧。」小妹若無其事地說。

  真要命,她已經痊癒了。能夠平靜地說起以前戀人的名字,就表示那個人對當事人來說已經不值得留戀,誰會為不相干的人動感情。

  大概是年輕的緣故吧,好得那麼快。我才為她抱不平,想替她出口氣。

  「他現在同誰走?」小妹問。

  「不知道。」我說老實話。

  「他這個人……」小妹想置評,但半晌沒下文,彷彿對這個人已經沒有什麼印象。

  我很震驚。

  那時候她同他分手,還喝了半杯殺蟲劑,嚇得我同爸媽渾身發抖。

  短短一年,她竟忘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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