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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2 頁

 

  第二天一早,張叔叔真的近來問我們要不要騎馬。我便牽了張叔叔的馬,還沒騎過這麼高的馬呢,我略為一夾腿,馬便奔了出去,那種速度比起開快車,又是一番滋味,風打在臉上火辣辣的,又夾著雨絲,跑道的呢松而且換,一股泥土芳香。

  做人要做有錢人,特地來英國騎馬,多棒。

  下馬時張叔叔扶我,我一身汗,他連忙把大衣披在我身上,防我著涼。

  我笑,「渾身臭了。」

  姑姑說:「可證你出了風頭,到處有人問這東方小妞是誰呢。」她笑著。

  「有沒有伯爵親王問起?」我也笑。

  「今晚我們一起吃飯。」姑姑說:「你去買一套衣服,叫張叔叔陪你。」

  姑姑為什麼一直叫張叔叔陪我?她為什麼要裝得不在乎?

  我轉頭看張。

  「我們這就去,」他很爽快的答應了,「你呢?」他問姑姑。

  「我到古董店去一下子。」她說。

  「好,中午見。」張叔叔說。

  姑姑叫了車子走了。

  我與張叔叔到李琴街看衣服,一迭閒談著。這些時裝店都有模特兒穿出來看的。我一身臭,但是只要身邊有錢,就可以吧?

  我與張叔叔坐在沙發上,說著話。

  「……是的,我們家是這個樣子,女孩子什麼都學,姑姑也是。現在她變了,不活潑,不過再活潑人家也會笑她,做女人是很難的……這件白的不錯,要這件吧,再看下去不得了,太貴。什麼?這件紅的也要?」我笑了。

  結果買了兩件。

  回到旅館,姑姑並沒有回來。

  我淋了一個浴,用了姑姑的「哉」香水,用一條大毛巾裡在身上,躺在床上休息。

  有人敲門,我以為是姑姑,應了一聲,卻不知道是張叔叔。我馬上說:「對不起,你坐一下,我換件衣服。」我把剛才真的衣服拿到浴室裡,換上了他挑的那件紅的。

  他待我再出去的時候就一直道歉。

  我笑說:「真不要緊。」

  姑姑還是沒回來,他請我到酒店下面去喫茶,我就去了,。心裡感覺得出來,我不是笨人,他對我很好,而且把我當一個女人,沒把我當一個孩子。我沒有意思要搶姑姑的男朋友,男人都是一樣的。我還年輕,要什麼沒有?所以找與他客客氣氣的。

  照說他是一個理想的對象,不過他對年輕的女孩子不含有誠意,頂多把我們當小貓小狗,他這樣的男人,只有姑姑才罩得住。

  我微笑著,他想怎樣呢?

  喝茶喝到一半,他取出一隻花紙包的盒子,遞給我。

  哦,遂我禮?我的笑意更濃了,男人都是一樣的,再出色也還只是男人。

  他很大方的說:「你快廿一歲了,這算是我的見面禮,也是你的生日禮物,你看看喜不喜歡。」

  還用若對晚輩的口氣,他真是一個不錯的男人。

  我把盒子打開了,是一隻白金項圈,剛剛扣住脖子的那一種,半月型,紅若小鑽石,非常漂亮,穿什麼衣服都用得上,挑一件飾物都這麼棒,不愧是老手。

  我說:「太好看了。現在就可以戴。」

  他很高興,幫我戴上,我對鏡子照了一照,由衷的說:「謝謝你。」

  「客氣作什麼?」他說:「有什麼比一個女孩子的笑更漂亮的呢?」

  我只好笑了。他說話沒有一點點漏洞。

  姑姑回來後,看到也說漂亮,她是喜怒不形於色的,而且她說什麼也不會為一個男人吃侄女兒的酷,當夜我換了那件白色衣服,跟他們出去吃飯,很愉快。

  吃完飯我說要開夜車回劍橋,假期滿了。姑姑不反對,張叔叔頗有留我的意思,但是我決定要走,他也沒法子,很有點憫悵。

  我問姑姑:「他是真留我還是假留我?」

  姑姑說:「他犯不著假,他是真喜歡你。」

  「喜歡我什麼?」我笑問。「我有什麼好?」

  「青春,你去照照鏡子,你那種活力逼人而來,他到底是個中年人了,難免有種遲暮的感覺,見了你,自然開心,想借你的生命力一用,男人都是這樣,你明白了?」

  「你既然這麼瞭解他,可以跟他結婚。」

  姑姑笑而不答。過了一會兒她說:「我太瞭解男人了。」

  「那麼你幾時再帶多幾個男朋友來,好叫我收收名貴的見面禮?」我問。

  我們姑侄倆笑倒在床上。

  我開車走了。回到劍橋,自然還是見著麥倫,做著功課,過著平常的日子。

  姑姑是後我三天走的。

  她並沒有嫁給張,張大概是地無數男朋友中的一個,她大概也是張無數女朋友中的一個。姑姑以後來信都沒有再提起他。

  不過那只白金碎鑽項圈:卻天天戴在我的脖子上,很令同學側目的。我頂喜歡張,他是一個有風度的男人,他有他的好處。我有時侯奇怪他是否有再婚,娶得又是什麼樣的女人。

  至於姑姑,因為太瞭解男人的緣故,所以始終沒有嫁。

  (完)

  女學生

  她是我的學生,所以我不能約會她,不能與她說話,不能對她笑,我只可以待她如一個學生。

  這樣的壓抑,我覺得很困難,因為她是一個美麗的女孩子。而我只是一個男人。可是這是學校裡的規則,教授不得與女學生有任何不適當的行為,我不能害她,我最多去了工作不幹,她的學業卻很重要。

  事情是這樸的,我因讀書讀得早,甘五歲半拿的博士,再做了一年研究院工作,不過是快廿七歲。因為親戚有孩子來讀寄宿學校,請我照顧,我樂得在這裡找一份工作,算是拿個經驗,將來找正式的工作,比較容易,碰巧這間小大學請低級講師,我便來應徵,沒想到居然錄取了,年薪是低得不能再低,但坦白的說,我並不在乎,仍然住若父母買的房子,開著我的小跑車上學。

  這間小大學只分開幾個系罷了,但凡是小大學,那些科目都是千奇百怪的,既不實際又沒有用,不外是室內裝修,服裝設計這一類,學費高,訂起來輕鬆,凡是家裡有幾個錢的孩子們,都進來胡鬧幾年,拿張文憑。大學裡女生多過男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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