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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 頁

 

  我為了費亞曼達而不快樂,有時使一個人買一個藍氣球,學她的樣子,把氣球放掉,

  看它往空中飛昇上去,那一點藍越來越小,漸漸終於不見了。

  我只知道,如果有人把愛奉獻給我,我若不想接受,我就原璧奉還,碰都不碰一下,

  如果我接受的話,我就好好的回報,我只知道,愛情應該這樣,唐做錯了,唐完全錯了。

  我希望費亞曼達像那只氣球一樣,掙扎自由,飛飛,飛向自由。愛情是一段一段的,

  這一段完了,說不定另外一段更好,何必硬是要死扒住這一段,難道真的是除卻巫山不是雲嗎?

  有一日我有事要去倫敦,手頭不便,於是乘火車到加裡轉氣墊船,上了火車,把小件行李放好,坐下,攤開雜誌,剛翻到第一頁,就聽見有人輕輕的叫我。「噯。」

  我還不是在意,又聽見一聲「噯」。

  我抬起頭來,看到我對面坐著一個女孩子,不禁驚喜交集,跳了起來,頭碰到火車頂,痛得叫起來,「費亞曼達!」

  可不是她!

  疲倦的,有點髒.憔悴的費亞曼達。但是雙眼猶如火焰一般,臉上一個調皮的微笑,

  她的頭髮熨得捲曲著象頭獅子狗,汗濕著,T恤裡沒有胸罩,小小的胸脯包在棉紗底下,

  多麼迷人的風景,而我剛才竟沒有看見,我真是個瞎子!

  「你好。」她說;「到哪裡?」

  「到多佛。」我問:「你呢?」

  「我也是,從多佛坐火車到倫敦。」她說:「咱們同路,多巧。」

  「你回家了?」

  「是的。」她默默頭。

  「終於回家了?不再回巴黎了?」

  她微笑。微笑雖然是疲倦的,但還是這麼漂亮。

  她沒有哭,也許哭過了,我們沒有看見,沒有看見的事是不能算數的,但是小火焰被眼淚淋過,豈非就此熄滅了?

  火車駛著,車廂微微顫抖,費亞曼達也跟著微微開動,她微瞇著眼,似乎隨時可以睡著,但是她在微笑。我以為她盹著了,她卻低聲說:「他說他會娶我的,那個時候他天天到門口來接我,第一個要見的人是我,撇開他所有的女朋友。我謝謝他給我的快樂日子,得到而失去,總比從來沒得到過好。他對我笑那個情形,真如一道虹彩特別為我在窗外出現一般。」

  「你恨他嗎?」

  「不!怎麼會。」小火焰微笑說:「怎麼可能。我怎麼會恨他。我從來不恨人。我有

  點可憐他是真的……像我這樣的女人,真的,當他專程要找的時候,還真的找不到了,他的幸福是他不會專程找費亞曼達,他會找菲菲、莉新、咪咪,但不是費亞曼達。」

  她的自信、驕傲,跟著她的創傷一起來了

  我忍不住問:「你的中文名字叫什麼?」

  「我姓曾。」

  「我知道,」我微笑,「你有一個出名的爸爸。」

  「我叫曾燎。」她也微笑。

  曾燎。曾經燒過。小火焰。沒有這樣學問的爸爸,還真選不出這樣的名字,這麼好聽的名字,中西並用。可是,有人知道嗎?唐知道嗎?他的粗心使他失去了世界上多少美好的東西,他居然幸運得不知道。

  費亞曼達看出了我臉上讚歎的神色。她說:「我有很好的名字,是不是?」

  我點點頭。

  「你總是明白的。」她笑,「奇怪,你是一個陌生人。」

  「你不再回巴黎了?」我問。

  「或者回,或者不回。」她說,「視心境而定。」

  「我還是要回去的,我到倫敦來看你,我要你的電話地址。」我說:「你現在的心境 如何?」

  「不太好。」她說:「到倫敦大學英國文學系找我爸爸,一定有我的消息。」

  「很多謝。」

  火車在加裡停下,我們下車,海風吹上來,她的頭髮飛揚著,更像一個小孩子了,打破釘的牛仔褲髒得叫人心痛,她轉頭看我,說:「這風,像唐的呼吸。」

  「他不是上帝。」我問:「你還能再愛嗎?」

  她笑著按著心問:「心,心,你還能再愛嗎?你還在流血嗎?心?」她抬起頭來,「我的心說,它不知道,它很累。」

  我笑了。

  我把她擁抱在懷裡。

  她用法文說:「愛情便是這樣,我這麼愛他,他硬是要把我趕走。」

  我用法文說:「他是壞蛋。」

  她也用法文說:「這不是對的,這不過是他不愛我,這不是他的錯。」

  「唉,費亞曼達。」

  「看看!」她用國語說:「有賣氣球人,買一個紅的給我,請快一點。」她自己先奔

  過去。

  我搶過去,為她再買一隻藍的,派給她。

  她感激的說:「你對我這麼好。」

  任何人都會對她這麼好的,只除了那唐,她是被虐太久了,只要稍微一點仁慈,她便高興得這樣,小火焰,你何必這樣呢?

  「但是為什麼不買那個紅的呢?」她問我。

  「紅的是火焰,」我說:「我怎麼可以放走火焰?藍是憂鬱,你放走藍色吧。來。」

  我一碰她的手,那個氣球便飛走了,飛向海邊去。

  我與她上氣墊船。我沒有去拉她的手,有時候這種動作是不必要的,只要我心真知道,我會愛護她,真的,如果她不拒絕我。

  變心

  我與小道進進出出很久了,對我來說是很久了:三個月難道還不算久?交一個男朋友三個月,實在不能說什麼了,他對我還好,他長得漂亮,他花錢爽快,他說話有幽默感,但他不是那種可以結婚的男孩子,因此我們只是同居著,我們住同一層房子,可是很少見面,因為我做的是晚班,他做的是白天工作。我們買了一迭厚厚的洋蔥紙,有事沒事寫張字條,他的中文壞透了,但是我喜歡看他寫的中文。

  有時候他會寫:「我到紐約去一星期,你要什麼?」我會寫:「一條皮帶,格林威治村有得賣。」我們住在一起很高興。我們連對白也缺少,但是我們高興。我為他做小事情,為他打掃,清除個灰缸,洗內衣,把外衣拿到洗衣店去洗,代他付電費諸如此類的事情。有時候還泡個咖啡給他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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