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滿院落花簾不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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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9 頁

 

  「沒甚麼,小丁,就是因為你生病了,才沒告訴你,而且她──也沒想像中的好。」

  「胡說。」

  「你聽我說好不好?」

  「你一點朋友道義都沒有,你這個人,我瞧不起你─.」

  「小丁,你會不會太言重了一點?」我問他。

  「你怎麼會這樣對我?你跟她說了些甚麼?」

  「閒談幾句。」

  「有沒有約會她?」小丁問:「老實一點!」

  「沒有。小丁,她不是仙女,像她那樣的女孩子,還真的很多,不相信,今天晚上你可以去與她多談幾句。」

  「我一定去,我病死了也得去。」小丁說。

  「別這麼梁山伯作風好不好?」我笑了。

  「你不能拿人家女孩子開玩笑。」他掛上了電話。

  我搖了搖頭,掛上了話筒。

  早曉得他的反應這樣強烈,我就不該把這事情告訴他了,我想。小丁究竟是我的朋友,何必小題大做。

  但是我、心裡卻真是很想念那個不知道叫甚麼名字的女孩子,她有一種很原始的味道,甚麼都不懂,但是她有感情。

  太典雅的女孩子有一個缺點,太理智的女孩子也有缺點,懂得太多的女人更是不妙,像她那樣,應該可以滿足男人的自大。

  但是我不想那樣對她,那樣對任何一個人都是不公平的,況且只是一個陌生的女孩子。

  她又不是我所喜歡的那種女孩子。我喜歡秀蘭。受過教育,可以談天,旨趣相同,但是她就是太理智了一點,使我難以應付,她跑了。

  第二天,我到出版社去一趟,為稿費問題與老闆吵了一場,結果是老闆讓了步。

  我心情有點開朗,與老闆吵架得到勝利,是值得慶祝的事情,我決定下午去喝杯啤酒。

  我選定了一家酒吧,那種有點心的酒吧。時間也不太早了,約莫五點鐘左右。座位上有幾個水兵。

  這種現象,都是我們看慣了的,我並不以為奇。

  我叫了啤酒,但是當送啤酒的女侍出來時,我呆了。

  「你.?」我問。

  那個女侍穿短短的裙子,黑色的網襪,頭髮披在肩上,這不是她嗎?

  她也呆住了。

  我恍然大悟,原來她在這裡做女侍,怪不得了。

  但是做女侍又有什麼不好,雖然裙子短一點,雖然工作時間怪了一點,她沒有必要苦苦隱瞞。

  「你……」她意外的問:「這是巧合嗎?」

  我點點頭,「是的。」我說。

  「我可以陪你坐一會兒,」她笑笑,「請我喝一杯。」

  「好。」我爽快的說。

  「你怎麼會到這兒來的?」她問:「這地方不好。」

  「沒有什麼不好的。」我說:「我頂喜歡這裡,只是不常來上,今天忽然經過,進來喝一杯啤酒,這是相當出名的酒吧。」

  「可是你是個作家。」

  「別笑我好不好?」我說。

  她意外的睜了眼睛,不明白我的話。

  我也沒有再加解釋。

  「露露!」那還有人叫她。

  她擺擺手,表示不過去。

  「你叫露露?」我問她。

  「是的。」

  「你原名叫什麼?」我又問。

  「露露好聽,」她很稚氣的說:「我喜歡這名字。」

  我實在沒話好說了,她覺得露露好聽,我能再問嗎?

  但是我說過,與她在一起,很有優越感。而且,人只會覺得安全,因為她太容易對付。

  我喝著啤酒。

  「我老以為不會再見到你了。」她說:「你晚上會來嗎?晚上我們換長裙子。」

  這是她穿長裙的理由?她每天出現在咖啡店的時候,都穿一條長裙子。

  我又想到了小丁,如果他曉得在這裡可以找到他的夢裡情人,不知道有什麼感覺。

  「為什麼我總是偶然見到你?」她笑問。

  她的臉被過濃的化妝糟蹋了,我看不清她真正的臉容。

  「嗯?」她又問:「為什麼?」

  「啊,我也不曉得。」我說:「也許這地方實在很小。」

  「我從來沒有像你這樣的朋友,我很開心。」她說。

  「你──今年幾歲?」我問,我是忍不住了。

  「十八。」

  「什麼?」我幾乎不相信自己的耳朵。

  「十八。」她說:「我看起來比年紀大,是不是?」

  「不,與你年紀一樣,很小。」我告訴她。

  我沒有哄她,她說話實在像個小孩子。還是那種很爽直的小孩子。不知道會受人計算的小孩子。但是看上去,她的確是成熟的。

  那樣的打扮,那樣的身裁,實在不容易。

  我看了她一眼,又想起了小丁。

  我承認當這個女孩子坐在咖啡座上,的確有幾分神秘,但是現在看上去,是很赤裸裸的,過分暴露。

  我一口喝完了啤酒。

  「你會再來嗎?」她問。

  「有空的時候。」我說。

  我從來不知道我會講這種沒有誠意的話。「你不介意吧?」她問:「我只是做這種工作。」她說話的待候,是這樣的帶歉意。

  「沒有,很好,」我說,「你不必這麼想。」

  她笑了笑,極其開心。

  她送我出去。她說:「如果詹像你,就好了。」

  我點點頭。

  離開了那個酒吧,我想起她問:「為什麼老是會碰見我?」

  那是很巧合的,這樣的巧合,我不喜歡。

  碰見她的應該是小丁,不是我。

  因為我沒有覺得特殊的高興。

  我回家,告訴母親我加了稿費。

  母親問:「加了稿費有什麼用?誰也不等你的錢用,你怎麼不交一個女朋友?幾時結婚。」我逃了出來。我想我不回家住的原因,實在是為了避母親,不是父親。

  這世界上有兩種母親,一種恨不得兒子馬上結婚,一種老是阻擾兒子的婚姻,像我這種沒有利用價值的兒子,大概是適合早婚的。

  回家我趕了兩段稿子,覺得自己除了工作,簡直沒有娛樂,普通的朋友友不好意思去麻煩,相熟的朋友又少。我的天。

  這年頭誰都寂寞,可不是,真的得找一個女朋友。

  我拿出信紙,寫了三張紙,寄給秀蘭。

  她不可以算是我的女朋友了,但是最低限度,她可以是一個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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