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不敢動法官,就把怒氣出在律師身上,你一言我一語地問候人家祖宗,其中當然也包括莫吟霏前陣子學會的經典罵詞。
莫吟霏心下雖慌,仍然硬著頭皮從重重人牆中穿出來。
躲不是辦法,事情終究是要解決的。她是法官,必須指揮現場,總不能學律師當縮頭烏龜。
「土地已經被債權人拍定,房子遲早要拆的,這次不執行,下次還是要執行,我今天一定要拆房子。」
債務人之妻眼見硬的行不通,改弦易轍祭出苦肉計,眼淚鼻涕一起出籠,企圖博取法官的同情。
「我公公中風、婆婆重病,請法官改期再執行。」
「法官千萬不要被騙了!那個抱瓦斯桶的老太婆就是債務人的母親,債務人的父親已經過世,她哪來的公公?」
律師從公事包抽出事先申請的戶籍謄本,遞給莫吟霏。
戶籍謄本上債務人父親姓名後面注記「已歿」兩字,死人還能中風,那還真是見鬼了。既然有力氣抱瓦斯桶,老婆婆的病情似乎也不嚴重。
莫吟霏一咬牙,這個案子拖了一年沒結案,再不處理,上級長官關愛的眼神旋踵而至,今天非執行不可。
「你們不要再找借口了,今天一定要拆房子。」把土地還給債權人。
債務人之妻哀求道:「法官,再寬限一段時日好不好?我們還沒找到房子,你叫我們一家十幾口住哪裡呢?」
莫吟霏還沒開口,律師就搶著發言反對:「已經給你們很久的時間了,從拍定到現在足足一年,你們死賴著不搬,給你們再多時間你們也找不到房子!本案的債權人早就把土地價金繳庫,土地卻一直拿不到,這樣子誰敢跟法院買不動產?誰有時間跟你們窮耗!」
律師嚷得臉紅脖子粗。他也有老婆兒子要養啊!客戶拿不到土地,不肯把委任費用的額款付清,沒錢怎麼給寶寶買奶粉?
杜天衡眉頭微皺,這律師有夠白目,他的話雖然有理,債權人的確等很久了,但他看不出來債務人就快抓狂了嗎?局面已經很糟糕,他還惟恐天下不亂地煽風點火,很想死無全屍嗎?
「你們律師沒一個好東西!」
果不其然,債務人被他激得像吞了炸藥,挽起袖子殺將過來,恨不得將律師的脖子擰斷,骨頭拆了餵狗。
律師一溜煙縮回法官背後,很沒品地拿莫吟霏當擋箭牌。
債務人不敢對法官施暴,卻不肯放過可惡的律師,群起叫囂:
「滾出來,縮在女人背後算什麼男人?」
我不是男人,我是男子漢!
律師無言地反唇相稽,厚著臉皮繼續烏龜不出頭,諒他們吞了豹子膽也不敢對法官亂拳相向。
「躲在女人後面會衰你知不知道?滾出來!」
律師不上當,滾出來才真的衰到家。被打很好玩嗎?
莫吟霏臉色一沉。
「誰敢動手,我就叫警察銬起來押走。你們不是說沒地方住嗎?看守所讓你們住免錢的。」莫吟霏隨即轉頭吩咐警員道:「你們保護電力公司和自來水公司的技師進屋執行斷水斷電,再讓怪手開挖,今天就把房子拆掉。」
此令一出,債務人群情激憤,火氣飆到最高點,男子立刻跑去阻撓怪手推進,和警員發生激烈拉扯;婦女擠在大門口,不讓技師進入屋內斷水斷電,小孩子跑來跑去,亂成一團。
終於可以拿到尾款了,律師感動得幾乎流下眼淚。他大打手勢叫工人和技師快去辦事,自己則躲在法官背後苟且偷生。
莫吟霏將連家瑜拉到身後,寶寶的安危高於一切,她寧可自己受傷,也不讓准媽媽少一根頭髮。
杜天衡和高紹文守在她們身邊寸步不離,律師縮在法官背後享用連帶保護,算盤打得可精了。
眼見怪手已經開到門口,債務人家屬知道大勢已去,房子被拆定了,忍不住悲從中來,放聲大哭。
在警員好說歹說地勸服下,債務人的母親放下瓦斯桶,哭著衝進屋內。
莫吟霏大大鬆了口氣,連家瑜則在胸口劃了個十字。
當真引爆瓦斯,那可不是說笑的事!
不過,她們高興得太早了。
根本沒病、身子骨還很硬朗的老婆婆很快又出現,手中提著臭氣沖天的水桶,朝莫吟霏直衝而來。
「你拆我的房子,我要你好看!」
這下變化大出眾人意料之外,警員來不及阻止,莫吟霏也來不及閃躲,連家瑜連叫都叫不出口……
一桶糞水迎面潑來,就在間不容髮的瞬時,杜天衡張臂抱住莫吟霏,臭得可以死人的糞水全潑在他背上。
莫吟霏被安全地鎖在他胸膛中上暈發無傷。
無事之時,人人都能輕易把愛掛在嘴邊,有事之日,就像今天這種狀況,才能測出情感真正的份量。
小手抓住他的襯衫,莫吟霏全身都在顫抖。
他竟然為了她……被潑了一身臭糞!
內心最最柔軟的部份被他綿密的情意戳了一刀,敏感的心脹滿了淚,沉得幾乎提不起來,卻又如此快樂。
杜天衡用沒被污染的雙手將她輕輕推開,淋到一滴沿著頭髮滴下來的糞水,全身就會臭得連狗都不聞。
女孩子愛乾淨,他是男生,忍一忍就過去了。
莫吟霏望了杜天衡一眼,目光中深情無限,越過他看到闖禍的老婆婆時,又變得比冰塊更冷,凍得人直打哆嗦。
老婆婆被莫吟霏的眼光震住了,連一根小指頭也不敢動。
女法官嬌嬌小小的,講話輕聲又細語,怎麼現在卻釋放一種恐怖的氣勢,像要把人吃了似的……
出乎眾人意料之外的,莫吟霏沒有咆哮震怒,沒有破口大罵,甚至還微微露出笑容。
笑容很美,美得讓人從腳丫子冷到天靈蓋……
莫吟霏拿起手上戶籍謄本,輕瞥一眼,和藹地問道:「老婆婆,你叫黃施厭對不對?」果然討人厭。
老婆婆楞楞地點點頭。
莫吟霏對警員道:「債務人家屬黃施厭妨礙法院依法執行職務,依刑法第一百三十五條規定得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銬起來押回地檢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