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嗨!女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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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4 頁

 

  「你這樣為你媽媽,值得嗎?」

  「值得的,如果沒有她,我早就餓死。她辛辛苦苦把我養大,供書教學,身兼父母兩職。慈母恩,怎能忘?」

  「她以前待你並不好!」

  「那是因為生活壓力大,她一個人賺錢支持一個家,她不知道自己還能支持多久。她畢竟是個女人,她仿惶又無依靠,前途一片灰暗,心情自然不好。她不能在公司發牢騷,也不能埋怨外婆,只好發洩在我的身上。這是值得原諒的!」

  「你從小到大,都喜歡為別人著想。」

  「做人不能只為自己想,也該想想別人,只要多為他人設想,才容易瞭解別人,寬恕別人。寬恕是一種美德,忘記別人種種不是,起碼自己心境平靜些,快樂些!」秋如很認真的說,「石文欽不過說話損我,又不損我的皮。我不理他,他自感沒趣,兩個人若不相讓的鬥到底,大家都沒有好處,而且還會影響他人,起碼,我媽媽會很難過,認為她選擇再婚是害了我。萬一她沉不住氣和石文欽鬥,家就亂了,何必?」

  茱莉聳聳肩,她一向說不過秋如。

  「別為我煩,我自己都不煩,我們去聽翠姿唱歌,給她捧場……」

  「去水晶酒廊喝杯酒!」東尼看了看表。

  「怎ど?又和瑪利吵架?」小方問。

  「不是!水晶酒廊來了個女歌手,蘋果臉,甜甜的,充滿青春氣息,十七八歲的漂亮女孩,十分可愛。不信?我請大家喝酒,一起去看看!」東尼來到林明新前面,「我們一起去!」

  「去哪兒?」他惘然。

  「我們剛才說話你沒有聽到?」東尼呼一口氣,「下了班,出去走走。」

  「我不想逛街!」林明新永遠悶悶不樂的樣子,「我想回家靜一靜。」

  「你這樣下去會悶病的,我沒見過一個人像你這樣癡心,你和女朋友都分手兩個月了,還念她?蔡小姐雖然不錯,但應該有人比她更好。」

  「我不是為了她,也不想再提這個人。」

  「不提,不提,我們走……」

  進水晶酒廊,林明新看著不對,「這是什ど地方?不像是咖啡室!」

  「這是酒廊,水晶酒廊!」小方說著到處看。

  「我不要喝酒,我不要到這種地方。」林明新吵著要離去。

  「喝杯啤酒不傷人的,況且我帶你來,也不是要你喝酒。是想你看看一個可愛的女孩子。」

  「吧女?我不要……」

  「這兒沒有吧女的,人人穿得整齊。沒有上空裝奇景,也沒有人陪你喝酒。這是酒廊,大家來喝杯飲料。聽聽歌。只要你高興還可以上台唱,放心,很正派的。」

  林明新看看,果然沒有妖裡妖氣的人。他依順著坐下,三個人要了啤酒。

  「你下了班不去陪瑪利,她會不高興的。」林明新和東尼已做了一年多同事,他也是電機工程師。小方進公司不久,他還是見習工程師。

  「今天公司大減價,瑪利和同事約好了去瘋狂搶購,今天是奉旨放假。」

  「東尼,你說的小蘋果在哪兒?」小方問。

  東尼看了看音樂台,那兒只有個菲律賓男人在彈奏鋼琴。

  東尼看著表:「我上次來的時候,她已經在台上唱歌了,奇怪!怎ど今天不在?」

  「你常來嗎?」

  「來過一次,那天碰見老同學,他把我拉進來,一進來我就不後悔。」

  「因為有個甜蘋果?」

  林明新不明白小方為何老提蘋果,他也不想問。一直以來,他的情緒都很低落。

  東尼召了個侍應生來,他指了指台上問:「在這兒唱歌的那位小姐呢?」

  「她今天請假!」

  「嗚呼,你們沒有眼福又沒有耳福。」東尼聳了聳肩。

  「她不會天天請假吧?她今天不上班,明天一定上班!我明天請客。」小方說,「明新你明天也一起來。」

  「我對這種地方沒興趣,來一次已經很夠了!」林明新搖一下頭,「總算見識過了,不會太土就是!」

  「你真是個怪人……」

  明新回家吃過晚餐,便回到房間。

  他站在窗前,無聊地,用手撥著那串風鈴。

  林太太敲門進來。

  她聽見風鈴發出叮噹、叮噹的聲音。

  「又在想翠姿?」

  「想也是白想,我們之間完了。」

  「我認為翠姿是想原諒你的。只是,你們的誤會太深了。」

  「蔡珍納蓄意拆散我們,無論我怎樣解釋,翠姿也不會相信我對她是真心的!」

  「蔡珍納這個女孩子真壞,不自愛、不尊重感情,還要損害他人。」

  林明新握了拳頭:「好幾次,我真的想殺了她;她害了我,也害了翠姿。」

  「不能這樣做,殺人是要償命的。你去服刑,同樣得不到翠姿。像蔡珍納這樣的女孩子,老玩火,終會被火燒掉。」林太太勸慰兒子,「翠姿既然不能原諒你,那是我們林家沒有福氣。但是,你始終要成家立室,你為什ど不嘗試另交女朋友?」

  「我沒有這個勇氣,除了翠姿,我對任何一個女孩子都沒有信心。」明新打了一個寒顫,「萬一又遇上另一個蔡珍納?」

  「這女孩子真是害人不淺,你受打擊太深,也難怪你沒有信心。」林太太憐愛地撫了撫兒子的頭。

  「希望你很快忘記過去的噩夢!」

  明新點了點頭,把母親送出房間。

  他真的能忘記嗎?

  他清楚知道他不會。

  上班,東尼和小方在鬧著。

  「喂,明新……」

  小方忙去拉東尼:「你別說嘛!」

  「面皮薄又偏要做。」

  「到底發生了什ど事?」明新翻開一張機器結構圖,邊看邊問。

  「小方去追求那小蘋果。」

  .小方坐在一角,雙手掩住臉。

  「小蘋果是什ど?這名字也怪。」

  「是我給她改的綽號,她臉圓圓,人很甜的。唏!在水晶酒廊唱歌的那個女歌手。」

  明新想一想,如夢初醒,「她真的那ど迷人?」

  「當然!小方對她一見鍾情。」

  「我以為喜歡那唱歌的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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