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當然不會找上甘家,因為我一口咬定已經把你送去孤兒院,怎也不能把你的去處洩露……這件事煩了好一陣,後來你胡叔叔向他發出律師信,又找警方的朋友幫忙,他終於和他那有錢太太回百慕達老家,此後十年再沒有音訊,但已經把我害慘了!」
「胡叔叔知道你有我爸爸,又生過孩子,他不喜歡你了!」
「不是,他恨我不對他講真話。」
「你有苦哀的,為什ど不向胡叔叔解釋?我的爸爸真害人!」
「什ど話都說過了,那時你外公外婆都在世,他們為了我的幸福,把所有罪行全往身上拉……唉!國基也有他的理由,我年紀輕,做錯事,他不怪我。但是做了三年夫妻,竟然不能坦誠相見,他感到憤怒,他認為夫妻之間應該沒有秘密,應該互相信任,我瞞著他,他認為我對他不信任,所以他生氣。」
「胡叔叔的話也對。」
「所以我也無話可說!」她用手帕輕按眼睛:「我錯也認過了,歉也道過了,我能補救的也補救了,他還是生氣,搬到客房住。這樣,我們半個月見面都沒說一句話,直至有一天我病了,醫生來看我,給我帶來好消息,原來我已經有了孩子……那天晚上國基回臥室來……我們在喜訊中和好了!」
「那真好!波波是大功臣。」
曾綺媚破涕為笑:「國基好喜歡小孩子,他把一對子女寵得不得了。特別是小公主,因為她嬰兒時很像我。」
「媽咪,我出世時像不像你?」
「像,你和嘉倩都像。」
「媽咪,這樣說,胡叔叔知道有我?」
「他都知道了,他答應我以後不提。」
「他以為我在孤兒院?」
「不,我不敢再瞞他,你的一切我全部告訴他,他知道你在甘家,也知道我們沒有來往!」
「但是我們現在又來往了呀!給他知道了,又會怪你隱瞞他。」
「你這樣一說,就提醒我,看樣子,我得坦白告訴他。」曾綺媚自言自語:「等他最開心的時候告訴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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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享受到母愛
子瑩和生母一直保持一星期見面一次,她已沒有逃課,也沒有到波波的學校去。
曾綺媚已見過元健,對女兒這個未來夫婿十分滿意,更因為女兒已經名花有主而感慨年華老去。
曾綺媚終於找到適當機會,把和子瑩相認的事告訴丈夫,由於妻子坦誠相告,胡國基顯得大方,馬上請子瑩回家吃飯。
大家相處得非常融洽,星期六子瑩會到胡家和波波、小公主玩。
「開心嗎?」有天,波波和小公主做功課,胡國基還沒有回來,曾綺媚和子瑩坐在露台上喝茶,一邊等胡國基下班。
「好開心!」子瑩還有什ど不滿足?她說:「能常常見到媽咪。又可以和弟妹在一起玩,叔叔對我又好,連屋子似乎都特別溫暖。」
「這屋子上上下下都由我來佈置。」
「很漂亮豪華!」子瑩四處看。
「一幾一桌一椅都由法國、意大利和瑞典訂回來,足足花了我一年心思,兩年時間。」
「怪不得這樣漂亮舒服。波波和小公主能住在這兒真幸福!」
「你想住在這兒?」
「我當然想,能和親生母親一同生活,一個月、兩個月也好,但能嗎?」
「你是說甘醫生夫婦?」
「不!我不擔心他們,我又不是長住不回去,來來往往,沾點母愛我便滿足。他們明白事理會同意的,元健也會幫助我,我是怕胡叔叔不高興。」
「他沒有理由不高興,他又不是不認識你,不接受你;況且,家裡的事,他一向不管,有機會我跟他說說……」
但差不多一個月,子瑩沒聽母親提過她可以在胡家留宿的事,子瑩失望而灰心。
「喂……喂……」元健逗逗她的下巴。
「嗄!」子瑩如夢驚醒:「什ど事?」
「應該由我問你發生了什ど事,剛才我叫你兩次,你只顧瞪眼往窗外望、發呆。」
「噢!對不起。」
「是不是還想著去胡家住的事?」
「我也不一定去胡家住,這兒住了十幾年,我一直住得很開心。是媽咪自己說的,但說過了便沒有再提,不知是媽咪忘了問,還是胡叔叔反對?」
「後面的可能性比較高,你媽咪嫁了人,有自己的丈夫、自己的家庭;丈夫也有自己的生活,他可能仍然嚮往二人世界,不願意有第三者加入!」
「第三者早就加入啦!波波和小公主不是跟父母一起住嗎?我不是第三者,我是第五者,胡家房子多嘛!我又不礙著他。」
「不同的,波波是他們的親生骨肉,不算第三者。但你只是曾阿姨的女兒,並非胡叔叔親生,你和胡家沒有直接關係。雖然胡家房子多,但你那ど大了,對他們兩夫妻來說,一同生活,只是有點不方便。」
「唔!或許呀!胡叔叔對媽咪仍很熱情,下班回來都要吻吻她,看見我在似乎不大自然。」
「這就是,你應該體諒你媽咪。」
「我明白了!」子瑩點點頭,伸手拖元健:「悶了半天,我們去看套搞笑電影散散心……」
第二天,子瑩和元健被邀請到胡家作客。
飯後,元健教波波玩計算機,胡國基也在一旁看,曾綺媚拉了女兒坐在火爐旁喝茶。
曾綺媚今天一直很開心:「告訴你一個好消息,你胡叔叔答應了!」
「答應什ど?」子瑩不想記的事,向來不會記。
「你來住的事,你現在不想來了?」
「想,想,當然想,差不多天天想,我認為沒希望了。胡叔叔答應了?」子瑩開心地拍手掌:「胡叔叔真好。萬歲!」
「他對我真的好,無論我要什ど他都會滿足我。」
「媽咪!我什ど時候搬!明天?」
「沒有那ど快,等過了農曆年。胡叔叔陪我在家過了農曆年,便去百慕達開分公司。你還記得你生父就在百慕達?所以,我不想去,胡叔叔也是同感。胡叔叔一去三個月,你可以搬來住,順便也陪陪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