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必的,你品味差,你喜歡庸脂俗粉。」
「找庸脂俗粉?我的審美眼光不知道有多高。就因為要求太高,所以到今天,仍然沒有女朋友。」
「你的要求怎樣高?」
「我在外國那ど多年,是有不少鬼妹仔追求我,我只是應酬她們,沒跟他們拍過拖。」
「你保守,不敢娶外國人。」
「不是這個原因,是因為外國女孩子一般的皮膚較粗糙,手毛腳毛又多,東方女孩子細嫩得多,所以我沒打算在外國交女朋友。」
「回來就交了個謝茜嘉,覺得她美若天仙?」
「謝茜嘉真的不是我女朋友,我又不是在香港認識她的……」
「我明白,在外國見到個東方女郎,開心了,庸脂俗粉都不再計較。」
「當然不是!在外國很多中國女孩子比謝茜嘉漂亮,我都沒去追求她們。」
「對謝茜嘉情有獨鍾?」
「謝茜嘉真的不是我的女朋友。到意大利唸書的時候,因為我意大利文不怎ど好,爸爸就把我送到謝茜嘉的家去。她爸爸和我爸爸是幾十年老朋友,有他們照顧,爸爸才放心。」
「我明白了,你對謝茜嘉是日久生情!」
「我這個人不會感情用事,我說過,不是最好的,我不會去追求。她追求我,我也不會貪方便。」金雅志切開水果,一小片一小片的砌成一顆顆星:「我回來,幫爸爸打理生意,她也想回來觀光觀光,她既然來香港,當然要住在我們家,沒理由要她去住酒店。她住在我家,我開生日派對,自然要請她做女主人。情形大概就是這樣了。」他突然很認真地說:「我可以發誓,我是誠心誠意追求你!」
「我想實情就這樣!謝茜嘉是你的女朋友,但你自從見過我之後,驚為天人,覺得我比謝茜嘉優秀太多,便拋棄謝茜嘉,來追求我。」
「我從未追過謝茜嘉,你是我第一個追求的女孩子。如果你不相信,你問我爸爸去。」
「為什ど去煩金伯伯,關我什ど事?」
「不關你的事。但這水果碟,是我為你而設,但願你喜歡。」
他把切好和砌好的水果,放在花朗面前。
花朗眼前一亮。
西瓜砌成的太陽、桃駁梨砌成的月亮、奇異果砌成的星星,草莓(士多啤梨)砌了個大心型。
「全都送給你。」
「我不明白你的意思,但水果的賣相很美,我接受了。」
金雅志用心地看著她把水果盆內的水果全部吃下。
「你是我的太陽、月亮、星星,我愛你。」
「黐線!」她笑起來,把叉子放下。
「我已經把心奉獻給你,你也吞下了。」
「金雅志,你很肉麻,你知道嗎?我從未聽人把這些話說出口。」
「因為你未遇到一個真正愛你的人!愛一個人就要坦坦白白,何必畏首畏尾?」
「意大利式的豪放。」
「意大利式的浪漫。」他更正:「我這個人一點都不豪放,因此,我從未追求過任何人,但我相信一見鍾情,既然我自己喜歡,為什ど不坦誠示愛。婆婆媽媽的暗戀,我不會。」
「一見鍾情?」
「是的,那天舞會,我對你一見鍾情。」
「是不是遲了十年?」
「NEVER\\TOO\\LATE!只要我肯盡力。」勇往直前是你的事,人家未必會接受。」
「DO\\THE\\BEST!」他突然問:「花上跳舞,是不是很好玩?」
「有什ど好玩,花刺會弄傷腳板。」
「下次我送無刺玫瑰,赤足跳更浪漫。」
「我不相信你從未追過女孩子。」
「實踐沒試過,但理論卻很多,我看了不少關於戀愛的書籍,好的都抄下來,準備全用在你身上,討你歡心。」
「你以為我會不會相信?」
「我只求有一個機會。」
「沒試過實踐?」
「試過了,就不會送有刺玫瑰?對嗎?」
花朗一時啞言無語。
飯後,花朗想喝茶,金雅志說:「不如喝咖啡,我替你叫!」
花朗無所謂,反正省氣。
後來咖啡送來,花朗奇異:「杯外、杯內的是什ど?」
「杯內是兩朵玫瑰花花蕾,杯外棒狀的是玉柱,這是蓓蕾玉柱咖啡。」
他用心地拿著玉柱棒,在咖啡裡攪呀攪,不斷的攪,好一會,才把咖啡遞給花朗喝。
花朗呷一口,不錯,再呷第二口。
「香不香?」
「不錯!」其實,是很香,這個人,不單只高大威猛,還很細心浪漫。女孩子很難逃得過這美男關:「你自己的咖啡冷了,快喝吧!」
「我無所謂,一切以你為中心。」
花朗那ど多男朋友,他最會說話,最會逗人高興。
花朗一看古董表,十點半,真是不能置信,竟然和金雅志共度了兩個半小時。父親離去時,剛巧八點鐘。
她還以為一個多鐘頭。
「我要回家了。」
「我送你回去。」
「不用麻煩,謝謝,司機應該早在等我。」
「我答應了花叔叔。」
「不是你沒盡責,是我自己的要求。」花朗用電話通知司機,司機那面的電話不通。
「我先結賬。」
「不用,爹?會簽單。」她忙著在打電話。
「怎樣?電話還是不通?」
「真是豈有此理!」花朗發脾氣:「我打電話回家,叫另一部汽車來接我。」
「始終要等,這樣子等下去,越等越不開心。」金雅志柔聲求著:「如果我不是太討厭。大無賴,由我送你回去,賞個臉,好不好?」
人英俊些、溫柔些,說話動聽些,是有他的特殊魅力,況且男孩子送女孩子回家,小事而已!也算是禮貌,又何必太堅持,反而顯得小家子氣。
金雅志和花朗一起到酒店樓下取車,門僮開來一部鮮紅的林寶堅尼。
花朗心裡暗喜,她最喜歡林寶堅尼跑車,特別是鮮紅色,多有型!多威!
花朗想著,等父親做了大生意,賺大錢,就求他買。
「金雅志扶她上車。她坐著,越坐越開心,越坐越舒服,最好據為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