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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7 頁

 

  「你真的是那樣需要夢詩?」

  「假如你認為發誓有效,我願意發誓,這兩個多月來,我累了,我什ど都不想,只要得回夢詩。」

  「等你身體好了,有了衝勁,你又會去找另一個霍茱迪。」

  「不會了!別說是霍茱迪,就是世界上獨一無二的美人,就算……」

  「唉!就算有人比夢詩好上一百倍,我仍然愛夢詩。不過,在我的眼中,沒有人可以比得上她,她是最好的,只怪我沒有福!」

  「你想透了,我很高興,不過,夢詩的脾氣實在太硬,又死要面子,想幫你,但……」

  「別大勉強,大姐,我也不一定要結婚,如果夢詩不再要我,那ど,我決定收拾心情,到澳洲發展。說不定有一天,夢詩會突然發覺,她也真心愛我?」

  「你要是真的娶了她,你將會被她控制,會因她而失去結交異性朋友的自由。」

  「我不再需要這份自由。」

  「好吧,你先養好身體,以後我們再想辦法,夢詩這孩子……」

  「大姐,為什ど一定要看電影?」夢詩和秋詩踏出花園的台階。

  「陪大姐看一場電影都不肯?」

  「不是不肯,只是……」

  「沒興趣,是不是!」走到洋白蘭樹下,秋詩一面翻手袋,一面說:「我忘了帶手帕!」

  「叫阿玲替你拿。」

  「阿玲?她玩昏了,還是我自己去拿,你等一等,我立刻回來。」

  秋詩回到屋裡去,家很靜,馬永安和馬太太因公務去了馬尼拉,端姨帶了兩個傭人進市區去購物,愛詩在飛機上,世浩和麗詩一早就去旅行了。夢詩正在四處張望,突然一條手臂,由白蘭樹後伸出來,捉住她。

  「呀!」夢詩叫著,定神一看,原來竟是左天培。

  「你怎樣進來的?」

  「舒伯開門!」

  「你快放手!」

  「這一次,我再也不會放你走,我要帶你去婚姻註冊署註冊。」

  「神經病,無賴,你放手。」夢詩用力摔他:「你再不放手,我可要呼救了!」

  「請吧,三小姐。」他笑著。

  「我再一次警告你,要是花王,廚子他們都出來,你下不了台!」

  「這兒只有我們兩個人,絕對不會有第三者。因為,大姐已經給他們放了兩個鐘頭的假,他們全躲在工人房開大食會。」

  「好啊,可惡。你們竟然串通好了。」

  「我和大姐都關心你,你應該瞭解她的一番苦心。到我的汽車去,坐會兒,我有話告訴你!」天培拖她往車房。

  「不去,不去!」夢詩用高跟鞋踢他。驀地,天培把她整個抱起,走進停車間。

  「放開我,我不會饒你!」

  天培抱她進汽車,夢詩想開車門由另一邊逃走,天培用兩隻手緊環住她的腰,他的氣力那ど大,她動彈不得。

  「不要生氣了,就原諒我一次吧!」他很輕很柔的說。

  她咬一咬唇,別過了臉。

  「看著我,給你看一樣東西!」天培抽出一隻手,扶正了夢詩的臉,他撥起了額上的頭髮,那兒有一條很醜惡的疤痕:「我惹你生氣,這是我的報應,手臂,身上還有很多。」

  夢詩呆了一下。

  「夢詩,我愛你,我們結婚吧!」他緊緊的把她擁進懷裡,他吻著她的背項。

  又回到這溫暖的懷抱,夢詩沉醉地閉上了眼睛。可是,只一會,她突然又大力掙扎:「快放我走,你這無賴的狂徒,你知道嗎?我已經不再愛你!」

  天培內心有點極大的恐懼,他擔心夢詩真的不再愛他,不過,今天是唯一的機會,失敗了,就會永遠失去夢詩。

  他作最後一次嘗試,亦已準備承受最高的懲罰。他的嘴,突然急促移到她的唇上,夢詩當然拚命掙扎,並且反咬天培的嘴唇,可是,天培熬得住,一點也不肯放鬆。

  夢詩大概累了,也可能已忘了她和天培之間的怨恨。漸漸的,她已不再反抗,她的手,也已繞到天培的背後。

  當她快要透不過氣來的一刻,天培才輕輕放開她,她吸入了一大口氣,舉起手,辟啪,就是兩個巴掌。

  天培沒怨半句,垂下眼皮,夢詩百感交集,倒在天培懷裡抽咽起來。

  天培輕撫著她的頭髮,聲音柔得令人心醉:「你是愛我的,仍然愛我!」

  夢詩搖著頭。

  「為了一點不著邊際的尊嚴而犧牲了幸福,那多愚蠢?我以前不是死要面子?但是,我在你的面前,連一點自尊心也沒有了,愛一個人應該毫無保留,那虛偽的面具,更加要不得!」

  夢詩仍在低低嗚咽著。

  「為免再節外生枝,我們結婚吧!」

  「你騙人,你一向不贊成結婚,你怕受束縛,你要自由自在!」

  「為了你,我可以犧牲一切。我願意做一個不自由的人。」天培貼著她的臉:「求你,嫁給我!」

  「這算是求婚嗎?」

  「你不是一定要有玫瑰花和月亮吧,要不要我跪在你的面前?」

  夢詩突然笑起來。

  「你好調皮,你知道嗎?你令我心都痛了。我們現在就去註冊,嗯?」

  「我突然搶先結婚,對大姐,二姐不大好,她們會感到難過。」

  「我只不過和你註冊結婚,並不是急於要和你一起生活,也不是想佔有你的身體。」

  「那,訂婚好了,根本用不著註冊。」

  「註冊結婚,有一紙婚書,它可以束縛我們。訂婚,保障大小。」

  「真奇妙,試婚,同居什ど都聽過,就沒有聽過注了冊仍然不共同生活。」

  「你肯立刻嫁給我,那最好!」

  「不,那令大姐太沒有面子,還是依照你的提議吧!不過,注了冊,我就是你的妻子,以後你的一舉一動要小心!」

  「左太太是絕對有權管左先生。如果你看見我和別的女孩子來往,你不單只有權打我,而且,還可以殺了我。」

  「真的呀!」

  「一個有了妻室的人,是應該要安分守己,我也曾說過,我一旦結了婚,有了太太,我會很專一。怎樣?打令。想透了沒有?先註冊,等你高興了,我們才舉行婚禮,擺喜筵宴請親友,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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