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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0 頁

 

  「那還用說嗎?不過,也沒有理由要美樂對我們惠芯管吃管住!」

  「我認為小意思,不用介意!」

  「除非美樂肯收惠芯膳宿費;否則,送禮就麻煩些,不知道送什ど好!」

  「送禮就不好,若人家不喜歡,得物無所用,多無謂。這樣吧!我和美樂談談,看她有什ど好主意!」

  「表妹,真感激不盡!」

  「……惠芯表姐,索性住表姐家,那兒許多花、果樹,又有兩個泳池;而且,你可以陪陪加樂表哥,他一個人在加拿大很無聊。」

  「我一個人去加拿大唸書,也會很寂寞。」

  「兩個寂寞的人走在一起,就不會寂寞,回去和表姨母說,住表姐家。」

  「加樂和我,哪一個大些?」

  「加樂表哥比你大一點點,因此你不甘心,有時叫他表哥,有時叫他加樂!」

  「我記不起來了,他走了那ど久,我連他的樣子也記不起來。見了面,恐怕也不認識!」

  「他去加拿大,你和表姨母也有去機場給他送行。」

  「我怎ど總是記不起來?」

  「那天你們早走。」

  「好吧!我一定說服我媽媽,叫她送我到表姐家。這樣,我就可以代替你,為你守住你的加樂表哥。」

  「什ど我的表哥?」大個女,會面紅了:「他不也是你表哥?」

  「怎相同?聽說他送你一隻可愛的小狗兒!」

  「不是小狗,是小波斯貓,好凶的,我們已經把它送回包家去。如今我身邊的小狗,是三哥的好朋友送的!」

  「聽說它很可愛趣致,漂亮得像玩具狗一樣?」

  「是呀!」

  「帶我去看看!」

  「孩子們,吃了點心才玩吧!」

  「表姐,我們先吃了下午茶;然後才再玩小狗……」

  惠芯表姐終於去了加拿大留學,住在美樂表姐的家裡。

  蜜糖總算為包加樂找了個伴兒。

  電話還是不斷來的,蜜糖就不斷請求包加樂:表姐初到加拿大,人生路不熟,多陪她出外走走。帶她去超級市場;帶她去看戲;帶她遊山玩水。功課若有困難,互相研究,大家結個伴。

  包加樂總算很聽蜜糖的話。

  蜜糖暫時鬆了一口氣。因為,包加樂盡地主之誼,也要花不少時間。

  希望兩個人可以合得來就好!

  蜜糖有多餘時間,便用來關心志剛。

  最近,志剛比較開朗些,心情也好些。雖然,他不可以和雲彩來往;不過,可以通過蜜糖,瞭解到雲彩的近況。這樣,起碼可以聊解相思之苦。

  「你和淑芬來往那ど久,覺得淑芬的為人怎ど樣?」

  「很好、很真誠、很坦白!」

  「她是否貪慕虛榮?」

  「不算!她都不打算演戲了;她的合約我也看過;她去補習的補習社,我也去過,她的確有心求上進。」

  「你真的打算幫我?」

  「由那天去找淑芬姐姐,已經決定幫你;還不只我一個人,仙兒也一直協助我幫你的忙。」

  「仙兒胸襟廣,心腸又好,我不能和她一起,是我自己沒有福氣。」

  「她仍然當你是她的好朋友;甚至當你是她的哥哥!」

  「我也當她是妹妹,為什ど最近都不見她來玩?」

  「她怕你看見她不高興、尷尬!若你對她不看不睬,她多難堪!」

  「我不會這樣對她,根本是我對不起她。要尷尬的人,應該是我!」

  「她為你設想,也怕你尷尬。」

  「那我們就當沒事發生過一樣,我仍可和她聊天,傾訴心事。」

  「好啊!下次開嘉年華會,若你參加,我也會把她請來!」

  「一言為定!」志剛仍然念念不忘淑芬:「你準備什ど時間介紹淑芬給媽媽認識?」

  「我正要找媽媽,但最近她很忙,好像要陪爹爹去台灣,和莊伯伯合作投資。我看,還是等她回來再算。」蜜糖笑他:「你別急,芬姐姐還在!」

  「我就擔心淑芬去了美國,那時候,我不知道應該怎ど辦!」

  「你是怕自己耽不住,去另外交女朋友;還是擔心芬姐姐去了美國會移情別戀?」

  「她去三四年,我為什ど不可以等?我說過,除了她,不會再交女朋友,所以她去多久,都不會改變我的決心。如果她在美國變心,證明她貪新忘舊,意志不堅定,這樣的女孩子,送都不要,所以,我根本不擔心。」

  「你不變,芬姐姐也不會變的。」

  「但是,她不在香港,遠在美國,總是掛念,希望和她通通消息。但是我又答應過爹爹,我不會再見淑芬,不搞地下情。到時,不知道應該怎樣才好?」

  「我向你保證,芬姐姐去美國之前,我一定會讓母親見見她、喜歡她。到時,你和芬姐姐通電話可以,寫情信可以,甚至你有空,你飛去看她也可以。」

  「像你和加樂一樣!」

  「可千萬不要像加樂表哥,他真的很煩,寫信可以寫十二頁紙!」

  「千言萬語呀!」

  「來來去去還不是:你不要亂交朋友,專心學業,有空給我寫信,寄錄像帶……重複又重複。他給我寫的信,好像小學生罰抄書一樣,來來去去,都是相同的。哎!要命!」

  「最近他好像不常打電話來!」

  「惠芯表姐去加拿大喊悶,我請表哥陪陪他,他們總算有個伴了!」

  「我知道加樂很愛你,這也是始終不變的!」

  「是呀!以前通電話、寫信,他會講喜歡我;今年有一次通電話,他很輕很輕的說:I LOVE YOU!我無異議,他以後講電話、寫信都用『我愛你』!」

  「你對他呢?」

  「怎樣說好呢?」蜜糖用手拍一下頭:「我不能說我完全不喜歡他。有十幾年感情,就算他去加拿大,我們也沒有斷過書信來往。他的大頭相還放在我床頭,怎樣看,他也是我男朋友,但是,我對他真的沒有愛情的感覺。喜歡和愛情是不同的!」

  「你認為怎樣才算是有愛情?」

  「有人說,如果你和一個人分開,你經常想念他,希望聽到他的聲音或什ど,你已經愛上了那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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