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誤會,全都是誤會。」
「後來我在一間診所找到一份工作,登記員、清潔女工、還要看守診所。唉!真不願意去想那些日子。」
「琥珀。」子寧緊握著她的手,她又感到那股暖流直透入她的心坎。「我知道你為了我,這些日子一定受了許多苦。」
「我自小就挨慣了苦,這也不算什ど,我一直無法忘記的,是你結婚的前一天,張老師來找我,要立刻幫我去向你解釋,證明我們之間不單只清白,而且根本沒有結婚;可是,你又不在家,我和張老師離去的時候,非常失望。」
「我該死,我在樓上看著你們離去。」
「你沒有出去,你在家裡?」琥珀推開他的手:「你好無情!」
「對不起,我一直以為你真的嫁給張錦天,看見你們在一起,我心裡就忌妒。」
「第二天我去教堂,你連一句話也不肯跟我說,那時候,沒有張錦天,為了什ど?」
「我仍然忌妒。」
「我又給她們困在木屋裡了,你知道嗎?你忌妒,你和珍妮結婚,我就不忌妒?」
「我和珍妮結婚,一半是報復你和張錦天,一半是媽咪受了陳家母女的擺佈。總之,誤會重重,將來你會明白。」
「你既棄我於不顧和珍妮結婚,那你又何必再惹我?」琥珀站起來:「對不起!我不喜歡坐在你們的床上,我不舒服,我要走了,再見!」
「琥珀,你回來!」王子寧把她拉回來:「不錯,這是我和珍妮的新床,可是,她一天也沒有睡過。」
「我不明白。」
「我和珍妮去度蜜月,第一站是日本,她自己選的。在日本的第二天,我單獨一個人在酒店的酒吧裡碰見你叔叔,他告訴我,他和你嬸嬸已經分手,原因是為了你。看見他,我又問及你在鄉間的婚事,他把陳家母女的陰謀告訴我,我才知道,你根本沒有回鄉結婚,當時,我們兩個人都很想知道你的消息,我因為仍在度蜜月,所以你叔叔一個人回來。他終於找到張錦天,張錦天把一切告訴他,但是,連張錦天也不知道你到底去了哪裡。」
「你應該相信我與張錦天無關。」
「你叔叔告訴我一切,我已完全明白,珍妮知道我對你念念不忘,跟我大吵,兩個人由吵架至打架,珍妮惱羞成怒,什ど都認了。我立刻扔下她回來找你,我見過張錦天,他已沒有教書,開一間洗衣廠,他人真好,還帶我到處打聽你的消息,連你工作過的診所也去了,但是沒有人知道你去了哪裡。」
「我去古家工作很保密,一個人也不知道,這樣可以減少我許多麻煩。」
「我找不到你,不久珍妮也跟著回來,我把她們所有的陰謀都揭穿了,連爸媽也不歡迎她。她一氣之下,回娘家去了,跟著,我也去了歐洲,不久之前才回來,想不到,意外地,我們又重逢了。」
「這是一個緣字。」
「這一次,我不會再放你走。」
「不走也得走,你始終是有婦之夫,最近珍妮怎樣了?」
「不知道,她回來幾次,我根本不肯理她,她是個呆不住、不安於室的人,聽說,她和你嬸嬸都有了男朋友。」
「珍妮仍然是王子寧的夫人!」
「我和她分居已兩年了,其實隨時可以離婚,不過,由於我一直找不到你,所以對離婚的事,並不積極。」
「珍妮呢?她有沒有提出過離婚?」
「沒有,她可能妄想我會回心轉意。」
「這證明她仍然愛你。」
「但是我不愛她,我從來沒有愛過她,我娶她,是不慎中計。琥珀!」王子寧輕撫她的臉:「四年來,我愛的仍然是你。」
「太遲了!」
「不……」子寧把臉貼過去。
「咯!咯!咯!」外面有人敲問。
「誰呀?」子寧很不高興。
「少爺,表小姐,夫人請兩位到樓下吃飯,菜早就冷了。」
「我們立刻就來。」子寧對琥珀說:「時間過得很快,你一定餓了。」
「我不餓,不想吃。」
「媽咪在等我們。」
「我不想見你媽咪。」琥珀坐著不動。
「原諒我媽咪,她也是受蒙騙。」子寧拉起琥珀的手:「見見她,聽她有什ど話說?」
琥珀總算聽了子寧的,他們到樓下,走進客廳,王夫人看見琥珀,連忙含笑站了起來。
「琥珀,歡迎你!」
「打擾你,伯母。」琥珀的態度相當冷淡。
子寧拉開一張椅子,輕聲說:「吃飯吧!太晚了。」
「琥珀!在未吃飯之前,我有幾句話,要跟你說。」她仍然站著。
「請說吧!伯母。」
「媽咪,都快十點了。」子寧皺起他那好看的眉頭:「琥珀肚子餓。」
「如果不把話說清楚,我相信我們兩個人都吃不下,是嗎?琥珀!」
「伯母說得對。」
「我要向你道歉,琥珀,我不應該任由倩雲她們擺佈,我更不該在未分青紅皂白之前,說謊拆散你和子寧。」
「伯母,這一點,是並不重要的,而我一直都知道,真正的原因,不在於此。」
王夫人輕握雙手,詫異地問:「還有第二個原因嗎?」
「原因是我太土、太無知、太窮,我的出身和學問都不配做王家媳婦。」琥珀苦笑一下:「珍妮不同,她是千金小姐,又留過學,伯母選中她,是合乎情理的事。」
「你……」王夫人撫著額頭,閉一下眼睛,嚥了一口氣,她很吃力地說:「我曾經對倩雲說,只要你是個好女孩,就算你父親是個劫匪,我們王家一樣要你。」
「到現在,一切已經太遲了!」
「不會遲。」王夫人走過來,真誠地握著琥珀的手:「我和國良一直贊成子寧和珍妮離婚,因為她們一家都沒安好心腸。」
「伯母,有一句話我要告訴你,名義上,我雖然是億萬富翁的女兒,但是,我除了享有富家小姐的生活,古家沒有一毛錢是屬於我的。因為我早已叫我義母立了遺囑,她死後,把古家所有的財產捐給政府,所以,我始終是個窮光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