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不必拉警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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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笑話,你連果樹都沒種,怎麼會有瓜摘,又哪裡知道這瓜甜不甜?」沈母雖上了年紀,可反應卻不下沈青珊。「你連試都沒去試,怎麼會知道『這事』強求不來。」

  如果女兒曾試著去交個男朋友或什麼的,還是找不到好對象,那她也就認了;問題是沈青珊沒事就待在家裡,要是出去玩,玩伴清一色都是女人……照她這種方法,會交到男朋友才真是神跡。

  「媽,婚姻這事要靠緣分嘛。」沈青珊不是宿命論者,但是對於母親的質問,她只好以這理由搪塞。

  「緣分!」沈母聽到她這麼說,更是生氣了。「你整天待在家裡怎麼可能有『緣分』?你要是再不找個男朋友,不管你願不願意,你都得給我去相親。」

  「我不要!」相親?她才不要。

  「不要?」沈母一臉得意。「不要也成,你還有另兩種選擇。一個,自己交個男朋友帶回來我瞧瞧;再不然報名參加非常男女也成。」

  「什麼,非常男女?」沈青珊從來不知道母親有這麼先進。「對,要是你不願意相親,也沒法子帶個男朋友回來,就給我去參加非常男女。」沈母好不得意地說:「如果你自己不好意思報名,我會幫你的。」

  「媽!」沈青珊這會兒都不知道該說些什麼才好了。

  「好了,就這麼說定了。」沈母站起身來,走向廚房。「你自己選一個,等會兒吃飽給我個答案,如果待會兒你還是沒答案,就乖乖地去相親。」

  望著母親的背影,她真有點不知所措的無力感。今天早上要出門時,一切都如以往,怎麼不到十二小時的時間內,她母親的想法就來個一百八十度的大迴旋?

  到底是哪裡出錯了?

  等等,她今早到公司時先是看到一群烏鴉,到了電梯口還碰到只黑貓,再加上她同事說,今天黑色星期五……難道這一切的一切就是個預警?

  唉,人還真不能不信邪啊。

  第一章

  「青珊,你是怎麼了,精神不太好哦?」小芬一進辦公室,就發現沈青珊的表情有點……嗯……晦暗!對,就是晦暗,不若平常的神清氣爽。

  「沒什麼。」沈青珊強打起精神回答她的問題。

  「青珊,你該不會是昨晚到哪兒去瘋吧?」小芬知道這問題簡直是白問的,不過也難得沈青珊會有精神不濟的模樣。

  「你說到哪兒去了。」沈青珊輕斥。「好了,你別和我閒扯淡了,你今天不是有客戶到來驗貨嗎?」她叮嚀著小芬。「你可別像上次一樣弄得人仰馬翻的,我年紀大了,禁不起你這麼折騰的。」

  小芬吐吐舌頭。「你不說我都差點忘了。」她用手拍拍自己的胸口。「幸好你提醒我。」記起自己今天有要務在身的小芬,對沈青珊的異常反應仍然是相當關心。「我的客戶大概下班前會離開。」這是一定的,要是他們太會摸魚打混,她也會有法子教他們提高工作效率,反正她倆公司的加班也沒多少,何必浪費自己的休息時間去陪客。「你晚上應該有空吧?」

  「是沒什麼事。」沈青珊的夜晚是相當空閒的。

  「那好,上個星期公司附近有家新開的餐廳,聽說那裡的菜挺不錯的,今天晚上去吃吧。」總之,她就是要弄清楚沈青珊失常的原因,不達目的絕不罷休。

  「沒問題。」沈青珊不像平常一樣,考慮個老半天,應聲答應,就連答案也不像平常模梭兩可。

  「很好,到時你可不准臨時有事啊。」小芬知道沈青珊並不特別喜歡在下班後到處逛,因此特別叮囑。

  「不會的。」

  「OK,就這麼說定了,我回座位了。」

  小芬拿著卷宗,回到離沈青珊的辦公桌僅有二公尺半之遙的座位上,快速地準備今天下午可能會用到的資料。

  沒了小芬的開話家常,沈青珊的腦袋裡,頓時又回到上星期五她母親給她出的難題——相親、電視相親、不然就是立刻交個男朋友回去交差。

  相親她不願意,電視相親更不可能,可是交男朋友……她現在連個比較談得來的「男」的朋友都沒有,要她上哪兒去找男朋友?問題是,她又對母親承諾一個月之內,一定會把男朋友帶回家讓她去檢查——不做這種承諾,恐怕她就會有一場接著一場的相親鴻門宴,直到她找到個能嫁的男人前,她都不會有任何的安寧日子好過。

  答應母親帶個男朋友回去,只是個緩兵之計,要是時限到了,她的「男朋友」再不出現,只怕母親會變本加厲地來個催婚攻勢……唉,真是麻煩。

  她不是拒婚族,也沒有恐婚症,當然也不是時下流行的單身貴族,她只是……她只是還不想談戀愛,也不知道怎麼去尋覓一個值得她愛的男人。

  她的觀念是很傳統的,認為婚姻是一輩子的事,寧缺勿濫,也不要隨隨便便找個男人嫁了;既然結了婚,就不應該在輕言別離;再說,她也不想嫁個她不愛或者是不愛她的男人。

  雖然大多數結過婚的人都說,愛不愛不重要,最要緊的是找個有責任感的男人。

  她不否認這一點,只是一樁婚姻一定會牽扯到性事,要她和一個她不愛的人有肌膚之親……她一想到這一點就起雞皮疙瘩、渾身不舒服。

  她是女人,同時是個相當注重「感覺」的女人;可是事實是,她的年紀已經不容許她再這麼拖下去。

  二十八歲對一個男人來說,可能算年輕,但是對一個女人來說,卻是令人緊張異常的關卡,老人家的觀念裡都認為,要是二十八歲以前還沒結婚,再這麼拖下去,就要拖過三十歲了——二十九歲不宜嫁娶——一個三十歲的女人是處於「被挑剔」、「被要求」,而不是處於可以挑剔,可以要求對方的主動地位。

  三十歲的女人,不論結婚與否,在東方社會裡都會被冠上個「老」字;但是結了婚的女人,她們老得理所當然,反正有先生、孩子、家庭,也不必擔心日後嫁不出去,找不到良人之類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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