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論是──投入哪一行,我覺得都和「婚姻」很像。
有時候挑錯了對象,結婚不到半年就喊離婚;有時候也許是自己的心情與個性有了改變,和對方越來越無法溝通,雙方漸行漸遠,從分居到最後分手;有時候可能是迫於無奈,覺得已經結了婚就該接受現實,即使沒有愛情,也照樣勉勉強強地住在一起,同床異夢。
當年抱著有點草率的心情,挑中「寫作」這一行當結婚對象,我們也不是和和氣氣,一路維持婚姻到今天的。我們吵過架,也想過離婚,也有過很長的一段時間在分居狀態中。
所謂理念不合、個性不合、一成不變而倦怠等等病症,都曾經出現在「我」和「創作」之間。舉凡七年之癢、三年外遇之類的事,也不是什麼新鮮事了。連我自己都沒想到,經歷這麼多事,轉眼間會和它成了一對老夫老妻。
但是……該怎麼說呢?能和「創作」結婚,真是太好了。
一開始是個連柴米油鹽醬醋茶都不認識的我。
一開始連該怎麼拿捏夫妻距離都不懂的我。
一開始常常氣餒而哭泣的我。
現在終於有那麼一點點的(真的是一點點的)把握,覺得越過了「見山不是山」(踏入一個大黑洞)的入山關卡,好不容易可以「見山是山」(原來是銀河)地往上爬,到最後我希望自己能抵達一座只有我才能找到的山頂(雖然現在還不知道它藏在哪裡),然後很高興地坐在山頂上欣賞著「見山不是山」(宇宙奧義?笑)的風光。
有那麼一天嗎?我不知道。
等我哪天退休、封筆不寫了,再告訴大家我爬到哪裡好了。
在那一天之前,我還是照樣努力和創作做一對夫妻,繼續下一個十年的奮鬥,也請大家多多關照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