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別怕,愛麗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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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8 頁

 

  他輕輕地,輕輕地揭開我的紗龍。

  我用手擋住他,卻擋不住他的熱情,紗龍還是給他揭開了。

  他深深地吻著我的胸口,我一陣暈眩,他的動作粗魯了起來……喜歡他柔軟的嘴唇吸吮著我,更喜歡他的手指在我身體上滑動,搓揉……禁不住的深呼吸,移動著……

  我以為我永遠也不可能這樣。

  但我不可能永遠不做一個女人。

  只是時間早晚而已。

  修澤明當年以他對人生的睿智,看清了這一點。

  我們緊緊擁在一起,我也清清楚楚地知道他是祖英彥,不是另外一個人。

  另外一個人,已經走了,而且漸行漸遠,連做夢也不復見。

  ※※※

  我看到祖英彥的存折時,不禁有些吃驚,原本七位數字一路往下滑,租地、整地、建屋、打傢俱……每一項我們都盡可能的搏節,但是在完全沒有收入的情況下,存折上只剩下五位數。

  五位數,我們今後就只能靠這筆錢,繼續過著神仙生活?

  我有積蓄,但祖英彥會答應嗎?依照我對他的瞭解,他不會的。

  神仙生活就因我看到了這本存折提前結束。

  我開始做出去找工作的準備,在這小鎮上,沒有人要請經理人,也沒有人要找外貿人才,不過去當個店員什麼的,還有去處,運氣好一點,說不定可以到幼稚園去教小朋友。

  小鎮上的生活消費反正不高,我們也沒什麼物質慾望,只要有一份固定收入,應該沒有問題。

  打定主意,我心安下來,只等個機會跟祖英彥說。

  他還不知道我的打算,每天仍然神態自若,有說有笑,一點也不急。

  我們也一樣的去游泳,揀貝殼,在院子裡拔草,剪下開得最盛的玫瑰插瓶。

  或是坐在露台的鞦韆上。

  一邊蕩秋干,一邊讓他吻著我。「別動,」他抱緊我。

  不是我動,是鞦韆,我用腳偷偷划動著,他發現了,我們吃吃笑著。他索性咬住我的唇,不准我離開須臾。

  「你會吃掉我。」我抗拒。

  「我會!」他認真的,威脅地:「我愛你!我要吃掉你。」

  「不要!」我溜下鞦韆。

  「不要我愛你,還是不要我吃掉你!」他捉住了我。

  「都不要!我被他呵得發癢。

  「都要!」他摀住我的嘴。

  「都不要!」我咬他的指頭。

  他回答我的,是霸道的,粗魯的吻,直到征服我為止。

  當我全身癱軟,再也使不出力氣來反抗他時,他對著我,一個字一個字的說:「我愛你,我不要吃掉你。」

  我笑了。

  然後他用力地壓住我,進入時,我還聽見他在說:「我愛你!」

  他愛我,我知道,會永遠愛嗎?每個人都會問所愛的人這個問題,但也同樣的,不會有人曉得答案。

  晚上,有月亮,很好的月色,我們在月光下築沙堡,潮水來了,把沙堡打得七零八落,退潮後,一切都無影無蹤,像逝去的歲月——生命中除了沙子與海水載走的記憶,並沒有剩下什麼。

  但我們還要去築沙堡,每建一座就給取名字,再看著潮水帶走它,並不祈求任何東西留下。

  我們向大海呼喚,喚彼此的名字,喚那謎一樣的月光,喚自己內心最深處的悸動。

  如果沒有錢的煩惱,小鎮生活幹實的部分也一樣有意思,就像我們種的絲瓜,小小的一株幼苗,成長起來卻頗為驚人,不用多久,架子上就全是它碩大的綠葉,然後是大朵的黃色花朵。

  「這是雄花。」祖英彥告訴我,雌花的後面會拖著一條小瓜。

  小小的絲瓜不久長大了,瓜架上掛著一條又一條的絲瓜,翠綠、碩大。

  「如果我們可以靠絲瓜生活就好了。」坐在瓜架下乘涼時,我對祖英彥說,他的存折只剩下四位數了,台北的瓜價好,我們應該跟果菜市場好好聯絡。

  「別擔心,我已經找到工作了。」他輕撫著我的頭髮,很得意的說。

  他告訴我,今天上街理發時他剛好看見第一信用合作社的徵人啟事,理完發就去應徵,參加筆試後,合作社總經理親自面試,對他非常滿意,大概這兩天就可以收到錄取通知。

  祖英彥說:「合作社錄用職員還得要有鋪保和人頭保。」

  「找誰呢?」他苦笑,我們躲在這個小鎮,過著只羨鴛鴦不羨仙的生活,唯恐祖家或方家有人來……可是,我歎了口氣,祖家、方家總有一天會找著我們,也許——我脊背突然一陣寒,也許我們早就曝光了,他們沒有動作是因為不到時候。

  收到錄取通知的第二天,我去找鎮上雜貨店的李家阿婆,她當初介紹我們租這塊地,不但費盡心思,還強迫她那個晚輩親戚,少收租金。

  阿婆看到我非常高興,再一聽說祖英彥要去一信工作,更是笑得闔不攏嘴。

  「我會叫我後生好好照顧他。」她說。

  後生?

  「理事會主席,是我後生啦。」

  這下太好了,理事會主席規定要鋪保,現在我可找到他的家長來保了。

  我得意洋洋地把保證書拿回家,祖英彥看了很感慨,其實不只阿婆對我們好,自從來到這小鎮,許多人幫了我們的忙,整地、建屋……一直到日常生活瑣瑣碎碎,小鎮人包容著我們。

  我們和諧地,與小鎮人和睦相處,好似根生土長的一樣。

  祖英彥有了鋪保、人頭保,高高興興去上班了,第一次拿薪水回來時,沒到家就在外面大聲叫我。

  只有區區的一萬八千元,是初級人員的起薪,但我們比中大獎還高興。

  除了生活費,我們還有一點錢可以用。

  「你該買雙鞋子了。」他指著我的運動鞋,連穿了半年,再耐穿的名牌也灰頭土臉的。

  鞋子終歸是鞋子,舊一點,難看一點也就算了,倒是祖英彥在合作社上班,也該注重儀表,所以我主張存起來,好買西裝用。

  「現在是大夏天的,誰穿西裝?」他覺得好笑。

  再過兩個月,天氣冷了,再也不是一件襯衫能應付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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