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一身酒味,誰聞不見?」她嗤笑著。「好吧!不說廢話,你確實有一筆遺產,而且還是我們均分。」她大手一攤:「喏!這就是證據。」
第五章
克麗絲汀終於如願以價,進了我的閨房。
「你是雅痞?」她驚訝地看我的大統艙。
她真會裝,上次摸進來偷我的古玉墜子,這次又裝得像從沒來過。
但我沒時間戳穿她,我急著坐下來看她剛才給我的遺囑。
「爸爸一直記掛著你,不管我們走到哪裡,他都說——如果阿青也在就好了。」克麗絲汀收起了她的複雜表情,挨到我身邊說。
何必演戲給我看?我斜睨了她一眼。
「你說的我一句也聽不僮。」
「沒關係,你看了遺囑就應該懂。」她瀟灑地站起來,走進廚房,不一會兒,飄來陣陣咖啡香。
遣囑是經過美國法院公證過的,還由法庭通過此地的律師事務所,在民生報上刊登過全文的公告,刊了三天。
「登那麼多天你都沒看到,難道你不認識字?」克麗絲汀端了兩杯咖啡出來。
我完全沒有想到,父親在我幼年時離棄了我,到了我將近卅歲,還能再沾他的光。
「你太冷漠了!」她搖頭:「爸爸這樣愛你,你卻一點感覺也沒有。」
我用手肘撐住臉,剛才喝了酒,到現在腦中還是一片混亂。
「我該有什麼感覺?」我茫然地問。
「哭啊!你少還會有眼淚吧!」
「為什麼哭?」
「先是媽媽,再是外婆,然後是爸爸。楊青你已經沒有親人了,不覺得自己可憐嗎?」
我呆呆地凝視她。
「我說的是中國話,你聽得懂國語吧?」克麗絲汀放下咖啡杯,站了起來:「謝謝你的咖啡,我該走了。」
門在她身後關起。
我仍坐在那兒,直到幾分鐘後,一種奇異的感覺慢慢地襲了上來,然後整個攫住了我,像怪獸一樣把我吞噬進去。
我從來不知道我會哭。
我不是沒哭過,但那是非常久非常久的事情,遙遠得像上一輩子的事情。
發出第一聲哭聲時,我非常驚異,我不能相信那是我,但確確實實地出自我的喉嚨。
「天哪!天哪!」我慌亂地想,倒底是怎麼一回事?可是我已經哭了出來,我的雙肩抽動,五臟肺腑都受到了很大的震動。
我一直認為是毫無關聯的父親,竟然和我發生感應了。這真可怕!我卻無法抑制。
想到他臨去前還叫著我的名字,我更用力咬緊了嘴唇,卻哆嗦得怎麼也咬不緊。
為什麼是這樣呢?為什麼?
我恨過他,是不是?可是我們之間竟還有著怨恨也割不斷的親情。
淚不斷滴了下來,模糊中,我聽到電話鈴聲,但我不想理會,讓它響吧!讓它響徹全世界,我也不在乎。
我曾在乎過許多事情,在當時似乎都很重要,可是事實證明,並沒有一件稱得上是大事。而我自小憎恨、成人後漠視的父親,倒在此時取代了一切。
我按住面孔,久久都只有出的氣,沒有入的氣。
電話又響了,我抓起來,是詩瑗。
「聽到我的新聞了吧?」她洋洋得意,與前日的閨中怨婦大不相同。
「什麼屁新聞?」
「生氣啦?」詩瑗發起嗲來,溫功一流。
「跟你這種人有什麼好生氣的?」
「我就那麼糟嗎?」她失望地說。
「有話快說!」
「我要成立工作室了。」
「什麼工作室?你也需要工作?」
「我就知道你聽了一定嫉妒,阿青,我學了那麼多年藝術,不能埋沒自己的才氣,那是浪費,我應該振作起來,做一個出色的設計師,做一個出色的人。」
「你做什麼設計?」她的長篇大論引起我的頭痛。
「別小看人,當然是跟你一樣,做室內。」
「做一名區區設計師,需要什麼工作室?」
「阿青,我受夠了你,你淨潑別人冷水,太過份了!」她「怦」地一下掛了電話。
她做得太正確了!我哪有那樣多時間敷衍她的虛榮?
拖過面紙盒,我胡亂地擦過了臉,又坐在製圖桌前,不論是颳大風下大雨大地震生大病,還是死了親人,工作就是工作。
工作可從來沒同情過我。
我開始畫蔻蒂‧林的粉紅色夢的小屋。
蔻蒂‧林已經不是少女,但心態卻像情竇初開,我一定會滿足她,完工之後,讓她墜落在粉紅色的噩夢裡。
我在一樓的中庭設計了一個噴泉,小天使下面的噴口隱藏了燈光,將來一噴出水,不但有音樂助興,還會有粉紅色霧狀燈光。
當然,這個噴泉的設計圖價格要另行議價,不包括在每坪三千元的公訂設計資內。
定好了噴泉位置,我在四周的地上安排了貓灰石。沒有幾個設計師用這種石頭,可是我極愛貓灰,它有極特殊的美,非常神秘,用在庸俗的粉紅色旁邊,可以有巧妙的改善作用。
蔻蒂‧林的大廳大得可以舉行婚禮,任何傳統式傢俱放下去,都會小得像玩具,上一位設計師用的是明式家俱,很大方,但卻不夠氣派,理性而不夠豪華,二樓用的法國家俱更糟,僕傭沒有維護絲絨沙發的知識,三清理兩清理,沙發都成抹布了。
電話又響了,這回不是詩瑗,是克麗絲汀。
「你還好吧?」她問。
「我在工作,別來煩我。」
「你還能工作。」她似乎很驚訝。「爸爸的事你一點也不難過?」
「我已經難過過了。」
「你是豬!」她發出惡毒的詛咒。「你已經無依無靠,無親無眷,居然還能夠工作,你是工作狂?不工作你會死?」
「誰不工作能生活得下去?就是王永慶也要工作。」我辯解。
「你沒心沒肝沒肺。」她在發洩怒氣,不幸的是,我是她洩忿的對象,她等著這天想必是很久了。
她恨我!
我這才意會過來,這麼多年來,她一直跟著父親,而父親老是跟她提我的名字,對她而言,當然不夠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