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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obos——嚮往流浪的城市新貴

  在這個故事裡,男主角莫傳宇的『兒子』曾經評論女主角藍靈是個Bobo族。究竟什麼叫Bobo呢?為什麼提起Bobo呢?呵呵,這就要追溯到蕾最近讀的一本書了。

  《Bobos in Paradise》,作者 David BrookS。書中,作者以犀利且幽默的筆調闡述了這個社會新興的上層階級也就是作者定義的Bobo族——的思考方式與行事風格。十分有趣的一本書,在讀書的過程中,蕾不時爆笑出聲,為作者嘲諷嘻笑卻又精準透徹的觀點深深折服。

  所謂Bobos,是Bourgeois與Bohemian兩個字的合稱。前者代表資本主義社會的中產階級,也可以說是以掠奪這個社會為生存基礎的精明商人,後者則是波希米亞,也就是喜好流浪的吉普賽人,他們對這個社會的教條與既得利益者採取一種反叛的態度。從前盤踞在這個社會最上層的是一群出身良好的貴族,因此,Bourgeois與Bohemian簡直可說勢不兩立。但今天,社會的精英階級被一群高級知識分子取代,於是我們看到了一個兼融兩者的新興族群,Bobos。

  Bobos,雖是商人卻痛恨錙銖必較,嚮往吉普賽式的流浪卻又無法遠離城市;在有意無意間喜歡彰顯自己的與眾不同,可又鄙夷那種與鄰居比較一切的低俗。Bobos,瞧不起暴發戶式的消費,崇尚錢花在刀口上的原則,雖然節約,可為了自己的興趣又不惜砸下大筆金錢。Bobos是溫和的,也是犀利的;是融合的,也是矛盾的。

  蕾感覺最有趣的,是書中談到Bobos消費觀的那一章。作者提出了七大原則,比如原則一,「俗氣的暴發戶才會把錢花在奢侈品上,有教養的人會把錢花在必需品上。」如果你把錢花在買一雙頂級的登山靴是可被接受的,因為人需要運動嘛。可如果你把同樣的錢花在買一雙跟西裝搭配的名牌皮鞋,只證明了你的俗氣。比如原則六,「Bobos會花大錢購買以前很廉價的物品。」Bobos不會去買那些只有高貴有錢人才買得起的東西,比如松露或魚子醬;他們會去買一般平民也會買的東西,比如雞肉或蔬菜。但,那並不是普通的雞肉或蔬菜,而是過得比我們到溫泉度假還舒服的山雞,以及採用無數科學方法精心栽培出的有機健康蔬菜(換句話說,也頗貴)。就這樣,Bobos可以在力行平等主義的原則下,又適度地展現自己與眾不同的品味。

  蕾個人以為,其實每個人或多或少都有一點Bobos的調調。我們也許不像那些精英階級那麼有錢,也許不如他們有成就,但在消費方式、思維想法、道德觀念等各方面,都不免有些Bobo。你喜歡受人注目嗎?你討厭買跟大家一樣的東西嗎?你鄙夷那些俗不可耐的暴發戶品味嗎?你嚮往休假時前往印度或埃及一探人類古文明嗎?你尊重知識更甚於財富嗎?如果你是,那麼恭喜你,你離這個社會的精英階層、離Bobo族的天堂又近了一些,呵呵。

  第一章

  第一章

  又一樁醜聞。

  2002年春天,台北好不容易撥雲散霧,燦燦朗朗的陽光灑落整座城市,四處一片明媚溫暖。

  可這樣美麗的春,這樣蔚藍的天,誰也沒想到又飄來一朵烏雲,陰影佔領了城市某個角落。

  「喂,聽說了嗎?」超市裡,一個便裝打扮、長髮整個往後紮起來的中年婦女朝同伴開口,「那個剛剛選上的立委——很帥的那個,什麼政界金童朱霆御的,跟一個女人上賓館被人拍到了。」

  「我知道,我知道。那個朱霆御嘛,就在我們那個選區。」跟她一般年紀的同伴興奮地揚高嗓音,接著撇了撇嘴,「虧我還投了他一票,居然搞婚外情﹗」

  「那個女人是誰妳記得嗎?我只知道好像是個女強人。」

  「嗯,好像是一家公關公司的副總監吧?是不是姓藍?」

  姓藍?藍靈?

  自女人口中吐落的關鍵詞眼吸引了不遠處一個正在架上挑著罐頭的男人注意,他動作一凝。

  「對對,好像是,看雜誌拍的照片她長得還不錯。」

  「當然要長得漂亮囉,不然怎麼能勾引人家老公?」

  聽聞中年婦女貶抑的言語,男人端正的臉孔一凜。他旋過身,放棄繼續挑選罐頭,推車直接往超市出口處走去,在經過書架時,順手取了一本台灣有名的八卦週刊。

  在等著服務員結帳時,他迫不及待地翻閱起週刊。不久,一幅有些模糊的跨頁寫真映入他墨深的瞳底。

  那是一個男人與一個女人正走出某間賓館的畫面,兩人雖然保持了距離,但明顯地可看出是結伴同行。

  女人,清清楚楚地被拍到正面,姣好的容顏上掛著一副淺色鏡片的太陽眼鏡,窈窕的身軀裡著一襲合身的名牌西褲套裝,胸前輕輕飛揚的領帶為她柔美的外表添了幾分颯爽英氣。

  男人瞪著雜誌,星眸深沉。

  她還是這麼美,英氣自信,和他記憶中的她一分不差。

  藍靈,還是藍靈。

  蘊著懷念的眸光一轉,落上女子微微凌亂的髮絲,跟著在停定她胸前時驀地銳利。

  寶藍色的襯衫,掉了最上頭兩顆鈕扣,瑩潤的胸脯因而若隱若現——

  該死!他們究竟在賓館裡做了什麼?竟弄得一向一絲不苟的她頭髮凌亂,連鈕扣也掉了?

  想著,男人臉孔更加陰沉,隱在玻璃鏡片後黑眸目光凌銳逼人,他忽地雙手一握,緊緊握住週刊,方正的唇低低逸出詛咒。

  「Shit!」

  那個笨女人,怎麼到現在還跟那個傢伙糾纏不清?還跟他上賓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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