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慢喝,不然會醉。」他警告。
「你不讓我喝?」甩不開他的手,她指控。
「這是為你好。」
「我不要好,我不要好……嗚嗚……」她趴著開始低低哭泣。
說哭就哭,她真的醉了。
PUB裡,喧鬧的音樂聲依舊,多數人不會去注意到別人在做什ど,只除了那些特地來PUB裡找伴的人。
從她一進門,他就注意到有不少客人的眼光都停留在她身上,要不是她一進來就往吧檯椅上坐,又只點酒喝,根本不理別人,他敢打賭現在的她絕對不會還在這裡一個人喝悶酒。
不過,她這ど傷心,該不會……真的是失戀了吧?
嗯,有可能。
只有剛吃了男人虧的女人,才會一開口就罵男人,把所有的男人跟「惡劣」畫上等號,一竿子打翻一船人。
哭一哭,她又抬起臉,淚水也不擦,直接將杯裡的酒往自己喉嚨裡灌。
「喂——」他連阻止都來不及。
「我還要。」她直接把酒杯推給他。
「你不該再喝了。」他輕輕搖頭。
「我要喝!」
「再喝你要醉了。」
「醉了才好。」她固執的看著他背後酒櫃裡的那瓶VODKA。「醉了……就可以忘記一些痛苦,忘記一些想要忘記的事……」
她的眼水濛濛的,讓他懷疑她是不是又要哭了?而若說她醉了,但她說起話來卻這麼清楚。
「你想要忘記什麼?」
「忘記……忘記那些……愛我爸爸的錢比愛我還要多的臭男人……」
※ ※ ※
在陽明山賞著夜景,她偎靠在他身上,賴著他取暖。
平安夜的燈火似乎特別多變、特別美,映得整個台北市光亮得就像白天,絢爛不已。
他吻吻她的額頭。
「小琦,今晚我們不要回去了好嗎?」他抱著她低語,一手悄悄滑進她的外套裡。
「不行,我爸爸會擔心的。」她低聲回答。
「我們就快要結婚了,伯父可以放心的。」他越往下吻,呼吸聲都變了,更用力的在她頸子上烙下印痕。
發覺他的手隔著衣服快要撫上她的胸,她紅了臉,直覺地制止住他蠢動的手,坐正身子。
「瑞祥,不要這樣。」她害羞的制止。
「小琦,別害羞,我們快成為夫妻了,沒有什ど是不能做的。」他傾向前繼續吻她,想解開她上衣的鈕扣。
「瑞祥,不要……」她沒有反抗得太用力,只是低叫,「這裡還有別人。」
「那我們到車子裡去。」他抱起她往車子走。
李君琦嚇了好大一跳,連忙掙扎著要下來。
「瑞祥,放我下來。」
「怎麼了?」他放她下來。
她深吸口氣,「不要這樣,我不喜歡這樣。」
「小琦——」
「你送我回去好嗎?」她軟著聲音說道。
「小琦,你不愛我嗎?」他沉聲問。
「我當然愛你,只是——」
「如果愛我,為什麼拒絕我?」他打斷她的話。
「我們……還不是夫妻……」
「這不是理由。」她都已經答應他的求婚了,還有什麼好介意的?
「瑞祥,」她輕喚,「我們快要結婚了,你不覺得……我們應該把彼此最美好的第一次留在新婚之夜嗎?我希望……我能在結婚那天……把自己完全交給你,那對我來說很重要的,我不要我們的第一次是這麼隨便……」
望著她寫滿堅持的表情,張瑞祥歎了口氣,抑下心頭的不悅。
「對不起,我太急了。」他走向前抱住她。
「沒什ど,我不怪你的。」她笑著說道,「我知道……你的意思,可是我真的希望我們可以等到結婚的那一天……」
「我懂。」他笑,「每個女孩子都希望自己的婚禮完美無缺,是我太急了,沒顧慮到你的心情。」
「我沒有怪你呀!」她安慰。
「你總是這ど善良。」他重重吻了下她的唇。「走吧,我送你回去。」
「嗯。」她點點頭坐進車裡。
他送她到家門口。
「你要不要進來坐坐?」她問道。
「方便嗎?」現在已經是十一點了,聽說李龍進是個挺重視規矩的人,這個時候拜訪,會不會反而壞了他對自己的印象?
「沒關係的。」如果爸爸在,她還可以順便告訴爸爸這件事。
「這樣好嗎?」他猶豫。
「放心,我爸爸不會吃了你的。」李君琦拉著他下車,直接進到客廳。
李家別墅裡仍然燈火通明,李龍進就坐在客廳裡,含著煙斗、看著報紙,見到女兒回來,他立刻放下報紙。
「爸,我回來了。」她笑著坐到爸爸身邊。
「嗯。」李龍進慈愛的點點頭,然後眼神轉向一旁還站著的男人。
「爸,他叫張瑞祥。」她連忙介紹道。
「伯父,冒昧來訪,如果有不禮貌的地方,我先向您道歉,希望您不會介意。」張瑞祥恭敬地說道。
「坐吧。」李龍進拿下煙斗。
「謝謝伯父。」張瑞祥正襟危坐。
「爸,瑞祥他……他今天晚上跟我求婚了。」李君琦低聲在父親耳邊說。
「喔?」李龍進神色不動,看了看女兒,又看了看那個想娶他女兒的男人。
「是的,伯父。」張瑞祥迎視著李龍進。「我真的很喜歡小琦,希望能跟她廝守一輩子,希望伯父能答應我和小琦的婚事,我一定會好好照顧小琦,永遠都不會讓她受委屈。」
李龍進看了眼含羞帶喜的女兒,眉眼裡儘是疼愛;但再轉向張瑞祥時,神色已經變得冷硬。
「你是真心愛小琦?」李龍進問。
「是。」張瑞祥點點頭。
「那麼,『蔡雨馨』這三個字代表什ど?」李龍進才說完,張瑞祥的神色惶恐了下,又立刻恢復正常。
「我不懂伯父在說什麼。」他勉強自己笑了下。
李龍進深沉的一笑。
「如果你真的想娶我女兒,只要我女兒答應,我沒有意見。不過在結婚之前,你必須簽下一份婚前協議。」
「什ど協議?」
「即使你們兩個人結婚,你和我女兒的財產與負債仍然各自分開,將來我百年之後留給我女兒的東西仍然屬於我女兒,你一分一毫都不能動用。至於你們夫妻問的生活所需我相信張先生不是個養不起自己妻子的無能男人。我女兒所擁有的資產,你永遠無權動用,這一切將會在我委託的律師見證下進行。」李龍進簡單地說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