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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楔子

  夏天。

  天氣好像還是一樣的熱嘛。我就不懂,幹嘛什麼事情都得加個「世紀末」的形容詞來加油添醋一番,聽起來比較偉大嗎?還是比較希罕?

  望著外頭那怎麼看都一個樣的太陽先生,感覺身上的汗和手裡的礦泉水以相同的速度蒸發著。

  剛才興致一來,到樓下的美容院去削了個短薄的頭髮。啊!清爽多了。待會兒我可能會命在旦夕。

  想到Pocky看見我的頭髮可能會尖叫加昏倒的模樣,我心裡升起一股捉弄人的快感。

  Pocky是我多年死黨兼同居人。在我有生之年的記憶裡,她的部分佔了大半,我們倆有事沒事總會把往年林林總總的事拿來風乾配酒閒嗑牙一番。

  幼稚園的時候我搶她的點心;小學的時候輪流當班上的模範生;國中的時候她當司儀,我當樂隊指揮;高中的時候,她則為了男女合校放棄北一而跑來跟我一起念附中。

  現在連大學都落得「同居」的下場,所幸的是我在資工當才女,她在觀光當系花。兩人各有各的領土範圍,感受不同的學術空氣。

  有時候我真的會覺得,Pocky比我媽還要像我媽。

  穿的衣服她要管,身上那件千篇一律的牛仔褲永遠被她批評成不男不女;吃泡麵她會在我耳邊疲勞轟炸木乃伊的生平事跡;星期六的晚上如果待在家裡,她會擺出老媽子的臉孔,只差沒有拿出一疊照片要我挑,要我領銜主演松隆子的「相親結婚」。

  即使說了這麼多,我仍感念我有這麼一個生死之交,那種單單用眼神就能夠溝通的友情,對我來說,心裡還是珍惜萬分的。

  我的不擅交際,想必在碰到了Pocky的同時,發生了奇跡。

  * * *

  對我來說,禮拜二的下午,是個浮生偷得半日閒的好時機。

  雖然早上的兩堂微積分我永遠只有頭昏腦脹的份,不過想到下午那涼涼的四節空堂,我的心裡可真是有說不出的爽快呀!

  剛解決了午餐,我把泡麵的殘渣和吃剩的保麗龍碗打包好,拿到樓下的垃圾桶丟掉,免得被Pocky抓包。

  才打開公寓樓下的大門,便發現有輛載滿傢俱的小貨車擋住了去路。

  搞什麼啊。我心想。

  打量了這輛小貨車一會兒,我還在想是哪個車主這麼沒良心,把車停在門口,也不替別人想一想時,有個「運將」模樣的中年男人從貨車上開門下車,朝著我劈里啪啦就是一串台語。

  我也不囉嗦了,捺著性子「背」出我生平最流利的一句台語:

  「哇美肖公歹意內!」(我不會講台語啦!)

  露出一口血紅的牙齒,運將對我點點頭(事實上我也不清楚他到底聽懂了沒),然後操著一口「標準」的台灣國語對我說:

  「泥住這棟訴嗎?」(你住這棟是嗎?)

  「速啊!」我跟著依樣畫葫蘆,感覺比較親切。

  但是接下來可就不好玩了,運將先生開始用一連串快又標準的台語朝我開炮,「熊一熊」忘記我聽不懂台語這件事。

  看著眼前滿車的大包小包,我推想大概是我們要有新鄰居了吧。但,在五月的時候搬家?學期都快結束了!

  管他的。以我現下這種語言障礙的情況看來,最快的方法是找來房東太太解決眼前的一切才是明智之舉。

  好不容易房東太太那略微發福的身軀出現在巷口,我心裡的一塊大石頭才像是真正證實牛頓的地心引力而咚的一聲降落在地。

  就在房東太太和運將先生溝通了一陣子之後,看著那車上的東西一件又一件的搬上樓去,瞄了下時間,還不到兩點,正準備回家力行我掛在嘴邊的「夏日炎炎正好眠」時,踏進屬於我家的四樓領域,我才赫然發現……

  那一件件方才堆積在小貨車上的東西此刻全堆在我家門口!

  不不不……應該說是從我家對面的空屋直直堆到了我家門口。對喔。現下這整棟學生公寓也就剩下我們對面這間房子沒有人住了嘛。不搬到我們對面要搬到哪?

  頓時頭皮一陣發麻,想到日後無可避免的交際便有點頭疼。才想轉身進屋裡睡我的大頭覺,卻被房東太太一聲叫住。

  「雨霈呀,可不可以麻煩你幫我個忙呀?」

  「喔!什麼事?」手裡接過房東太太遞來的一串東西,原來是要我轉交對面房門的鑰匙。

  應允了之後,也沒多想,把鑰匙隨手往鞋櫃上一擺,便回房會我的周公去了。

  * * *

  也不知道睡了多久,直到我被一陣門鈴聲給吵醒。

  好……餓哦!胃裡好像有舞龍舞獅團進駐,叫個不停。中午的泡麵果然只能騙我的嘴,填不了肚子。我掙扎著從床上滾下來,睡眼惺忪間發現牆上的鍾顯示現在已經是晚上八點多了。

  難怪!難怪會這麼餓。

  看見Pocky今天的行事歷寫著:「和F大聯誼,以提高整校同仁水準為己任」,我想她今天是不會太早回家了。順手從皮包裡掏出兩個五十元銅板,打算解決了門外的「貴客」便到巷口隨便要個蚵仔麵線吃了算數。

  「來了。來了啦!」一面穿鞋一面朝門外大吼。真是沒耐性。看準了鞋櫃上的鑰匙一撈,「砰」的一聲,鐵門在我的手勁下完美地和門鎖緊密結合。

  一轉身,我才真正注意到那位我所謂的貴客。

  是個男的。看著在視線裡那雙過分龐大的鞋,我判定是……男的?

  「請……請問有什麼事嗎?」我必須要仰著頭直到六十度角才能看清楚他的全貌。嗯……媽媽從小都有教小孩不能撒謊對不對?我媽當然也不例外。

  我的意思是……接下來我所說的句句屬實。OK?

  他很帥。(什麼?你說帥的後面不應該加句號,那要加什麼?@-@)

  足以讓別人在看到他的時候口水氾濫成災。不過,這干我啥事?

  他現在對我來說,只不過是個擋住我不讓我出去填飽肚子的陌生人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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