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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3 頁

 

  「你……」 

  當門被打開的同時仔仔的眼淚奪眶而下,老太太冷冷的瞪了我一眼,然後連忙追上去,而俊鄺則是一頭霧水的問我怎麼回事? 

  怎麼回事?我也想問我自己究竟怎麼回事!談過不少戀愛,但這還是我頭一次遇到這樣的尷尬場面!就算是和維維的不倫戀情,我也從來沒有遇過這樣的難堪!我一直以為ANDREA才是最有資格指責我的人,但沒想到--「我現在沒心情多說。」 

  我越過俊鄺直接走向臥室,然後以最快的速度換回我自己的衣服,現在的我只想回到自己的公寓躲回我的沙發,然後好好的回想這到底是怎麼一回事!當我再經過俊鄺的身邊時,他拉住我的手並且緊緊的擁我入懷裡。 

  「你也認為把仔仔弄哭了的是我不對?」 

  「我不會這麼想。」 

  「有時候我真的很討厭我自己,總是在該掉眼淚的時候遲了一步。」 

  「想哭就在我懷裡哭好不好?我們不是說好了這個肩膀永遠是你的嗎?」 

  「不會哭了,我不會再為誰掉眼淚了。」 

  「對不起,睛晴,真的對不起。」 

  「先讓我回去好不好?」 

  「你先答應我不會離開我好不好?」 

  「為什麼喜歡我?因為我比她開放?」我承認,那些話的確是刺傷了我。 

  「仔仔這麼說你?」 

  「你知道嗎?這是我第一次看到仔仔,但是我真的覺得你們是那麼的相稱,你媽媽又是那麼的喜歡她,第一次,我真的覺得自己像個第三者,你知道身為第三者的感受嗎?」 

  「不要替我決定誰和我比較相稱好嗎?如果真的要比,也是我配不上你好嗎?」 

  「為什麼會變成這樣?」 

  「雖然我一時間也說不出來為什麼會被你吸引,但是我就是喜歡你,就是很單純的想跟你在一起,這樣不可以嗎?」 

  「你真的覺得我們還有繼續下去的勇氣嗎?」 

  「不要說出放棄的話好不好?我不想失去你,我已經愛上你了,不能再沒有你。」 

  「先讓我回去好不好?」 

  我還是堅持。 

  「先答應我你不會離開我。」 

  「我答應你。」 

  然後俊鄺只得放手。

  我們真的還有再繼續下去的勇氣嗎?我不禁在心底問我自己。 

  為什麼人有的時候只是想單純的愛一個人,卻得承受這麼多的打擊? 

  ※※※※※※ 

  當晚,我的門鈴響起,我原以為是晴晴,還興高采烈的跑去應門,沒想到是另一個我不想看見的人!那時候晴晴說要換了人事,我真不應該阻止她這麼做的,不過我想換了再多的人事也沒用吧!我相信這世界上沒有任何敢對自己的老闆說NO的。 

  我懷疑董事長是不是連我的祖宗八代都調查清楚了? 

  「哎!董事長!請進請進,要不要來根煙還是喝杯酒呀?紅牌的約翰走路喲!最適合男人的酒,哈哈哈!」 

  其實他來的真不是時候,雖然明天就要恢復上班了,但我就是忍不住想喝悶酒,到目前為止我起碼已經獨自乾掉一瓶了!如果說AMIGO喝醉時會大吵大鬧說自己是壞人,晴晴會流眼淚還逞強不承認,而我的標準反應則是說話特大聲;因為晴晴一直沒有來電話。 

  「你先去洗把臉喝杯熱開水。」 

  很奇怪,雖然已經茫茫然了,但我還是沒有辦法拒絕他下的指令,不過他說的倒也沒錯,之後我果然清醒多了!當我從浴室裡走出來的時候,發現他正在環顧著我的公寓。 

  「晴晴不在這裡,你找我有事嗎?」 

  這就是所謂的酒能壯膽吧?我居然敢這樣直接和他說話! 

  「晴晴沒來過嗎?」 

  我燃起了一根煙,狠狠的吸了一口,說:「我們在這裡過新年,不過她已經回去了。」 

  我當然不會告訴他今天發生的事,因為我難保他會不會失手殺了我! 

  我感覺的出來,他還是很愛晴晴的。「你們整個過年都待在這裡呀?」 

  「也不是,好像除夕夜還是前一天……我忘了,我陪她去她媽媽家吃飯。」 

  「你見過她媽媽了?」 

  我發現董事長眼底有一抹淡淡的失望,但他掩飾的很好,不過嚴格說起來其實也不能算太好,否則怎麼會被我發現?反正接著他也燃起一根煙;這我才想起,晴晴好像從什麼時候開始就戒煙了? 

  但是為了什麼呢? 

  「晴晴一直不讓我和她媽媽見面。」 

  「那是因為--」 

  「不過我猜得到她的答案了。」 

  「什麼答案?」 

  「關於分手的答案,我要她……過完年後再告訴我她的決定,不過我現在確定了。」 

  「所以說你們還沒分手?」 

  「其實只是我不想大早面對吧!總是以為不要面對結果就不會來到,沒想到都這年紀了,居然還有這麼幼稚的想法。」

  我沒有辦法接話,其實應該說是我根本沒聽進去他說了什麼!因為我一直處於震驚的狀態!震驚他們還沒分手。 

  「你真的覺得我們還有繼續下去的勇氣嗎?」 

  晴晴根本沒有想要和我繼續下去的打算嗎?她一開始就決定這段戀情只有一個過年的長度嗎? 

  「其實我會先來找你,不過也是想要先有個心理準備,你知道,其實分手也是需要準備的。」 

  「咦?」 

  「你會好好對待晴晴對不對?」 

  「呀,當然。」 

  「如果你敢讓晴晴受到一點委屈的話,我會讓你後悔把她從我身邊搶走的。」 

  「我知道。」 

  「其實仔細看,你們還真的滿相稱的,你比我稱晴晴多了。」 

  董事長最後這麼說,當我回過神來想說聲謝謝時,他已經消失無蹤影了。 

  他離開之後,我沒命似的衝去找晴晴,但來到她公寓門口時,望著裡頭亮著的燈,卻又怯步! 

  我到底在幹嘛!來要一個合理的解釋嗎?解釋為什麼不告訴我原來還沒跟董事長分手的事實嗎?何必多此一舉呢?剛剛人家不說的很明白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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