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快的,朱靜容將長髮自頸下束起發圈,然後自發圈下開始結起辮子來。每結一次,總會掉下數滴眼淚,當她將長髮全部結完後,再也止不住那決堤的淚水,任由它們自蒼白的臉龐悄然滑過,沾濕了衣衫,更是將脆弱的一顆心一點一滴慢慢地侵蝕成千瘡百孔。
凝視綁好的鞭子,朱靜容拿起尖刀,毅然決然閉上眼,將剪刀朝著發圈上方一刀剪過……
長髮為君留,君不在,發又何須在?該還君,莫強留,留來留去只會留成愁。
長髮是當初康政倫要她為他而蓄長的,既是屬於他的,在她拒絕接受他的愛的同時,她更是沒理由留下。
屬於他的東西,她不想帶走,更沒資格帶走。
第十章
離開你 是傻是對是錯
是看破 是軟弱
這結果 是愛是恨 或者是什麼
如果是種解脫 怎麼會還有眷戀在我心窩
那麼愛你 為什麼
詞/李宗盛
收音機裡傳來一名男歌手的歌聲,這首歌就好像專門為朱靜容量身訂作的,每一個字、每一段話都完完全全地道中她的心聲。
誠如歌詞中所傳達的意思,當時執意要離開康政倫,現在她怎麼也分不清是什麼樣的一個情緒讓她在當時毅然定下了這個決定。
自離開至今已過了半年,這半年來,她過得漫不經心,對任何事也都顯得有些意興闌珊。
曾經她以為離開他的日子會是一片璀璨,豈知少了他在身邊陪伴,夜晚總冷得讓她幾乎受不了,午夜夢迴被寒意凍醒時,當她下意識尋求他那溫熱的體溫時,才會猛然驚覺他早已成為她生命裡的一名過客。
當時是她自己堅持不看剛出生的女兒,而今竟不由自主思念起她懷胎十月生下的女兒,幻想她甜美的摸樣,幻想自己的女兒究竟是像她這個抑鬱的母親,還是睥睨世人的父親?
報上曾經報道過花花公子康政倫竟無緣無故多了個女兒,當記者向他詢問孩子的母親是誰時,他反而答非所問地告訴記者們:「孩子尚未報戶口,所以沒有名字。」
「那為何不趕緊取個名字去報戶口?」記者又問。
「我在等孩子的母親,她一天不回來康家,我堅持不讓孩子報戶口。」他的話裡有抹極為濃厚的挑釁之意。
從那天她無意中看到這則新聞後,往後的每一天總會有康政倫和他們女兒的新聞,唯一不會變過的是,在每一次回答完記者問題,他總會補上一句:「靜容,我們的女兒還沒報戶口,你不回來,小孩永遠是見不得人的私生子。」
朱靜容知道這是他逼她再回到他身邊的手段,況且她更不相信經過了半年多,他還會堅持不幫孩子報戶口。孩子是康政倫當年強迫她生的,因此他更沒理由在有了繼承人後反而遲遲不去申報戶口。
但儘管她要自己別去相信他的話,但那個疙瘩卻始終卡在心頭,怎麼也揮不去。
「小容,小容,在想什麼?都失神了。」一個年約二十出頭的女孩輕拍康政倫的肩,試著把失了魂的她給喚回神。
在還未離開康政倫前,朱靜容一直是獨來獨往慣了。離開他後,因急需錢。並在一個偶然情況下看到一則童裝服飾店的徵人啟事,沒多加考慮她就前來應徵並獲錄用。
這裡的每一個人都對她很好也很照顧她,他們鍥而不捨地接近她,儘管碰壁了也不在乎,在他們身上,她也開始學著去與人相處,儘管一時之間還不能和他們交心,但至少她對人與人之間情誼的排斥感也不再像以前那麼嚴重了。
朱靜容在同事林書亭的叫換下終於回過神來,她搖頭苦笑,納悶自己怎麼又再度想起康政倫。「真是的,我又發呆了。」
「你最近是怎麼了?老是一個人盯著小孩子的衣服在發愣,身體不舒服嗎?」林書亭不解地瞪大眼看著朱靜容。
「沒什麼。」她顧左盼右而言它,「書亭,這件童裝你覺得好看嗎?」她拿起手中一件粉紅色、滾著荷葉邊的洋裝在林書亭眼前晃呀晃。
林書亭接過手,左右上下大致看了會兒,才以讚賞的口氣回答:「當然漂亮呀!若穿在小朋友身上一定可愛極了。」
「那就好。」朱靜容順手將衣服摺疊好,打算在下班時把它買下。
她目前住的房子裡,就有一個小衣櫥專門放這些童裝,每隔一陣子她就會由店裡買了幾件。雖然女兒的成長她無法真正參與,但至少她能想像自己陪著女兒在成長——女兒每長大一點,她就會買下一套童裝,幻想女兒現在的身高,想像她是胖是瘦,所以每一件童裝都代表她陪女兒成長的過程。
「你要送人的?」
「嗯。」她點點頭,沒再多說什麼。
當林書亭還想再繼續追問時,因自動門開啟而傳來的鈴聲打斷了她。她不怎麼高興地嘟起嘴來,但當她望見來者是何人時,方才一臉不悅立即消失不見。
那是一對約五十多歲的中年夫妻,然而在婦人手上卻抱著一名才幾個月大的女嬰。
林書亭附在朱靜容耳畔悄聲說:「那對老夫妻又抱他們的孫女兒來了。」
朱靜容順著她的話往門口望去,的確瞧見了那對老夫妻,他們幾乎每隔一星期就會抱著他們的孫女兒來這兒買衣服。每每見到他們對懷中孩子溺愛的神情,就讓她不由自主地憶起她那無緣的女兒。
「再也沒見過那麼疼愛孫子的爺爺奶奶了。」朱靜容感慨地喃喃自語。
「其實那倒不怎麼稀奇,據我這些日子的觀察,最令我意外的事你知道是什麼嗎?」
「我怎麼可能知道?」
「怎會不知道?」林書亭神秘兮兮地說:「等會兒你過去時記得要仔細瞧瞧那個嬰兒,她的臉龐、神情都與你十分相似,若不是你曾告訴過我你是單身且沒有任何小孩,有時我甚至會以為她就是你流落在外的女兒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