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傑不答,只是輕笑一聲帶過。
「好吧!或許有些人可以。」逸嫣聳聳肩,無所謂的樣子,事實上她很清楚,那是因為他們一家搬到美國去的關係。
逸嫣從沒見過有人像浩傑一樣,對「家」如此奢求。在她看來每個人都有家,也都有關心孩子的父母,只有少數人例外。
浩傑或許是因為父母不在自己的身邊吧!
她知道她的父親是職業軍人,時常調防。也因此別的小孩、七歲入學,他一直到八歲才入學。而其間又因身體不適病了好長一段時間,又休學了一年。
逸嫣曾聽浩傑的舅舅於永明提過;浩傑的雙親在四年前去世,她從不知道浩傑有何影響,記得以前父親還在世時,浩傑總喜歡膩在家中,和雙親還有她和逸笑鬧一起。那時她一直以為是因為浩傑的雙親不在他身旁的關係。她更不懂為什麼和浩傑認識到移居美國,從沒見過他的雙親。
暫時拋開惱人的思緒,她將注意力集中在此刻,看到浩傑要上高速公路交流道時,輕巧的閃過一輛急駛而過的公車她想到一則笑話,忍不住笑出聲來。
「什麼事這麼好笑?」浩傑將車開上高速公路,轉頭看了逸嫣一眼。
「沒什麼!我只是想到以前看到一則笑話,跟剛剛的公車司機聯想成一起,想不想聽聽看?」
「想!」
「有一天,有兩個人死後來到上帝面前,讓上帝決定他們該上天堂呢?還是下地獄。」
「第一個人來到上帝面前。上帝問他:『你生前的職業』?」
「那個人回答:『牧師。』」
「上帝聽完,馬上決定,『下地獄!』」
「那位牧師一聽,嚇了一跳,但是他還是順從先站在一邊。」
「第二位來到上帝面前,上帝一樣問他生前職業是什麼,當他回答:『公車司機!』」
「上帝馬上指示,『上天堂。』」
「看到公車司機高興的走後,站在一旁的牧師非常疑惑不悅的問:「我做了一輩子您的僕人,傳道、布道,為什麼我下地獄?而他只是一個愛超車、超速,闖紅燈的公車司機,卻可以上天堂,這是為什麼?」
上帝依然和顏悅色的解釋:「你在布道時,每次都講得又臭、又長,教友們都在打瞌睡。所以,你的功勞並不大,而他,雖然只是一位公車司機,可是每當他超速、闖紅燈時,車上的每一位乘客都在禱告呢!」
這則笑話,浩傑在前幾天的電視節回中曾聽過,不過經由逸嫣講來,顯得精采多了。
聽到浩傑爽朗的笑聲,逸嫣不由得也被開笑臉。
「還有一則笑話,也滿有趣的,我說給你聽。」一等浩傑點頭,逸嫣又迫不及待的說。
「這一次的地點是發生在醫院。有一天,一位才十六歲的未婚媽媽產下一名男嬰,雖然嬰兒活潑健康,可是那名未婚媽媽的母親卻愁容滿面,醫生不解的問:『你女兒順利平安的生下孩子,你怎麼……』」
「醫生,你不知道她才十六歲,又沒結婚,也沒工作,我們家境又不是很好,怎麼養活那孩子呢?」
醫生聽完看到那母親憂愁的模樣,只好說,「交給我好了,若這三天內有病人需要開刀,我就謊稱她是懷孕了,當手術完後把孩子交給她撫養!」
「那母親高興的跑去告訴女兒,兩個人都決定這樣再好不過,到時那人一定會把孩子當成親生的孩子般撫養。她們謝過醫生後,高興的出院了。」
「三天後,總算有一位病人因腹部腫瘤需要開刀切除,醫生高興的將腫瘤摘除,可是一看到病歷表上的資料,他又猶豫了。但為了孩子,他只好按照原定計劃進行。」
「他抱著嬰兒,來到病房面對那名病人說;『很高興的告訴你,你並不是病了,你只是懷孕了。』並將手中的孩子一交給病人。」
「那病人接過孩子,臉上還閃著一抹不自在。可是他想這或許是上帝的旨意,他還是欣然的接受。當她抱著孩子出院時,醫生總算鬆了一口氣。原來那位病人,是一位神父!」
「二十年後,神父病倒了,在彌留之際,他把孩子叫到面前來,他說:『孩子,我有一個秘密藏在心裡二十年了,現在我一定要老實的告訴你,其實我並不是你的父親,而是你的母親,你的父親是隔壁村子裡那間教堂的神父。』」
浩傑聽到逸嫣模仿老人家的聲音,如此唱作俱佳,他的笑聲再度在車內響起。
他當然也聽過這則笑話,而且還是在同一天同一個電視節目裡。是湊巧?她早就在台灣?如果她真的是在台灣,那……他矛盾的不知該如何,需要查她的行蹤呢?還是不查?查,代表不信任她,這是他所不願意的;不查,如果她有別的計劃在進行,是否會危害到生命呢?
「想什麼?」
「想路要怎麼走。」
「阿傑,這幾年來你有沒有交別的女朋友?」逸嫣吶吶的問。
「怎麼那個『哥』字不見了?」
「既然希望你成為我丈夫,我才不要多那個字,讓你還把我當。成小妹妹!」逸嫣煞有其事的回答。「你還沒說?」
浩傑挑高了眉,疑惑的看著她。
她只好提示。「女朋友」
「喔……沒有。」
「為什麼?我知道社裡和幾家律師事務所合作得不錯,難道沒有你看上眼的女孩子?」
「大家都是朋友。」
「只是這樣?沒有特別好的?」
「有一個!」看到逸嫣嘟起嘴,只好再度解釋。「大家也只能算較談得來。」
逸嫣只是聳聳肩的不再追問。
「你呢?總不可能沒人追吧!」
「追?也得看我點不點頭啊!」她不屑的看著浩傑,好像他問了一個笨問題。
「那你剛剛講的笑話,你懂其中的含意嗎?」浩傑蹙眉的問。
「當然懂啊!」看到浩傑不以為然的神情,逸嫣有種挫敗的感覺。「拜託,別忘了過去五年,我是住在美國的大都會裡,可不是法國的修道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