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拾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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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2 頁

 

  黃狗又汪了一聲,非常熱中地附和她剛剛的提議。

  手機鈴響,又是一組陌生的號碼。她皺眉。今天是什麼日子?「喂?」「您好,請問是傅千樹小姐嗎?這裡是『雲開旅行社』,敝姓邵。」

  邵經理?她想起那個見過幾次面的白面帥哥。Val總愛笑稱他是他們旅行社的萬能總管。

  剛好,她正想要找該旅行社的某位導遊開刀。她裝出最甜美的語氣:「邵經理嗎?我是傅千樹,請問夏導遊在不在?我剛剛買了一把西瓜刀,想找他來研究研究到底好不好用。」

  對方嗆住,連忙清清喉嚨,原本公事化的語氣突然輕快起來。「傅小姐,我猜你找到傻蛋了?」

  「邵經理,為什麼是你在找傻蛋?夏先生人呢?」

  「行權他人在昆裡島。」邵經理的聲音有些含糊。「總之,傅小姐,傻蛋現在歸我照顧。我前兩天帶它出去,不小心把它弄丟了。是我的錯。」

  她真希望他沒有告訴她這件事,這樣她就沒有一個正當的理由把那個男人開膛破肚了。「對,邵經理,傻蛋在我這裡,我剛剛才去獸醫院把它帶回來而已。」

  「那個……傅小姐……」邵經理遲疑著,似乎想要說些什麼。

  她低頭看一眼一直抬頭望著自己的小狗,發現了解決他們眼前困境的好方法,微笑開口:「邵經理,如果你要來領回傻蛋的話,能不能麻煩你快一點?我和傻蛋困在木柵,找不到計程車願意載我們回家。」

  電話那頭又頓一下,印象中斯文有禮的邵經理突然爆出笑聲。「好、好,傅小姐,麻煩你把你們現在的位置告訴我,我馬上開車過去。」

  ※ ※ ※ ※ ※ ※ ※ ※ ※ ※

  然後,傻蛋再次回到了她的公寓裡,雖然只預計停留一個晚上。

  「行權搭晚上的班機回台灣。」自稱有恐狗症的邵經理這樣保證:「明天就會來把傻蛋帶走。」

  如果可以的話,她希望那個男人愈晚回來愈好。

  她還想和傻蛋多相處一點時間。

  她還沒有準備好再見到他。

  下午的那通電話,當她聽到Val這個名字,她第一個想到的,是那個總是玩世不恭的花花公子,而不是她當初撿到的這隻小笨狗。

  當然,那是因為傻蛋本來就不叫做Val。經過這四個月,她幾乎已經淡忘掉自己曾經幫它取過這個名字。

  所以,聽到Val,她想到的是夏行權,而不是傻蛋,是一件很合理的事。

  但這並不能解釋在那一個瞬間,當她聽到Val這個名字時,突然失控的心跳。

  她還是在意他的。跟他分手,只不過是一個多星期以前的事情而已。

  收拾完餐具,她拿起剛剛租回來的小說,打算用二維空間裡的愛情埋葬自己,不要再去思考現實生活裡的一團混亂。

  有人按門鈴。

  轉過頭,看向躺在地板上呼呼睡著大覺的傻蛋,她皺起眉頭。

  會是他嗎?他也未免太不浪費時間了吧?連一個晚上都不留給她跟傻蛋。

  一邊低聲抱怨,她拿起話筒,沒好氣地開口:「喂?」

  對方沉默了一下,然後才遲疑地開口:「千樹?」

  她愣住。是游建平。「建平?」

  「呃……對。千樹,你睡了嗎?」

  「沒有。建平,你怎麼會來?有事嗎?」

  「我……」男人的聲音消失,過了幾秒,才又說:「千樹,我可以上去嗎?」

  她看看時間,現在已經快十點了。

  如果是別的男人,她會說不可以。這是單身女子的閨房,她還有一點常識。

  但他是游建平,她愛了十年的男人。就算她強灌他春藥,這個古板的男人也不會對已經分手的她有任何不軌的舉動。

  孤男寡女共處一室,有危險的人,說不定是他才對。

  她遲疑了。不是因為其它的原因,而是她不確定自己還想不想見到他。

  」……千樹,我……我只想說一句話,馬上就走了。」

  她歎氣。「上來吧。」

  過了不久,熟悉的腳步聲音接近,她深吸口氣,不等他按下門鈴,直接打開玄關的大門。

  他就在那裡。

  「嗨,建平。」她笑著和他打招呼,一邊猜想著他上門造訪的目的。

  他有點尷尬地勾起嘴角,點頭。「對不起,千樹,這麼晚來打擾你。」

  一年多不見,他似乎更穩重了一點。方正的臉上那雙溫柔的眼睛,還是和以前一樣,沒有任何改變。

  以一般的標準來說,游建平長得不錯,雖然稱不上是人見人愛的大帥哥,卻也算是樣貌端正。加上將近一百八十的身高,單就外表來說,絕對不只是及格分數而已。

  更重要的,是他的個性。她很清楚記得,以前每一次約會,他永遠會在約好的時間前五分鐘出現;而不管她遲到或準時,他也從來沒有一句埋怨。

  高二那年跟男校的聯誼,她一眼就相中了這個站在人群角落、不擅言詞的木訥男孩。

  那是一見鍾情。

  「交男朋友就是要交這種的,穩重可靠,以後才不會花心啊!」面對朋友們的質疑,她給的是這樣的說詞,不敢承認自己的審美觀與眾不同。

  在其他人眼裡,她和他,好像一直都不是那麼登對;不管是個性上,或是外表上。

  她是典型的都市女孩,懂得打扮、個性活潑、喜歡時髦的東西,有時候甚至被說是有點激進。而他,除了平均值以上的身高可以拿來稱道,一切都很平凡,安靜、木訥、觀念保守。因為就讀的是那種明星男校,所以跟周圍的同學比起來,他連功課的表現都算不上出色。

  但是,她就是喜歡他,不管他們怎麼說。

  對於她的主動親近,那個男孩是全然的不知所措,只能節節敗退。日子久了,兩個人就好像理所當然地走在一起。

  高中、大學,到進人社會工作,他們一直都在一起,是所有朋友眼中的模範情侶。十年的時間,就這樣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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