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啊!」大家都沒有異議的點頭。走了約十分鐘後,他們來到了海灘旁,卻見一個婦人正生氣的責罵著女兒,她那高亢的聲音,令人格外不舒服。
「妳真是個討厭鬼耶!早知道就不帶妳出來玩了,妳看妳把我的裙子弄成什麼樣子了,這一條裙子很貴的耶!」她心痛自己的名牌服飾被女兒的冰淇淋給弄髒了,而她的丈夫又不知道死到哪裡去了,把孩子丟給她帶。
「對不起!媽媽,我不是故意的。」小女孩哭哭啼啼的說著。
「妳還敢哭,給我進屋子裡,等一下看我這麼治妳。」說著用力的將女兒推向木屋的方向。
小女孩跌跌撞撞的住屋子的方向走去,臉上帶著深深的恐懼。
「真是上輩子欠了妳的。」女人非但沒有心痛女兒,反而還不斷的念著。
「妳怎麼了?」子帆並沒有忽略菁聆臉上一閃而過的陰霾。
「沒有。」菁聆輕輕搖頭,可是子帆看得出她的心情已不若方才輕鬆自在。
「妳給我走快一點。」那個女人竟然一巴掌將女兒推倒在地上。在美國長大的恆如,幾時看過這種場面,再也難以忍受的走上前,輕輕的扶起小女孩,溫柔的問道:「妳有沒有摔痛?」小女孩輕輕搖頭,不敢吭聲。
眼見小女孩一臉惶恐,恆如生氣的看著女孩的母親,質問道:「這位太太,妳怎麼可以這樣打小孩?」
「小孩子是我生的,我要怎麼打就怎麼打,關妳什麼事?」
「誰說不關我的事,小孩子是國家未來的主人翁,他們是屬於國家的,而不是妳個人的資產,妳不能這樣虐待她。」
「我聽妳在放屁,孩子是屬於國家的,那國家來養她啊!幹嘛讓我做牛做馬的賺錢養她?」女人惱羞成怒的回嘴道。
「妳既然生下她,本來就有照顧她的義務,這不代表妳可以虐待她,照妳剛才的惡劣行為,國家的確可以把妳的孩子帶走。」
「那妳叫他們來帶走啊!老娘沒有時間在這裡聽妳的瘋言瘋語,妳放開我的女兒。」她說著從恆如手中拉過了自己的女兒,氣急敗壞的往前走。
「喂……」恆如還想再追上前,但岳臻將她拉了回來,遺憾的說道:「沒有用的,妳越阻擾,只會讓她的女兒受更多的責罵,反而不是在幫她。」
「奇怪了,她不喜歡孩子,不想好好的疼惜他們,幹嘛要生呢?這要是在美國,她的孩子早就被人帶走了。」
「美國究竟與台灣不同,這裡的父母還是把小孩當成自己的私人財產,不過絕大部分的父母都把孩子當寶一樣的寵著,像這樣殘酷的父母畢竟不多。」
「你們的社會局對這樣的事情不管嗎?」
「當然管,只是除非情況很嚴重,否則他們也不會將孩子帶走,真的很嚴重的可能讓他們的父母接受輔導,最後還是會將孩子還給父母,這是社會風氣,許多人認為是好是壞總是留在父母身旁的好,前一陣子就有一個小女孩疑似被親生母親凌虐至死。不過現在『家庭暴力防治法』已經通過,算是給那些長期處在家庭暴力的弱勢者一線曙光了。」
「如果必須用法律來約束親人的行為,這樣的親情真是悲哀!」看著另一旁幾個被父母小心呵護著的小孩,恆如不由得感慨道:「一樣是小孩,為什麼差別如此大呢?」
「這大概就是所謂的命了吧!」楊岳臻不知道他還能說什麼。
子帆並沒有加入他們的談話,因為菁聆的低落情緒令他感到憂心忡忡,他不懂剛才的事怎麼會影響如此巨大。
「你們兩個人怎麼這麼慢?」恆如忽然回頭看著遠遠落後他們的子帆與菁聆。
「你們先過去吧!菁聆走得有點累了,我們到前面休息一下好了。」子帆難掩擔憂的回答著。
「怎麼了,妳累了是不是?」岳臻關心的問著。菁聆輕輕點頭,這一刻她只想一個人好好的獨處。
「那我們回小木屋休息吧!明天再一起出去走好了。」恆如提議道。
「不必了,你們去走走吧!我一個人回小木屋就好了。」菁聆不想影響別人的遊興,馬上輕聲的說著。
「你們兩個人去走走吧!等一下我送菁聆回小木屋就可以了。」子帆輕輕的對他們搖頭,暗示菁聆的情緒不太好,讓他們別再多說什麼。
「好吧!那麻煩你送她回去,晚餐我們會幫你們帶回來的。」岳臻無奈的說著。只能暗自期望子帆能夠撫平菁聆的情緒,對這個敏感纖細的妹妹,他真的是一點辦法也沒有。
「走吧!我們慢慢走回小木屋。」子帆溫柔的說道。菁聆輕輕點頭,不發一語的跟在他身後。
「為什麼突然不開心了?」走了一小段路後,子帆試探的問著。
「沒什麼。」菁聆什麼也不肯說的搖頭。
「好吧!等妳想說的時候再告訴我好了。」子帆微笑的說著。他不想逼她太緊,深信總有一天,她會願意與他分享喜、怒、哀、樂,現在就讓他靜靜的陪伴著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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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子快速的向前奔馳著,黑夜不斷的從她的耳旁呼嘯而過,熱火將她緊緊包裹住,無助的她只能感受滾燙、無助、虛弱的糾纏。
「小菁聆,別害怕,我們馬上就到醫院了,馬上就不難過了哦!」母親又憐又疼的在她耳朵旁呢喃著,她可以感覺到母親的雙手,正輕輕的拍打著她的背,而她慈祥的臉上必然佈滿憂愁。
「再開快一點。」父親焦急的聲音在轎車中迴響,而司機則聽令加快速度。
「怎麼辦呢!小菁聆身子好燙。」母親焦慮的說著。
「妳別擔心,馬上就到醫院了,來,讓我抱她吧!」於是她從母親帶著淡淡香味的懷中,移到了父親厚實的手上。
「小寶貝,妳再忍耐一下,我們馬上就到醫院了。」父親邊溫柔的安慰著她,邊輕輕的搖動著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