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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我通常在早上5時半左右就會醒過來。

  上了年紀的人無法多睡。

  人們總是盛讚我們這班財經巨擘精力過人,工作狂熱。

  當然,做人不勤力,辦事不投入,永遠不會成功。那些訪問我的記者小伙子,最愛探聽我發跡的方法,我重複又重複地告訴他們: 「勤力。」

  就是這麼簡單。

  什麼都得從勤出發。

  勤,自然分秒必爭。

  勤,需要堅強毅力。

  勤,容易改劣為善。

  我們出道以來,從沒有懶惰過。

  故此,幾十年的老習慣,勤力得生了根,成了癮,如何甩得掉?

  而,且,說老實話,閒下來多悶。連足夠的睡眠時間,也只不過那五六小時,總得找消遣打發打發。

  如果沒有其他更佳選擇,工餘還是工作的好。說到頭來,工作是最合乎經濟實惠原則的娛樂節剛加上,我們這班人,要找個合適玩伴去作合適消遣,談何容易?

  我老妻通常住在美國加州。不過,縱使她長伴我身邊,也起不到療治寂寞的作用。

  最近才念了一篇刊登於美國財經雜誌的文章譯稿,題為:<企業鉅子的婚姻情狀)。

  據統計結果,絕大部分成功企業家都有一段穩定而極其沉悶的婚姻。

  對極了!

  我,練重剛,20歲,在鄉間娶妻王正平。她比我年輕兩歲。

  常言道:「十八無醜女:」我妻是個例外。

  然而,從來沒有人能強迫我做任何事,從小我就給自己安排一切。換言之,我是完全自願娶她為妻的。

  娶妻固然要求淑女,因為世界艱難。我自小無父無母,在外祖父家寄人籬下,掙扎至成人,我知道我極之需要有

  親人幫助我分擔日後的生活擔子。

  然而,親人也不是絕對信得過的。什麼都要講利害關係。我自10歲開始就從生活中吸取到實際經驗。

  外祖父在廣州經營當鋪,家境還算差強人意。他膝下有兩女兒,各生…—個兒子,就是我和郭景彤。景彤母是我媽媽的姐姐,寡居於母家。外祖父母對孫兒平日是一般疼愛,小時候我和景彤亦如手足,一同上學、吃飯、玩耍,很算無分彼此。

  那年我10歲,有一天,家中來了一位遠客,是專走水貨的周伯伯,外祖父的朋友,他攜來一包禮物。 

  周伯伯把禮物盒打開,裡頭裝了一枝自來水筆和一枝鉛筆。

  他對我外祖父說:

  「美國名廠出品,送給你的小孫子,讓他們寫好文章。」

  外祖父連連稱謝。

  客人走了以後,外祖父把我和景彤叫到身邊來,讓我們挑。

  不幸得很,景彤喜歡墨水筆,我也一樣。

  外祖父拿眼望住外祖母。

  那一刻間週遭的空氣冷得叫我有點發抖,因為墨水筆實在稀奇、可愛。

  外祖母俯下身來,拉住我的手,慈愛地說:

  「重剛,你乖,墨水筆跟鉛筆都一樣能寫出漂亮的字,外殼又都一個模樣,沒有什麼分別嘛:你是好孩子,總是聽婆婆公公的話,是吧?」

  跟著,把鉛筆塞到我手裡。

  那枝墨水筆,原封不動,放在飾盒內,遞給了景彤。

  景彤興高采烈地奔回後堂去。

  我很想跟外祖父、外祖母理論,可是,怎麼開口?他們已經讚揚我是個聽話的孩子,一頂高帽子壓下來,差點窒息!我要是辯駁,就是自認頑劣,英名掃地。

  我只能垂著頭,還輕聲地說了聲多謝以後長大,我才知外祖母這厲害的一招叫「伸手不打笑臉人」!隨時用得著的。

  當時我放慢腳步,離開大廳。背後竟聽到外祖母對丈夫說:

  「景彤的媽小器,讓她知道,只會拉長臉大半天,夠我們受的,委屈重剛一點算了!」

  當天晚上,我睡不著。

  想念那枝自來水筆。

  我開始發覺景彤的條件比我強,最低限度,他多—個自己人撐腰,這是重要的。公公婆婆當然疼愛孫子,但要面臨抉擇,為了保護自己,不被姨母嚕囌騷擾,他們只好犧牲了我。

  我想通了這重關鍵,才朦朧入睡。

  自此,我明白過來了。說什麼都假, 自己的條件一定要勝過別人,才是第一保障。

  妻子的角色是非常重要的。當年,外祖父替我討老婆,算是完成最終的提攜責任。

  從此,就是我和妻聯手打天下。

  故此我務必使她成為我的資產,決不能變成我的負累。

  要百分之一百勝券在握,除非我的條件比她優越。當年,我家無恆產,念過10年書之外,就只有一張端正的臉。

  娶個相貌低於平庸,學識勝不過我的女人,我認為適合至極。

  尤有甚者,史書上記載得太多英明君主,都為美色所迷,以致荒疏朝政。後宮佳麗三千人,絕對可以。但千萬別迷戀一個;浪費感情與時間,有礙政事。

  成功企業家,絕大部分有著平穩而極端沉悶的婚姻。這是80年代的統計。而我的覺醒,早於40年前。妻子賢、愚、丑,堪稱三大美德。

  我和妻子的關係一如白開水,從來都淡而無味,卻用以維生,非飲不可。

  婚後,我們先移居澳門,跟那周伯伯走單幫,賺匯水。我的大兒子在水仔出世。戰後,外祖父母過世,景彤母子名正言順地接管廣州當鋪生意。我毫無爭產念頭,因為爭奪產業要花心思、想計謀,出外謀生亦然,如此又何苦平添家族怨懟?要跟人結仇,也得物有所值。況且,壓根兒,我看好香港。

  初抵香港,我就在同鄉老甘的製衣廠任事,講明不收人工,只拿紅利。工字不出頭,我決定學做生意。

  那年頭,專承製勞工階層穿用的工作衣褲,市場上絕無僅有。物以稀為貴,兩三年下來,手頭就有點積累。

  適逢1949年中國政權轉易,大批鄉里來本城謀生的勞工我靈機一觸,決定投資地產。

  道理其實淺顯至極,兩峽對峙,正如鷸蚌相爭,漁人一定得利。香港即將人口膨脹,有人就必須要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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