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眼睛,不要愛上我的長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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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8 頁

 

  當你不被愛,你會如何開解自己?在愛情上不被愛,你可能會試圖去糾正他、改變自己,又或許,分手收場。你知道你是值得被愛的,就算你決定放棄這位A君,你也會再被一位B君、C君嘗試去愛你,去給自己證明你是應分被愛的。

  這就是要點:證明自己是有資格被愛,就是要報的仇了。

  失戀當然傷心,但倘若你有報仇的心,有朝一日,你一定能夠得回最多最多的愛,你會去努力改進自己,令自己充滿被愛的條件,令你心儀的人有去愛你的渴望。所以,失戀何用自殺去令他難受?你有一日定會找到更好的人更佳的愛情,前度情人永遠都是仇人,他知道後,一定十萬倍難受。

  在工作上不被愛--被上司唾罵、被客戶挑剔;在學業上不被愛--被老師暗示你蠢、考試不理想……

  不要緊呀!下一次向各方各界證明你有被愛的資格,只是這批人走寵罷了。

  記仇,令我們變得更好。

  是因為自己

  在愛情中的感動,其實往往不是因為那個他。那是因為你自己。

  當然,首先你要愛上他,感動便隨之而來。

  他能令你愛上,一定有不少令人動容之處,然而重點卻不在此。

  當這段感情完結時,令你回首流淚的,是你曾經付出過的愛,你哭泣,因為你為你能夠這樣義無反顧地愛一個人而哭,你為你自己的訝異而哭,怎麼,能夠這樣深愛一個人,怎麼,從前的你從不知道。

  是你感動了你自己,你為你自己感到可憐,你為你自己心痛。

  不是因為他,最終,你是因為你的付出而流淚,你為你的偉大而感慨。

  到了這段時候,他所帶給你的痛苦,發揮了更高層次的作用,他令你發現了自己在愛中的強大。

  可能因為太痛,又可能你想感激他(她),在這一天裡,你發現他比與你一起之時更重要了。

  在愛別人的盡頭,你得知了最愛的是自己。你是偉大卻自私的。

  兩生花

  當你失去一段感情時,你會很傷心,很無奈,很失落,很不知所措。

  你會想,有什麼不妥當,也不需要以分手來解決嘛。然而你的感情拍檔不是這麼想時,他堅持要分手,便只好順應分開了。

  你也會想,如果可以不分開的話,會是多好。如果分手的理由不是罪大惡極,大概可以側側膊不用分。

  一男一女分手,男人的解釋是性格上分歧、價值觀不同、喜惡不同,因為這很多很多的不相同,以至走的路,大概也不可以相同了。

  女孩子哭著聽,因為這些真是理由,她不可以否認,雖然她不覺得,為著這些理由要走向分手。

  分手地點正播著《兩生花》的音樂,於是女孩子便突然想:或許,在同一時空的某一角落,有一對一模一樣的男女,他們不單止沒有分手,而且還結婚生仔去,在這段感情上無限滿足。

  女孩子告訴男孩子,男孩子聽了,表情惘然。或許吧,他當然也不知道。

  我一直都在想,在某一些過去的感情中,如果,不以分手為結局,現在會變成怎樣了。

  在某些以為不能忍受的開口中,如果忍讓了,不以分手作大前提,兜個圈用另一個角度去解決的話,或許其中一段真的可以去到結婚生仔。另一時空的《兩生花》,原來就是現在的自己也說不定。

  當然,結婚生仔後可能又是哭著離婚。但誰知?一段感情,理想是有多遠把持到多遠。

  今天明白明天不明白

  你有沒有試過這樣的例子?你被戀人拋棄了,他說了很多不愛你的理由,雖然好難聽,但你也知道他必定是趕你走,所以只好接受他的拋棄。

  你以為你會很快康復,又不是第一次拍拖。你以為你會明白他的決定,他有權不愛你,他有權變心。

  然而,你明白了兩天,在到了第三天時,你忽然也就不明白了,你會這樣想,怎麼了,有再大的問題,再多的不吻合,只要有心,便可以好好地解決,愛情有很多很多出路,不一定要分手嘛,冷靜一陣子也可以嘛。

  於是,你質問他、懇求他,要求他收回分手的決定。他奇怪了,你昨天才百分百明白事理,但今天卻又蠻橫地要求復合。他只好在歎氣之餘重複那一百個與你分手的理由。今次,是你迫他再傷你一次。

  被拋棄了的人,總不肯甘心地走。無論別人的理由多充裕,你今天肯聽人耳,明天你又洗腦般忘記。你總認為,是他一時衝動,抉擇錯誤了,待他清醒了之後,他便會後悔,便會明白,便會回到你身邊。

  其實不肯去明白的是你。明明你是瞭解愛情的,明明你知道他變了心,便一定不會回頭。但你偏就是看不到現實。太難受了。

  緣來緣去緣盡

  我們時常以為,只要長得好看,性格和善正常,有內涵,家境優良,作為女孩子,已算條件很好,大概不愁戀愛吧,這種女孩子,理應一生順利愉快。

  讀中學時,就曾經很羨慕這樣的一個女孩子,覺得她簡直就是完美女孩的樣板。某天,我看完一本愛情小說,便對她說,大概失戀是很慘的,但我可以肯定,她這麼好,一定不會失戀。

  然後她卻告訴我,事實不是這樣的。她說,所有人都覺得她的母親是完美的賢淑女性,又靚又高貴又會持家,然而父親卻不再愛她,他愛上了一個在小型夜總會唱歌的女人,她肥而庸俗,女孩子說,那女人的血紅指甲會甩色的。

  後來女孩子去了英國讀書,她的父母也離了婚,父親數年前真的娶了那肥歌女,而她的母親一個人移民到加拿大。也聽說,女孩子如我們一樣,未結婚,似乎感情也不是太如意。

  時常記起這名女孩子,她比一般女孩子漂亮、閑雅、成熟。她是第一個令我醒覺,很多時候,愛情與自身條件無關。不是你好,他便會愛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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