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說什麼?」眼一沉,藍清軒反手給了他一巴掌,打得聲音宏亮又充滿暴力美感。「不要惹我生氣呵!我已經容忍你很久了,我不會再縱容你離棄我。」
「誰需要你容忍,我們根本八竿子……打不著,你快把我放開,否則我……我不會原諒你。」
眼冒金星地偏過頭,口中流出黏稠的液體,兩手被反綁在頭頂的韓青森掙扎地動了一下,隨即又挨上一巴掌。
事情是怎麼發生的,為什麼他一點印象也沒有?
記得他在愛情當鋪,和當鋪老闆完成交易,同意以自身作為典當物,贖回紫蝶的愛情,而他的事業可以照舊,只是在當鋪需要他的時候隨傳隨到。
在合約書上蓋好章後,老闆一臉詭笑地要他自行在百萬朵含苞的花朵中找他要尋回的愛情。
明明已達成目的還要整人,讓他在萬花中獨自尋找,差點身陷花海脫不了身。
當下,他終於明白老闆為什麼願意以他來交換一份愛情,光憑那個老頭根本照顧不了所有的典當品,不找幫手遲早會花滿為患。
根本是被他們賺到嘛!他被騙了。
一咬牙,他仍挽起袖子在花群中穿梭,每一朵花苞看起來都極有可能裝著紫蝶典當的愛情,摸了杜鵑又想芙蓉,想摘下月季,偏多看了百合一眼,考慮再三還是猶疑不決。
只有一次機會,不能出錯,他實在不知該從何下手,望花興歎地默念紫蝶的名字。
突地,花海中射出微量金光。
好奇的撥開眼前沉睡的花朵,他看見一株半開著的金色牡丹,一團流動的光芒若隱若現地朝他微笑,欲掙開包裹的花瓣重新入世。
那時他想也沒想地摘下它往外走,胸口一陣熱的漲滿芳馥的香氣,就像紫蝶身上所散發的清雅味道。
不知是對是錯的走到門口,穿透過鐵門離開當鋪,被暖暖的陽光一照,他有活過來的感覺,鬆口大氣後發現花上有一張類似符的封條。
當下一撕,射出金芒,手中的牡丹花頓時綻開到有如人臉般大,經陽光照射更顯嬌媚。
但在金芒隱入天際後,花瓣迅速凋零,當場化為一堆白灰隨風而逝。
錯愕之際,他聞到一股奇怪的檀香味,然後眼前一黑,不省人事。
「誰說我們沒有關係,你是我拜過堂的夫婿,怎麼可以狠心的不認我。」藍清軒的臉上浮現女性特有的陰柔,細眉紅唇給人一種柔媚的感覺。
眼角抽搐的韓青森為之木然。「你有沒有搞錯呀!兩個男人如何拜堂,你活在哪個年代?」
天呀!現在還有人用拜堂一詞嗎?又不是古裝劇的情節,鳳冠霞帔來湊熱鬧。
「宋朝。」正確說法是宋真宗鹹平七年。
嗄?!他不會真以為自己是古人吧!傻眼的韓青森頭痛欲裂地想大叫。
「阿軒,你清醒點,不要搞不清楚現實和虛幻,我們身處在二十一世紀的台灣而不是宋朝,你別執迷不悟了。」宋早已滅亡幾百年了。
要說古人,他家那個時為青鳥時為女子的小婢女才符合要求,活似古畫走出來的仕女……旁邊那位搖扇的小丫鬟。
「你錯了,我比任何時候都清醒,你是夫,我是妻,我們拜過堂,就差喝交杯酒了。」
因為他根本不進房,只吩咐小廝傳話,要她早點休息,他要招呼賓客不克前來。
那一晚他睡在書房,直到那場無名火燃起。
藍清軒笑得飄忽地撫著他的唇,口氣溫柔到幾乎可以滴出水,一下輕一下重地戲弄他心愛的男人,迷亂的眼中有著對他的愛戀。
突地,他像是想到什麼似地換了張臉,表情猙獰地往韓青森的脖子掐去,打直的雙手使勁地往下按,看韓青森越痛苦他越開心,嘴角上揚地冷視逐漸漲紅的俊容。
一陣風起,鐵皮屋略微震動地發出嘎嘎聲,藍清軒神智一清地露出懊惱神色,連忙鬆開手讓臉全黑的韓青森呼吸。
「咳、咳,你……你瘋了……」他真的想要自己的命不成。
「呵……我沒瘋,是你始終沒想清楚,我對你的愛有如遭火焚般的痛苦,為什麼你卻宛如無心的置之不理?看也不看我的一片真心。」
不可饒恕。
抓著他的雙手將他往八卦陣法拖去,似笑似哭的藍清軒眸中有著同歸於盡的決心。
藍清軒一點也不覺得冷,暴露在寒風中的精瘦上身依然火熱,像一隻即將浴火重生的鳳凰,滿室的燭光照出他的視死如歸。
他不是瘋了,而是執念太深,前世的記憶延續至今生,不得所愛的怨慰累積成恨,在愛恨之中尋找一個出口。
男身女魂受困多年,他的苦非一般人能忍受,尤其是以男兒身愛上他。
為世不容的戀情令他掙扎得幾乎要崩潰,一直隱忍著不爆發,他以為自己可以朋友的身份默默關心他,不求回報地看著他走紅。
若非算出今年他的夫妻宮有不尋常的異動,他也不會逾越那條界線,將心底的熱情一古腦的宣洩。
「我根本不知道你愛我,何況我對男人沒興趣。」誰曉得他那麼變態,用非法的手段綁了他。
燭光森然,冷風颯颯。
藍清軒陰沉的低笑著。「你應該知道,我寫了三十七封求愛信給你,可你一封也沒看過。」
「那些是你寫的?」
「沒錯,是我寫的。」但他卻丟給經紀人處理,枉顧他字裡行間的濃烈愛意。
「那場人為的車禍也是你策畫的嘍?」這句話問得有點廢話,除了他還有誰。
背上傳來陣陣疼痛,眼一瞇的韓青森看了看身旁無數的蠟燭,心裡突地打個哆嗦,不肯定他意欲為何,他微慌地打量有無逃生的方法。
這時候他沒搞笑的心情,眼神難得精明的想著要怎麼逃出去,不願坐以待斃地等著別人決定他的死活。
好不容易才贖回紫蝶的愛情,他們還沒正式談情說愛呢!他怎能死於非命,讓一番努力付諸流水,起碼要和她做對百年夫妻才甘心,不然他何必把自己給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