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倆倆相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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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8 頁

 

  只要他一個眼神,女人就會乖乖就範。

  上帝對他太過思寵了!給了良二完美無缺的外貌,又給了他獨特的吸引魅力,教人想不看他都難!

  水仙!良二活脫脫是一株水仙,帶有靈性的水仙。

  今天的良二,一身是綠,身上多了一分朦朧之美。

  「水仙不開花!」德三冷哼道。德三暗罵良二「裝蒜」,一直以來,德三老覺得良二是個怪人。

  二十世紀末最後一位處男,陰陽怪氣地,再加上他雖排行老二,地位卻比老大賢一來得還要崇高。

  要不是良二對從商沒有興趣,石氏企業他怕早已大權在握。

  從小,德三就看良二不順眼。哪有男生漂亮成這樣的?小時的良二,像極了搪瓷娃娃,比女生還像女生,比女生還漂亮。同學們都知道,德三有個比仙女還漂亮的「姊姊」。這可氣死德三了!小小年紀的德三,就是個大男人主義者。

  人不風流枉少年。

  德三女朋友一個換一個,良二卻始終毫無動靜。

  在德三眼中,良二是個異類,也是個眼中刺。看見良二他就討厭!男人就該同德三一般,周旋在女人四周。

  什麼謬論!真以為自己是開屏的孔雀?到處求偶!

  石家三兄弟,沒有一個是完全「正常」,賢一也不例外!

  街上隨便拉住一個普通男人,問他願不願意同賢一交換身份,十有八個會說願意;那不願意的,一個是嗤之以鼻,不相信如此無聊之事,一個則暈了過去,不知是興奮抑或訝異。

  賢一同我說,他要去加拿大考察市場,為時一個月。

  石氏企業,老二沒興趣,老三又吊兒郎當,只想坐享其成,老四則不見芳蹤,只得賢一一肩扛起了。

  「你會想我吧?」

  「當然!想你一千、一萬遍。」

  我同賢一如膠似漆般纏繞在一起,難分難捨。

  自那晚石家聚會後,焦琴仍驚魂未定。她直嚷著,良二不是人,他根本是魔。她說,她就像被催眠似地朝良二走了過去。

  他和催眠大師馬汀相差無幾了!焦琴直呼著:「怎麼會這樣?原本是想去見見世面的。誰知會落到如此下場!」

  焦琴果然如我所料,好奇地想去石家瞧瞧。

  「德三再找過你嗎?」我間焦琴。

  「他哪有空!」

  焦琴遞給我一張報紙,上面寫著:花仙子小姐選美的兩位佳麗,為了石三公子爭風吃醋,大打出手。

  良二若見到這則新聞,一定直覺噁心、幼稚;可德三不這麼認為,他就是喜歡女人為他爭來搶去的。

  「焦琴,你不會喜歡德三吧?」

  「初雲,你當我是稚齡少女?」

  「那就好!」

  「不過,石良二這回給我挺深的印象,至今無法忘懷!」

  「焦琴,良二不喜歡女人的,我同你說過了。」

  「真可惜!那麼好看的男人。」焦琴托著腮歎氣。

  「他有自戀狂!」

  「初雲,你佔盡了便宜!原本是我先看上賢一的,他像極了『梅爾吉勃遜』!」焦琴故意同我說笑。

  我拍拍她。「焦琴,你也該找男朋友了。」

  「前天,我碰見齊政水了。」

  我眼睛一亮。「如何?他同你打招呼沒有?」

  「沒有!他根本不認得我了。」

  「那你同他打招呼不是很尷尬嗎?」

  「誰說我同他打招呼了?我只是『看見』他而已。」

  「難道你們真已『倆倆相忘』了?」

  「是吧!只是他忘得快些,我忘得慢些。」

  唉!「焦琴,你曾為他的離去,哭得死去活來。」我故意提起這事。

  「哪有!」焦琴翻我一個白眼。

  「是--你沒有!只不過掉幾滴淚罷了!」我一直笑著。

  「那是有『異物』跑入我眼內所致!」她辯駁著。

  我沒再說下去。那「異物」是「失戀」帶來的!必須在化妝室裡待上好久,才能用水將它除去,而眼中的「異物」卻又作怪地鑽進心裡,在夜闌人靜時,搞得你心直嚷著痛,直到將它排出體外的那天,你才能獲得重生。

  看來焦琴已走出來了,往事何必再提!

  暮雲一直沒寫信回家。他連春節都沒有回來過年,不過,他回來同誰過年呢?家中冷冷清清,只有我一人。鄰居王大偉依舊熱心,我不該拒人於千里之外,可他女朋友盯得緊,深怕他背著她搞花樣。

  看他們小倆口,時而吵鬧時而恩愛,那也是一種幸福,有人同你吵同你鬧,吵鬧過又和好如初。唉!是幸福了!別身在福中不知福才好!

  夜裡接到賢一的越洋電話。

  「焦琴提醒我,防著你在國外走私。」我說。

  「初雲,你不信我?」

  「不信你,便不會同你這樣說了。」

  「好了,」他笑笑。「快睡吧!你那裡已是深夜了。」

  掛上了電話,正想就寢時,門鈴響了。

  是誰?我只希望是暮雲。

  我開了門。是一個陌生女子。年約二十來歲,還年輕著。

  「小姐,你找誰?」

  「佟初雲!」

  「我就是。」她抬頭看著我。她不美,同我一樣相貌普通,穿著一件寬鬆的衣服,臉色蒼白,頭髮披散,神情中有著一種孤絕。我不認得她,從未見過她,她為何找我?

  「我懷了石賢一的孩子。」她哀怨地說。

  天哪!原來她寬鬆的衣服下,有著隆起的肚子。我請她入屋裡坐。

  我不能只憑一面之辭,就判了賢一的罪,因此,我必須瞭解一下。我遞了杯熱茶給她,天氣有些冷。

  她手上捏著一條小手帕,在兩手間直打著結,看來是幾經掙扎之後,才決定來找我的。

  「我本來不想來的!」她的表情有些哀淒,原本就不亮麗的臉,如今更猶如苦瓜一般。

  「你說,我聽!」我不是不講情面的人。

  「我想同你借錢,好打掉肚裡的孩子。」

  「幾個月了?」

  「快三個月了。再不拿掉就來不及了!」

  「三個月」?我回算一下,正是我同賢一發生關係,與他暫時分開之時。我心中一驚。

  我仔細端詳著她,發現她的神韻有些似我,同樣是再平常不過的女子,隨處可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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