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嗚……」不要呀!嚴峻的女友每一個都很凶、很辣、很恐怖的耶!
「不行……我要逃!」這下,巫姍真的顧不得她的考績獎金了,無論金錢如何萬能,但總比不上自己的小命重要。
「逃什麼?」
一句話,將蹲在牆角密謀商談的兩人驚起,並蹦得半天高,同時齊聲尖叫——
「嚴總!」
受驚的兩人不由自主地瑟縮成一團,就像兩隻遇到大野狼的小綿羊,苦海孤雛地互擁相依偎……
這種表現看在嚴峻眼中,驀地心生不滿。
「你們兩個似乎很閒嘛?」銳利如冰的眸光掃過兩人互擁的手臂,他的直覺反應只有兩個字——不爽!
「嘿……嘿、嘿……」
順著嚴峻冷厲的目光,一向很識相的任青嵐趕緊放手,火速閃得遠遠地高舉雙手撇清。
「不、不閒……我只是來和巫秘書討論兩位訂婚之事……」
卑鄙、可惡的小人!居然賣友求生!
當著嚴峻的面,巫姍不敢說什麼,只好頻頻以眼神指控陣前叛逃的盟友。
當然。不賣你賣誰?我家中上有八十歲高堂,下有妻女全靠我一人供養,我的小命很貴重的。任青嵐理直氣壯地回視她。況且,你反正死定了,早死晚死也沒差吧!
多年交情讓兩人可以以眼神相互傳達彼此的意思,但看在第三者的眼中,卻又是另一回事。
他們兩個居然當著他的面,眉目傳情?!嚴峻滿心不悅。
還沒正式訂婚便已綠雲蓋頂的嫌疑,讓嚴峻已是惡劣的心情,當下又再壞上三分。
他的性格一向喜歡獨佔,不管是什麼,從來沒有與人共享的習慣。
姑且不論他和巫姍是基於什麼理由訂下婚約,但既已做出決定,巫姍貼上他的標籤,成為他的人卻也是不爭的事實。而他並不打算在巫姍身上,打破自己長久以來的獨佔習慣。
當下,嚴峻微瞇的眸光又冷厲了三分,「既然如此,不知任經理你和『我的未婚妻』討論出什麼結果了嗎?」
語氣特別加重「我的未婚妻」這句,相信再笨的人都不至於聽不出他的意恩,更何況在場中人無一愚者。
這下,任青嵐連眼睛都不敢亂瞄,生怕一個不小心,又惹來嚴峻冷風般的凌人的利眸,「談……談完了,一切都沒有問題。」
「既然如此,還不趕快去辦。」
「是。」二話不說,任青嵐順勢離開,拚命逃開這處才剛開戰的戰場。
識人不明、誤交匪類!
望著任青嵐頭也不回的逃亡速度,巫姍只能憤恨地咬牙切齒,卻又拿他莫可奈何。嗚,如果可以,她也好想逃哦!
但現在怎麼辦?
眼角小心地瞄了眼今日的大煞方位,巫姍很希望自己能忽視眼前嚴峻正對她勾著手指的事實,只可惜她沒這個膽。
「嚴總……嘿、嘿嘿……」
她嘴角咧開一抹比哭泣還要淒慘的笑臉。所謂伸手不打笑臉人,不管怎麼說,她得先陪笑、巴結一下。
「您今天要喝什麼咖啡?巴西?曼特寧?啊!這次買的藍山豆子品質很不錯,請讓我為您煮一杯……」
雖然她咖啡一向煮得不錯,但平日煮咖啡這種事,根本不用她親自動手,然而今天不同……總之,她的目的只有一個——先逃再說。
「不用。煮咖啡的事交給其他助理就夠了,」嚴峻一口回絕,頭也不回地丟下一句命令,「你和我進辦公室。」
「……是。」巫姍一臉哭相。嗚——逃不掉了!
第三章
一進門,嚴峻開門見山似地直述。
「你不想嫁我。」
「……」巫姍無言,沒膽說實話。說話不經思考的後果,直到現在仍讓她心有餘悸。
昨天的教訓可是血淋淋的痛唷,痛苦的教訓讓她今天在回話時分外小心謹慎,以免一不小心重蹈覆轍。
猜不透嚴峻的話是什麼意思,巫姍先小心翼翼地偷瞄著他的臉色,打算先觀看一下風向,再決定採用哪一個版本的答案。
「別看了,我知道你不想嫁給我,同樣的,我也還不想娶。」這句話由他口中說出來,多少帶點不甘心的成分。
嚴峻下意識地撇嘴。多少人想成為嚴氏企業的總經理夫人,唯獨巫姍,居然擺出一副叫她上吊的模樣。
「呼——」聽到這,巫姍著實大大地吁了口氣。「那嚴總,你趕快和董事長把話說清楚吧,不然近期內,公關部就要發佈消息了。」
「沒必要,」嚴峻一口否定,「就讓他們發佈吧。」
怎會沒必要?!這事關她巫姍一條小命耶!
「可是……」
「昨夜回家後,我想了一整晚。昨天下午的事雖是臨時決定,但確實也有它的助益,至少,我可以堵住老頭子那張嘮叨的嘴……」
那我的小命咧?難道就這樣平白地犧牲了?這句話巫姍還沒膽子當著嚴峻的面說出,只好可憐兮兮地在心底嘀咕。
大概是她的神情表現得太明顯,所以嚴峻馬上接著道:「當然,我也不會讓你白做工。基本上,我已經找律師擬好契約,這份合約你拿去,看完之後,對合約內容有什麼疑問都可以提出來討論,如無異議,就簽字。」
換句話說,條件可以再談,但他不接受她「YES」以外的答案。
事已至此,她還能說什麼?在嚴峻目光催促下,巫姍只好打開合約細讀。
甲方:嚴峻
乙方:巫姍
甲方和乙方協議,在契約規範下,彼此遵循契約內容,成為對方名義上的公開情人,及可能衍生出的任何角色身份。例如:未婚妻、妻子等。
契約成立期間,甲方每個月支付巴方五十萬元的活動經費,直到契約結束之期。
契約成立期間,乙方必須視甲方需求,扮演各種延伸出的角色身份,且極力配合,不得有任何異議。
契約成立期間,乙方不得干涉甲方的行為。
自契約生效日起,本契約得以無限期延展,沒有切實規定的結束日期。但甲方可視需要隨時結束契約,乙方不得有任何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