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這麼一下子,他的手立刻縮了回來。
他不是男的!而是個真正的女人。
他的心跳聲在寂靜的夜晚,顯得特別的清晰,看著美麗如盛開花朵的她,前事一幕幕的湧上心頭。
難怪他總是在她的身上聞到一股自然的體香;難怪好幾次他以為自己失常了,老是將她錯看為女人;難怪她再怎麼熱,也從來不願脫下外套;難怪她的體態輕盈如燕;難怪……這下,許多不合理的現象,都有了合理的答案。
他的嘴角揚起甜蜜的笑,她是真的崇拜了他八年,也朝思暮想了他八年,才會用女男裝的方式接近他,還是另有目的?
看到她咬著牙關,痛苦的呻吟出聲,發覺熱毛巾已經變冷了,他又轉回浴室去,再次將毛巾弄熱。
他輕輕的擦過她的額頭、鼻子、嘴唇,這麼一張標緻的容顏,為什麼可以讓人誤認為男的呢?
他真的傻,傻到這麼多年來的閱人無數,竟被一個小小的女人玩弄於股掌間!
他的心狂跳著,很難想像會有一個女人偷偷崇拜他八年,而且還是個很有個性的美女。
他笑了,專心的解開她的襯衫,將她上半身擦了一遍。他可是很正人君子,那條不該解的白布條,他也沒解開,反而將襯衫安分的穿回她的身上,再將領帶套回她的脖子上。
他打橫將她抱起,走回房間,放在這屋子唯一的雙人床上。
這個屋子有三個房間,一間是他的書房,一間堆放雜物,另一間則是他平常睡覺的房間。一星期兩次,鐘點女佣金來打掃。
看著床上睡得不安穩的她,臉上時有痛苦的表情。
她是為他擋女人、擋酒,才會喝醉的,他不覺升起一股憐惜。如果知道她會醉成這樣,他會替她喝下那幾杯酒的。
他泡了一杯濃茶,扶她靠在他的肩頭。
「乖,嘴巴張開,喝下這杯茶,你會舒服些。」
朦朧中,睡意籠罩全身,她什麼都不清楚,依言張開嘴巴,喝下那苦中帶甘的茶。
看著她又再度人睡潛她蓋好被子,他起身走到客廳。
看到她的西裝外套,他動手找尋外套口袋裡有無皮夾,雖然這樣的行徑有點小人,但既然她這麼瞭解他,他怎能不知己知彼,他一定要扭轉這種他什麼都不知道的劣勢。
他坐到沙發上,翻開她的皮夾,從內層裡找到了一張身份證。
身份證上的大頭照,約莫國中生的樣子。
「白月?原來她叫白月,難道她之前來應徵的時候,是拿張偽造的身份證?」他拿筆抄下了身份證字號及戶籍地址。
他再繼續翻找,找到了一張縮小的相片。相片中的白月長髮飄逸,露齒微笑著,而在她的左邊站著另一個與她一模一樣的男孩。
「這是怎麼回事?」他暗暗驚訝著,想起了房間裡的她與相片中的他,哪一個才是跟他相處一個多月的人?
再仔細一看,男孩留著五分頭,有著陽光般黝黑的膚色,與旁邊有著白皙膚質的女孩,有顯著的差距。
「白月與白宏,這兩個人一定是雙胞胎!」他笑了,他心裡篤定的相信,她純粹是因為視他為偶像,才會冒用白宏的名字,進入大風工作。
之前面試的總總情況,都有理可證了。
她之所以對這份工作,考量這麼久,才肯答應來上班,這應該就是讓她顧忌的原因。她是個女的,而他公司找的人卻是個男的……
放好皮夾,再次走回床邊,凝視著她的醉顏。明天她醒來,若看見他睡在她的身邊,她會有怎樣的表情呢?他正期待著。
oo
輾轉了一整夜,怎麼睡似乎都不安穩,想醒又醒不過來,白月的腦部像是被千斤壓頂般的難過。
頭疼、頭好疼;口渴、口好渴哪!
強撐起意志,勉強睜開沉重的雙眼,看了一眼天花板。不對!天花板的顏色不對,燈也不對。
側頭,發現一張熟悉的臉,在她的瞳孔放大了影像後,這下酒意被嚇走了七八分。
扶著頭,看著自己的左腳還大方的跨在他的大腿上,她連忙回腳,再緩緩坐起身。
完蛋了!她還以為是跨在她床上那只超大的趴趴熊身上,怎麼會這麼丟臉?
啊!她差點尖叫出聲,低頭看著自己的襯衫,還好連領帶都在。幸好她一向穿著深色寬鬆的襯衫,不知他發現了沒?希望還沒有。
輕輕移動身子,她不能就這樣曖昧不明的躺在他身邊,腳才沾到地板,她整個人虛弱的跌下床去。
其實,任承融早就醒了,只為了貪看她醒來時的反應,只好故意裝睡。
一整夜,他被她翻來覆去的身子,一下是手、一下是腳,弄得慾火高漲,怎麼都睡不好。誰讓他不去睡沙發,偏愛跟她同睡一張床上,受盡折磨。
聽到她摔下床的聲音,這下他不醒都不行了。
他快速的翻下床去,走到另一邊扶起了跌坐在地上的她。
「你醒了,怎麼不叫我一聲呢?」他將她扶回床上。
「我口好喝,頭也好痛。」她呻吟著,不自覺流露出她真正清脆的嗓音。
他嘴角出現迷人的幅度,昨夜他就決定了,她不先說出自己的性別,他也不會點破。這場遊戲,他決定陪她玩,否則怎麼對得起她的用心良苦呢!
「你坐著別動,我去泡茶給你。」他走出房間,迅速的端回一杯熱茶。
他在她的身邊坐下,她伸手接過杯子,手卻顫了一下。
「我來。」他怕她將熱茶潑灑出來,只好拿回杯子,放到她的唇邊,看著她慢慢將茶喝下去。
有了熱茶的滋潤,她的神智也清醒多了。「謝謝。」又恢復了粗厚的嗓音。
「不客氣。」他真訝異,她在這種狀況下,還能繼續假裝。
「這是哪裡?」她發現跟他靠得太近,呼吸間全是他的氣息,她只好假裝伸伸懶腰,挪開些許距離。
他在心裡笑看她的舉動。「我家。昨夜你喝醉了,我忘了你家在哪裡,又沒有你家的電話,只好先把你送回我這裡。」他說的正經八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