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廚房還有很多耶,你現在吃不完,也可以打包一些帶回家,否則倒掉很浪費。反正是賣剩的,你就別客氣了!」被叫做方姐的女人也一起坐下。「要你待在這裡幫我,薪水又不多,真難為你了。」
「你又不是不知道,現在經濟不景氣,要找一份工作很難的耶,難得你肯讓我一邊在這裡打工,一邊找正式的工作,還包我三餐,讓我可以天天省下吃飯錢,我才求之不得!」
「其實我真的不瞭解,沒記錯的話,你現在住的屋子是屬於你移民的叔叔吧?你一個人的日常生活開支又不是很大,為什麼還要拚命省錢?」
她擦嘴淺笑。「我也沒有刻意省錢。」
「難道你還是不死心,想去美國找那個勒斯·維格?」
她知道芙芙心裡一直迷戀那個外國偶像,甚至還在一年前開始努力打工賺錢,說想去看看他拍片。
她覺得海芙這樣是瘋了點,但誰年輕時沒瘋過?只不過是迷偶像罷了,又不是為非作歹,她也不會反對。
可惜當芙芙在半年前存夠旅費,準備起程時,媒體忽然報導勒斯·維格的女友在深夜被車撞死,而且肚子裡還懷了他的孩子,而他則因親眼目睹整個過程,遭受嚴重打擊。他原本的工作全被他中止,本來由他主演的新戲也只好臨時換角,而他則從此消失,行蹤成謎。
海芙早就料到方姐會這樣猜,便順勢回道:「是吧,去找他究竟躲在哪裡療傷也好。」
但她心底明白,這已經是不可能的事。雖然她只做了他一夜的女人,但根據這幾年來對他的深切「關心」,她多少也瞭解他是個怎樣的男人。
他生性驕傲,如果存心要躲起來,代表他真的受到不少挫折和傷痛,拒絕讓任何人看到他脆弱的一面。
她懂,他現在要的是清靜,利用時間去冷卻他的悲傷。如果她還不懂事,連這麼點自尊都不給他,就枉費她偷偷愛戀他那麼久的時間。
「這樣迷偶像可不太好喔,其他好男人你都看不上眼了!」
「不會啊,珈裳姐也喜歡歌手拉斐爾啊,但還不是嫁到好老公了!」海芙不以為然,但霎時記起。「方姐,你今晚不是要去醫院陪珈裳姐待產嗎?」
「對喔,我怎麼完全忘了?」女人匆匆繞過她,拿起收銀機下的手提袋,臨出門前又回頭交代道:「芙芙,等一下要是沒客人,你就幫我關門。」
「好,小心開車,順便替我問候珈裳姐。」
收拾好店裡,再裡裡外外仔細檢查一遍,海芙才拉下鐵門,提著一大盒店裡賣剩而她又吃不完的炒飯回家去。
餐廳離她家並不遠,只需穿越一個公園。天色漸漸轉暗,公園裡玩耍的小孩和乘涼的老人,大多已經回家,在夕陽照射下,無人的公園更顯寂寥。
天天來回經過這公園,她幾乎對這裡的一草一木都瞭如指掌,哪裡少了一朵杜鵑花,這邊多了一個垃圾桶和黑色物體,她一看就知道。等等……黑色物體?
奇怪,這龐大的黑色物體是什麼東西?它和這公園超不搭配的。
海芙左看右望,見沒人,就慢慢靠近地上的不明物體。一看,她才赫然發現,是一個人!
雖然這人蜷起身子,但根據身形來看,他是一個男人,而且是一個非常高大、體格不錯的壯年男子,不是一般常見的老弱流浪漢。
她更走近一步,一陣陣塵土味及酸臭味不斷鑽人鼻間,令她不禁皺起鼻頭。難道現在失業問題真的嚴重到這個地步,連這麼年輕力壯的人都找不到工作?
似乎感覺到有人接近,原來閉上眼的流浪漢張開眼。
「我……很餓……」細如蚊納的男性嗓音,從流浪漢口中斷斷續續的逸出。有些顫抖,也有些中氣不足,好像隨時會死去一樣。
她的惻隱之心開始蠢蠢欲動。他實在很可憐,不單是無家可歸,還可能因為失業而三餐不繼,不得不在公園餐風露宿,想必他已經餓了一整天吧?其他路過的人沒發現他嗎?還是根本不敢接近他?
唉,假如有一天,她失業了,身旁沒有家人、朋友可以接濟她,或許她也會跟這男人一樣淪為街頭露宿者!既然在她能力範圍之內,何不能幫的就盡量幫?施比受更為有福,救人一命,勝造七級浮屠……
「我這邊有些炒飯,你要不要吃?」
流浪漢一聽,便一個勁兒爬起身來,動作之快,完全跟剛才餓著呻吟的模樣差之千里。
海芙被男人突來的動作嚇了一跳,尖叫之餘,腳步下穩一退,差點摔在地上,幸好她及時定住身子。
天啊!他剛剛站起來的氣勢,簡直就和大熊要撲上來沒兩樣,不嚇死人才怪!
不過她總算可以清楚看見對方的外表了。
他蓄滿鬍子,叫人看不清面容:蓬亂的長髮掩去他整個頭,腳踏一雙沾滿泥的布鞋,身上穿了殘舊的黑T恤及髒得變黑的牛仔褲,總之他渾身上下都髒兮兮。
在佈滿鬍鬚的臉上,只能瞧見他的眼和鼻。那是一雙和整個外表完全不搭配的眼睛,眼若流星,純真的讓人印象深刻,高削的鼻樑顯得他與眾不同,彷彿是一個從異國而來的過客。
奇怪,怎麼覺得他有點眼熟?就和她思念的男人有幾分相似……
「我要吃。」流浪漢開口說。
為什麼連那特殊醇厚的嗓音都那麼像?為什麼連低吼的語氣都那麼像!?
「你很像勒斯……」她情不自禁地輕喚著,這個在她內心已不知念了多少遍的名字,甚至想走上前再仔細打量一番。
「誰是勒斯?」男人迷惑地皺起眉頭,瞪視欲動作的海芙。
「你到底要不要給我東西吃?」
這個小女人,給他一種似曾相識的感覺,可是他不願再思考,他現在滿腦子只想要吃東西。
他不知道勒斯是誰?那就是說他不是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