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行,我討厭女人。」女人都是自私自利,見錢眼開的可惡生物,他再也不信有女人會這麼好心!
「什麼?難道你是同性戀?」海芙訝異地猜測,可是當看見李維比剛才還差的臉色,就知道自己猜錯了。「好吧,不是就不是,別大眼瞪小眼嘛!可是你真的不考慮我的提議嗎?這可是千載難逢的好機會。」
他納悶地摩挲著下巴,思考片刻後,問:「供我三餐一宿?」
她揚眉。「你要吃消夜也可以,我可是很大方的。」
「成交。」俊挺的唇角劃開弧度。
他在心中暗忖,這樣蝕本的交易也肯做,看來這小女人真的是個大笨蛋,就算她要騙人,那吃虧的鐵定不是他!
海芙彎起迷人的甜笑,看著男人在屋子裡到處走動。
不知道為什麼,她很開心。
上次她真正感到快樂,是遇見了勒斯,他給她的回憶雖然短暫,但並不虛幻,一切都實實在在地刻在她的心版上,忘不掉,夠她陶醉一輩子。
然而今天在回家的路上,她撿到了一個像他的流浪漢,還大膽地把他帶回家,邀他跟她「同居」。
雖然今天發生的一切都不太合常理,可是當她決定收留他之後,心情竟然會變得那麼好!
算了,她一向都瘋慣了,也不在乎多這一次!
第四章
海芙靠在牆上,注視著背對著她的李維。
經過一星期的觀察,她瞭解到外表倜儻的他,原來是個悶葫蘆。他沉默少言,臉上淡漠卻充滿閒適,一天到晚不是坐在沙發看電視,就是吃飯、洗澡和睡覺。
除此之外,他真正的個性,她其實還摸不清楚,但唯一可以肯定的是,他非常能夠忍耐。一星期七天,每天都重複他的例行公事,絕不做多,也不會遺漏;假如她不跟他說話,他也絕不輕易開口;更離譜的是,他已經整整一個星期沒有外出!
他不會悶嗎?不想出去透透氣嗎?明明就是個年輕力壯的男人,怎麼會把自己弄得好像獨居老人一樣,把自己困在屋子裡?她真怕有一天,下班回到家時看到他突然暴斃,屍身腐爛發臭……
呸呸呸!太不吉利了!她猛然搖頭。
沒道理,從他嘴角淡淡的細紋,可以發現他其實是個常笑的人,但為什麼從她在公園撿到他之後,他便冷漠得如冰山一樣,不苟言笑?
不行,她非要他跟她上街走動一下,舒展筋骨不可!
「李維!」她上前叫他,才發現他已經將眼睛閉上,夢周公去了。
她輕歎口氣,想打退堂鼓,但忽地有了滿肚子的主意,她用骨碌碌的眼珠瞧著近在咫尺的粗獷俊男。
「李維,李維,看看我嘛!」她極盡溫柔地輕喚,再攀上沙發,打算挨著他軟言軟語一番。她就不信他還可以繼續「閉目養神」!
啊?他真的不理她?
海芙氣不過,猛然跳到他身上,捶他一下。「大白天的,你睡什麼睡,趕快給我起來!」
該死的,這女人究竟想怎樣?
「你不要給我裝睡,我看到你的眼睫毛在動!」不想讓人看到他在眨眼,眼睫毛就別長那麼長!
他終於張開雙目,但瞪著她的神情,就好像想將她吊起來狠狠教訓一頓。
海芙仰高鼻子,從他身上起來,居高臨不地俯視他。雖然他坐下來的身子也快跟她站起來一樣高,但唯一讓她有優越感的,就是這個姿勢。
「跟我出去走走吧。」
李維冷冷地睨視眼前的人兒,嚴肅冷漠地回答:「不要。」
「為什麼?你憋在屋子那麼久,應該出去走走才對。」她供他吃住,又不是要囚禁他!
「我不想出去。」回答還是如此簡潔。
她忍不住踹他一腳。「你比石頭還要頑固耶!」
「你別多管閒事,我說不出去就不出去!」這女人,不給她臉色看,就把他當病貓,還得寸進尺!
「我多管閒事?是啊,如果我不多管閒事,你早就餓死在台北街頭,第二天上報紙頭條,年輕壯漢流落街頭,活生生餓死收場!」
「是你想太多!我只不過是個流浪漢,有必要去逛街嗎?」她究竟有沒有搞清楚狀況?
「誰說流浪漢不逛街?他們最喜歡的就是在街上四處遊蕩!
再說,你現在才不是流浪漢!」
「那是什麼?」看屋子的狗?
「我養的寵物。」像極了!「可愛的大狗狗!」
他霍然醒過來,眉宇間飛揚的跋扈立時頹敗。
對啊,他現在什麼都不是,四處飄泊浪蕩的他,擺什麼高姿態?他以為自己還跟以前一樣嗎?他選擇流浪各地,不就是為了放逐原來的自己嗎?
看他又沉默不語,她伸手在他腰間戳了一記,他卻不避不閃,當是搔癢似的無動於衷,只是盯著這個比他還頑固的女人。
真的,他從沒見過這麼雞婆的女人,自己的事不管好,偏偏要去管風馬牛不相干的事!
他知道是自己突出的外貌吸引她「救」了自己,可是髒兮兮的外表和陰陽怪氣的情緒,竟全然嚇不跑她「他真的佩服起這嬌小的東方女人!
「我現在要遛狗,你不能不出門喔!」
「去就去,別再戳我!誰叫我變成你的『大狗狗』?」他投降。
計謀得逞,海芙偷笑地趕緊拽住他離開家門,帶著她生平第一隻收養的巨型寵物逛大街去。
見她如此雀躍,李維只是抿嘴笑了不,並不在意。
今天星期四,是她公休的日子。街上很靜,因為已過上班、上學的時間,主婦們亦開始一天辛勞的家務。
海芙帶著李維漫步,為他介紹沿途經過的建築物和店舖。
他一直沒答腔,只是默默地跟在她身後。
她不管他有沒有留心在聽,只希望他能夠認識一下附近的環境。或許有一天,假如他想自己出來散心時,也知道該怎樣走。
「好熱。」他突然道。漸入盛夏的台灣,比任何一個他到過的地方還要濕熱。
她回頭,他黃褐色的皮膚,因為接受陽光照射而呈現出亮麗搶眼的小麥色,此刻汗水淋漓,更顯出他的與眾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