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蝴蝶過期居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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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 頁

 

  「出來喝咖啡好嗎?」他問。

  在Starbucks。見面的時候,范玫因說:

  「還以為安安和佳佳應該是一對的呢!海洋公園那對熊貓也是叫安安和佳佳。」 

  「這個佳佳不是熊貓,是過境鳥。」

  「過境鳥?」

  「是一種在移棲時,短暫停留在某個地方,然後繼續往前飛行的鳥類。」

  范玫因燦然地笑了:「我們生命中,不是也有許多過境鳥嗎?」

  「是的。」他微笑。

  「你的鳥兒好嗎?」她問。

  方志安望了望自己身上的小鳥。

  「我是說天空上由你管理的那些。」

  他的臉紅了,笑笑說:「還好。」

  范玫因望著窗外的天空,說:「那就好了。有鳥兒的天空比較漂亮。」

  方志安離開Starbucks,回到辦公室。那只生病的蒼鷺已經復原了,他把它放回公園裡,看著它拍翼高飛。

  過境的鳥,只是一個美麗的偶然。

  第三章

  凌晨十二點半鐘,林康悅駕著她那輛小小的敞篷車回家。車停好之後,她並沒有立刻把收音機關掉,她還想聽下去。夏心桔在節目裡提出了一個問題:「如果可以讓你回去人生某個階段,你要回去哪個階段?」

  她又要回去哪個階段呢?

  她就要現在這種幸福的日子。

  她走出電梯,一邊哼著歌一邊從皮包裡掏出鑰匙開門。門開了,她亮起客廳裡的燈。翁朝山直挺挺的坐在沙發上,眼睛冷冰冰的,嚇了她—跳。

  「你還沒有睡嗎:」

  「為甚麼這麼晚才回來?」他幽幽的問。

  「不是告訴過你,我今天晚上跟舊同學吃飯嗎?」

  「玩得開心嗎?」翁朝山微笑著問。

  「嗯!我們很久沒見面了。」

  「你今天打扮得很漂亮。」他說。

  「是嗎?」她今天穿了一襲黑色的緊身連衣裙,是去年買的,一直放在衣櫃襄,沒有怎麼穿過。

  她脫掉鞋子,在翁朝山身邊坐了下來,依偎著他說:「李思洛結婚了,羅曼麗跟男朋友鬧得很不開心。」

  「跟舊同學見面也要穿得這麼漂亮的嗎?」翁朝山的目光充滿懷疑。

  「你又來了!」她望著他,很想說話,最後還是把說話吞進肚子裡。

  「我去洗澡。」她站起來,走進房間裡。

  翁朝山璽著她頹喪的背影,他有點痛恨自己。

  林康悅洗澡的時候,翁朝山也脫掉了衣服走進來。

  「對不起。」他在後面抱著她,頭擱在她的肩膀上。

  「你為甚麼老是懷疑我?」林康悅生氣的說。

  「我不是懷疑你,這麼晚了,還不見你回來,我擔心你。」

  林康悅轉過身來,難過地裡著翁朝山,說:「你已經不再信任我了。」

  「沒有這回事。」翁朝山拿了一塊肥皂,在手上揉開了泡沫,塗在她身上。

  「你知不知道每個女孩子在參加舊同學的聚會時,都會刻意打扮自己的?因為大家都不想在外表上輸給對方。」林康悅覺得她因為那一襲黑色裙子而受了委屈,不能不說出來。

  「我不知道,我只知道你不回來,我便睡不著。」翁朝山說。

  「你永遠也不會再像從前那麼愛我了,對嗎?」她悲哀地問。

  翁朝山捧著她濡濕的臉,說:

  「我和從前一樣愛你。」

  他拿起蓮蓬頭,替她衝去身上的肥皂和臉上的眼淚。

  林康悅蹲了下來,臉埋在雙手裡。她應該相信他嗎?還是,他所說的每一句話,只是愛的謊言?

  翁朝山也蹲了下來,溫柔地把林康悅掩著臉的一雙手拉開,說:「快點穿上衣服吧,這樣會著涼的。」

  林康悅搖了搖頭,把翁朝山手上的蓮蓬頭拿過來,擱在他的肩膀上,讓熱水緩緩流過兩個人的身體。她坐了下來,緊緊地摟住翁朝山,雙腳纏著他的身體。水蒸氣在四周瀰漫著,這一刻,除了水聲和呼吸聲,她甚麼也聽不見,也看不見翁朝山的瞼,一種溫柔的幸福降臨在她身上,喚回了更加美好的歲月。

  那個時候,她正和翁朝山熱戀。一天晚上,她和羅曼麗在尖沙咀吃晚飯。吃完飯之後,她們在彌敦道散步。那一帶有許多流動小販的攤子,她在其中一個賣胸針的攤子上看到一個「Love」字的胸針。那個「Love」是用許多顆假寶石嵌成的。

  「我要買這個!」她拿起那個胸針。

  「不是吧?」羅曼麗搖著頭問她。

  「為甚麼不?」

  「你不覺得很肉麻嗎?」

  但她始終不肯放下那個胸針。

  「誰會買這個字的胸針?」羅曼麗說。

  「你不需要「Love」嗎?」

  「但是,沒有人會把需要掛在胸前的呀!」

  林康悅沒有理會羅曼麗的勸告,堅持把那個胸針買了下來。

  「要是你把這個胸針掛在身上,我才不要跟你一起外出。」羅曼麗笑著警告她。

  她根本沒有打算把那個胸針掛在身上。它很沒有品味、很粗糙。然而,那一刻,她不聽羅曼麗的說話,硬要買這個胸針,也許是因為正在熱戀吧?

  心裡有愛,被人愛著,也愛著別人,整個世界都充滿了愛,看到「Love」這個字,雙眼也會發光。明明知道自己不會掛這個胸針,仍然買了下來,因為她正在享受愛,也正在感受愛。那個時候,她忽然理解,壞的品味,也許有幸福的理由。

  她告訴翁朝山:「羅曼麗說,要是我掛上這個胸針,她拒絕和我一起外出。」

  翁朝山聽了,只是微笑不語。他的微笑裡,充滿了幸福。她從來沒有在一個男人臉上看過這麼幸福的神情。一向以來,都是男人許諾給女人幸福;然而、那一刻,她很想給他車福。可是,這個幸福的許諾並沒有兌現。她曾經以為翁朝山是她最後一個男人了。後來,她卻愛上了另一個人。

  邵重俠是她的上司。大家認識的時候,他就知道她有男朋友了。

  一天,她發現自己放在荷包裡的一張照片不知甚麼時候不見了。那是她四歲的時候在家裡那棵聖誕樹下面拍的,底片已經沒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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