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是。」她作夢也想不到他會這麼死皮賴瞼,跟他重逢十幾個小時以來,她已經不知被他嚇了多少次。「我們只是工作上的夥伴,我可不負責你的食宿。」
他拿起一顆小西紅柿,笑盈盈地看著她,然後把西紅柿放進他嘴裡,慢慢咀嚼。
安娜被他看得渾身發熱。他那揶掄的笑容明明在嘲弄她自打嘴巴。擺在眼前的是,她已經照料了他的食宿。「你……你第一次來,來者是客,我總要有個主人的樣子,不能怠慢客人。」
他微笑道:「我下次來還是客人,妳還是要有主人的樣子,不能怠慢客人。」
「欸,你臉皮很厚耶!楚捷先生,請你不要忘記,我們昨天才認識,我們不熟,我沒有義務招待你。」
他依然微笑,再拿起一顆西紅柿,看著西紅柿說:「我國中的時候常常帶一個胖女生去偷摘西紅柿。那時候的小西紅柿不是長這樣長長的,而是圓圓的,矮胖一點。胖女生的臉頰常常紅紅的,體型又矮胖,我就叫她圓圓。」
他認出她了?她的心在顫抖。但是不到最後一刻,她不想不打自招。「你叫一個女生圓圓,那樣很沒禮貌耶!她不抗議嗎?」
「她抗議她的,我叫我的。」
「你這個人霸道又粗魯,她應該不要理你。」
「我太有魅力了,她捨不得不理我。」
「喝!」安娜往天花板翻白眼,再瞟他。「你國中的時候可能滿臉青春痘吧!那樣會有魅力嗎?哼!往自己瞼上貼金。」
「我那時是長了些青春痘。」他再吃一顆西紅柿,翹起二郎腿,聳聳肩。「小女生是很難瞭解的動物,也許她覺得我長青春痘更帥。總之,我想說的是,」他盯著她看。「我對妳一見如故,因為,」他傾身向前,兩個手肘擱到桌上,拉近與她的距離。「妳跟她長得很像。」
與他仍相距七、八十公分,安娜卻心虛地覺得她快被他看穿了。她不安地抓抓她自己的頭髮。「別開玩笑了。」不知為什麼,她不希望現在被他認出來。否則,以他厚臉皮的程度,他可能今天就搬進來。
「我不是在開玩笑。」他起身,挪坐到與她僅隔桌角的位置。
平常她一個人吃飯嫌大的四人座飯桌,好像忽然變小了。她的背盡量往椅背上靠,脖子往後拉,想與他保持距離的肢體語言夠明顯了。他卻不識相的手肘擱在桌角托腮,一瞬也不瞬地睇視她。
「我沒開玩笑。妳的眼瞳顏色比一般人淺一點,不是黑色的,是深褐色。妳的瞳仁也比一般人圓一點大一點。好巧!跟她一模一樣。」
以前他對她說過一模一樣的話,不過以前他還多加了一句——「所以妳的眼睛比別人漂亮」,現在,他為什麼省略這一句?
他在逼她承認她就是圓圓。
她閉緊嘴唇。沉不住氣的話,她就輸了。以前吵架的時候,他罵過她「厚嘴唇、尖嘴巴」。車禍後她受傷的嘴唇削薄了,上排牙齒有五顆全換成假牙。如果他們再吵架,他不知要罵她什麼。他則和以前一樣,是個不太講理的「青蕃仔」。不過,他很在意人家罵他「青蕃仔」。這個對他有殺傷力的利器,她不會輕易出手。
他拿起便當裡的雞腿,喃喃道:「她知道我喜歡吃雞腿。她媽媽給她吃雞腿的話,她都會偷偷留下半隻給我。啊!我們是共吃一隻雞腿長大的。Those were thedayS。」
安娜很想保持鎮定,卻不由得臉紅。小時候不懂事,只當他是好朋友,沒有想那麼多。現在聽起來卻很曖昧。
他啃咬雞腿,邊吃邊說:「味道還不錯,妳要不要吃—口?」他把雞腿拿到她嘴邊。
「不要。」她的頭往旁邊歪。
「怕吃到我的口水嗎?」他的促狹笑容很可惡。
「對。」她勇敢的回答。他一再向她挑戰,逃避不是辦法。她已非昔日的圓圓,現在的她是個成熟、勇敢,被新加坡歌星張進偉稱為女強人的鄺安娜。「我怕被你傳染愛滋病。」
「妳有沒有常識呀?」他以對無知小孩講話的口氣說。「口水不會傳染愛滋病,親吻也不會,除非是嘴巴有破洞。」
她不想再談此種敏感性的話題。「那兩首曲子你昨天晚上彈過了吧?覺得怎麼樣?」
「『失了,還戀。』我改了三個小節,『愛情的痕跡』我改了四個小節。我用妳的鉛筆在樂譜上塗改。」
「我去看看。」她站起來。
「等一下,再陪我一下。我本來沒胃口的,因為妳陪我,我才有食慾。已經很久很久,沒有人陪我在家裡吃飯。」他的目光異樣的溫柔。
安娜猶豫著,差點心軟。不行!她向自己發出警告。如果她一再妥協,一再任他擺佈,不知哪一天他把她吃了,她還會傻傻的謝謝他。
「楚先生,請你搞清楚,這裡是我家,不是你家。還有,我不喜歡別人改我的曲子,除非能改得我心服口服。」說完她就往琴室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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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吵了三個鐘頭,還是沒吵出結果。
安娜覺得她原來寫的好聽,楚捷覺得他改得更好。他們一遍又一遍地彈各自的曲調,也用鋼琴和吉他配過,仍然堅持己見。最後安娜只同意兩首歌各改一個小節。
「天哪!沒看過這麼固執的女人!」楚捷揉亂自己的頭髮叫道。「明明我改了之後唱起來比較順。唱歌的人是我耶!」
「沒看過這麼固執的男人。」安娜噘嘴回道。「明明改了之後轉音轉得很奇怪。作曲的人是我耶!」
「不可理喻。」他放下吉他。
「蠻不講理。」她合上琴蓋。「七點了,我餓了,沒力氣再跟你吵。」她站起來扭扭脖子。
「我請妳吃飯,回報妳中午請我吃飯。」
「你也要請我吃便當嗎?」
「隨妳挑,妳要吃美國的牛排也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