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麼,已婚的男男女女呢?
難道因為被婚姻和社會道德給束縛了,人生裡就不會再憧憬愛情?
我認為並非如此。
人類有追求愛情的權利,這也就是愛情小說之所以無遠弗屆的理由。
我認為言情小說作家銷售的產品叫做「愛情夢想」,因為大家都渴望愛情的眷顧,所以情願淹沒在愛情小說的世界裡。
就朋友所說的那段話而言,不可否認,能和另一個人共同生活那麼長久的時間,甚至是一輩子,那是種幸運;因為不必和自己的道德感拔河,不用面對接不接受愛情的掙扎和痛苦,對某些人而言,那的確是一種幸運。
但反過來看呢?這種幸運真能不教自己遺憾嗎?
恐怕見仁見智吧?!
縱觀社會版新聞,多少人為情所苦,多少人為愛所傷、自傷傷人,愛情其實真有其魔力,教人忍不住飛蛾撲火的魔力。
但在愛情過後呢?是甘心接受成為親情的愛情,還是再次追求另一段沒有結果的愛戀?
每當夜闌人靜、一人獨遊在愛情的文字海裡,偶爾,辣媽也會有些小小的懷想──
如果我在這個年歲、這個已婚的身份裡再次觸碰愛情呢?這樣算是幸運還是不幸?
到底幸運或不幸,沒有人可以斷言,全賴自己的智能去判斷、抉擇。
愛情本身並沒有錯,錯在它不長久,和它誘人且無法抗拒的魔力。
至於幸運的定義,事關個人情感作祟,辣媽著實無力置喙,那就各人自求多福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