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七年茲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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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5 頁

 

  「你不懂,我對她有種熟悉的感覺。你不知道,我向來討厭那些女孩一天到晚想吸引我注意,只差沒大打出手,但是,她似乎沒有,她安靜的活在自己的觀察中,雖然我就是她觀察的目標,可我並不覺得討厭。」

  「才幾封信?!你怎能肯定她沒有去引你注意?」

  「這幾封信跨越將近一學期的時間,她都沒有出現我面前。」士達自然的為她辯白。

  「老天,你愛上她了?就這些信!你便可以……哦,我該告訴MISS林這個方法的。」浩宇簡直不敢相信。

  「MISS林可能寫掉一缸水,我都不會有這種感覺。」他苦笑。

  浩宇沉默半晌,「那元琦呢?」

  「算了,別提她。」他的口氣中帶著放棄且近似憤怒的堅持。

  「咦──」浩宇靈光一閃,「這個她有沒有可能是元琦?」他知道他們同校。

  士達的心停了一拍,才又繼續跳動。

  「有可能,對不對?」浩宇樂得大叫。

  「不、可、能。」士達冷冷的回答,雖然他也想過這個可能性。

  「為什麼?」這兩個人仍在持刀對抗?浩宇實在受不了他們。

  「我說不可能就是不可能,沒有為什麼。就算全世界的男人都死光了,她也不可能對我……」士達低下眼找煙。

  他有沒有看錯?士達眼中那抹神色是受傷?向來只有女人追、從不曾追女人的士達被女人傷了心?浩宇不太確定。

  「你和元琦到底怎麼了?」這是浩宇一直想問的事,畢竟他是因為士達而退出的。

  士達沉默地點起煙,不回答。

  不可能是元琦!如果是她,早在畢業典禮那一天,他們就在一起了,她不會不答應。

  縱使他再怎麼希望「她」就是元琦,事實也會讓他打消這個念頭,「她」不會像元琦一樣,在彼此纏綿之後用那種殘酷的話傷人,所以不可能是元琦。

  救命!他又想起那天了,她的第一次。

  要命的是,那也是他的第一次!

  她竟然可以那樣不在乎。

  熄掉煙,他一同熄掉對那個女人的任何一絲想念。

  ☆ ☆ ☆

  廚房中的元琦身上已經沾滿油漬、色彩,但是比起流理台上醬油傾倒、鹽灑、肉飛、番茄汁亂噴的慘劇,她可以算是一個完人。

  她不過是想炒飯罷了,上帝怎麼可以忘了賜予她這項女性應有的本能!元琦憤恨的想。

  從佳佳口中轉述恆祥的話帶來的消息是:士達恢復正常了,他不再和護士小姐們出遊,因為他似乎迷上了一個未曾謀面的女人,那女人不斷的寄信給他,但並不說明她是誰……

  很好!第一招已經奏效,那些信阻止了他和那些俏護士胡來,這就是元琦的用意,要不然等她手藝學到像佳佳那樣可以討好他的胃的時候,他可能已經結婚三年了。

  已經寄出的信,都是她慎選過不會讓士達產生聯想的內容,但是,天哪!那些內容真教她瞼紅心跳,像把心掏出來讓他翻看檢查一樣,不過很值得,效果顯著。

  只是,扣掉內容不可有班上同學名字的、不可有乃芳名字的、不可有自己簽名的,所剩也無多啦。

  她的手藝卻依然那麼差!

  怎麼辦?

  現在只要她走進廚房,全家人一定跑光光,連投投都有借口。

  「琦琦,只要不把廚房炸掉,隨便你怎麼煮,沒關係。」這是她媽出門前的留話。

  「琦琦,只要你別逼我吃你煮的東西,隨便你把廚房炸掉都沒關係。」這是元奇出門前的特別交代。

  「媽,只要你別把元奇不吃的東西給我吃,我協助你把房子一起炸掉!」這是投投用眼神做的表白。

  太過分了!這兩個人加上一條背叛的狗!

  還是她爸最好了。

  哪知她才轉向父親,狠心的老爸竟說:「琦琦,自從上次吃了你煮的稍微焦了一點的稀飯,爸爸到現在只要一開口,都覺得有火藥味,你饒了爸爸吧。」

  太太太過分啦!真的只有一點焦味而已嘛!媽媽卻把她用的那個鍋子丟掉,說什麼已經焦黑得刷不掉。

  氣呼呼的看著眼前這盤已呈鍋巴狀態的「巧克力色」蛋炒飯,元琦洩氣的想把廚房炸了。

  叮咚!

  這家人全死光了,沒人啦。她一邊咕噥,一邊走向大門。

  是郵差,送來一張紅色炸彈。

  這年頭喜帖還用掛號寄送?!太過分了,今天她分外覺得上帝根本遺棄她這個優秀善良的子民。

  定睛一看,是周乃芳的喜帖。

  拜託,幾年來沒一通電話聯絡,突然就炸來一張喜帖,這太……突然,一張便條紙打斷了元琦的埋怨。

  元琦:

  我結婚當天,你一定要來,而且務必提前到,我有話要當面告訴你,所以你不用打電話問我,但是務必要來!

  乃芳筆

  這是什麼?逼人家參加婚禮、繳交紅包的最新招數?她要說什麼?元琦想不出來她和周乃芳還有什麼關聯。

  因為雷士達?

  她知道我和雷士達又見面了?還是……和七年前的事有關?或者新郎是雷士達?元琦連忙看了一眼喜帖,還好不是。

  那,還有什麼?她想不出原因,卻挑起了想去弄懂雷士達所謂「誤會」的慾望,原本元琦已經不去想到底誰是騙子這個問題,但是,既然答案自己找上門,她就該鼓起勇氣去撕下蓋著答案的那層紙。

  雖然離婚禮還有五天,但是她已興匆匆的街上樓找尋適當的衣服,因為五天後要面對的,可也是一場戰爭呢。

  ☆ ☆ ☆

  五天後,元琦精神飽滿的步人婚禮會場。她最羨慕五月新娘了,但是五月似乎只適合像乃芳這種嬌小的女孩結婚,像她這種冷靜不溫柔的人,適合……不對,根本就不適合結婚。

  雷士達說的,她不像個女人!那個天下第一超級大白癡,愛上十年前寫日記的羅元琦,卻對十年後真實的人不聞不問,笨蛋。

  她一邊暗自咒罵著,已經來到新娘休息室,突然對於即將面對的場景有點卻步,七年沒見了,不知認不認得出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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