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想盯我?下輩子吧!」
自以為聰明的她卻在抵達家門時,差點被另一位「不速之客」嚇破膽子。
「歐……歐慕華?」他怎麼會在這裡?
頭皮一麻,也顧不得撿拾掉到地上的東西了,夏拔腿就跑。不過,後路很快被兩位「不算陌生」的老外擋住。
「原來你們……」沒有被甩掉,而且還跟姓歐的同一掛?
「我們又見面了,夏小姐。」歐慕華點頭道。
嗯!比起那晚的「七色調色盤」,她這張素淨的臉順眼多了。
「你怎麼曉得我姓夏?」她駭然問。
難不成他是上知天文、下知地理的大羅金仙?
「只要找到住處,想查出你的大名並不難……」一語帶過的歐慕華,指指她家,「不介意讓我們進去坐坐吧?我想,你也不希望引起鄰居的注意。」
進屋後,兩個阿兜仔如同專業的FBI,還分別檢查所有的出入口。謹慎的程度,只差沒敲敲每塊地磚、看看有無秘密地窖。
「對不起,他們是我的私人保鏢,難免職業化了點……」
這間只有一房一廳的眷村舊舍,簡單的擺設顯現了主人生活的清苦。家俱雖然陳舊,卻是一塵不染,這點倒與一般歡場女子邋遢的居家大為不同。
「好可愛!」歐慕華突然衝著瑋瑋笑問:「多大了?」
「十一個月了。」不過,他和善的表現並未卸除夏的戒心,「歐先生,關於那一百萬……」
「我知道,你把它存進戶頭了。」
「呃——」難道他不是來追錢的?
「我知道今天的造訪令你意外,不過我接著要說明的來意,恐怕會令你更加震驚。」歐慕華頓了頓,終於道:「我是克里米亞(Crimea)的大哥。」
克里米亞……不就是Lily姐癡癡等待的心上人、瑋瑋那個從呱呱墜地就不曾見過的阿爸?
夏愣瞪著大眼,當她把他的名字和關聯的代名詞串上時,她才迸出聲音。
「那個沒心、沒肝、沒肺、沒人性的混帳傢伙,派你來幹嘛?」
「我知道夏小姐很不諒解克里米亞,但……」那不是他的錯!
「我當然不能諒解!」
頂著蓬蓬的大米粉頭,夏發起火來的樣子,活像頭怒吼的獅子。
「他媽的混蛋敢做不敢當,以為寄張美金支票來,就能賴掉風流快活後的帳?我呸!誰稀罕那些臭錢!」
原本Lily打算獨力撫養孩子的,但不幸地,她罹患了乳癌,惟恐瑋瑋成為孤兒,她只好寫信請克里米亞到台灣一趟。
可是一個月後,那封信退了回來,上頭還註明「歐瑞家族該負的責任僅止於此」的評語,以及一張打發性的支票。
幸虧這封信被夏先行拆開,否則Lily若看到的話,准傷心得待不住醫院。
一方面氣不過,一方面念及孩子可憐,夏再度去函臭罵那表種。
而結果,望穿秋水的Lily仍是死不瞑目!
「這老天要是有長眼的話,就該讓你弟弟得到被超烈型病毒狠狠啃光骨頭的報應!」
爽爽爽!罵得真過癮!
「請停止你的侮辱吧!」歐慕華臉色一沉,「我親愛的弟弟已經死了。」
「你說什麼?」積壓了一肚子怨氣的夏,忍不住縱聲大笑。「哈哈哈!死得好!死得太大快人心了……」
「你怎麼可以這樣詛咒他?」她殘忍的狂笑,直刺得歐慕華耳膜發疼。「中國不是有句厚道的名言——一夜夫妻百日恩?」何況她跟克里米亞還有了孩子。
「那你也該聽過『最毒婦人心』吧!」夏樂得高舉起瑋瑋說:「你那沒天良的阿爸終於下十八層地獄了,我們快祝他上刀山下油鍋,最好是割下來的眼珠、耳朵、鼻子、命根子全都餵狗去!哈哈哈……」
「夏小姐!」歐慕華再也聽不下去了,他衝口道:「克里米亞就是為了來台灣接你們母子,才會飛機失事身亡的!」夏誇張的大笑,頓時在空氣中凝住。
第二章
高中剛畢業,個性活潑的克里米亞就蹺頭離家,跑到世界各國遊歷,一年才回來個幾次。
閒聊時弟弟提起的幾回艷遇,歐慕華亦有印象,可萬萬想不到克里米亞口中那個很「sexy」的台灣女子,會寄來一封爆炸性的信函。
由於信封上註明「URGENT」,他才擅自拆開,不過其中的內容實在很難說服歐慕華。
既是「人盡可脫」的舞孃,怎麼可能留下一夜激情的產品?說不定那位叫Lily的女人只是想試試運氣,好找個笨蛋當孩子的爹呢!
基於保護弟弟名譽的考量,歐慕華退回了信,並附上一張金額不小的支票。原以為事情就此告一段落,哪知改變行程的克里米亞提前返家,還接到了來自台灣的第二封信。為此,他們兄弟終於爆發了有生以來第一次的吵架。
「而那次,也是最後一次。」歐慕華難過地說:「我應該阻止他來的。」
「克里米亞……真的有來?」
而且如Lily所說的,他把她「接」走了!
哇咧——「上頭」那些管人間正義的官兒,怎麼老搞這種鳥遊戲?相愛的人若得等到死後才能廝守,這……這世上還有公理嗎?
震撼不已的夏,轉瞬間又掉入了濃濃的哀傷中。
「瑋瑋,你好可憐喔!」她抱著孩子痛哭道:「一生下來就欠爹疼,本想等你長大後再讓你去『萬里尋父』,現在那傢伙一隔,所有的希望都沒了!」
她之所以小心翼翼地保管那張支票,無非想做為將來瑋瑋指認父親的證據,豈知……
「哇——」受到她情緒激動的影響,瑋瑋也哭了。
由方纔的潑婦罵街,到此刻的哀痛欲絕,歐慕華能夠理解她內心的衝擊。想必夏在憎恨克里米亞的絕情的同時,亦未曾放棄過等待的希望吧!
看著這對哭成一團的母子,他的心竟隱隱抽痛著。
「對不起!我來遲了……」
歐慕華曾找過信上的地址,但他們已經搬離,而屋主又不清楚承租人移居何處,所以他只好試試弟弟提過的那家酒吧,總算皇天不負苦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