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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9 頁

 

  「唔,我……我再派人去找……」

  「不用了,我在這。」

  一句笑語,清朗明亮,幾名梅莊奴僕都鬆了一口氣,忙上前將廳堂側角的垂幕給拉開勾妥,恭迎嗓音的主人步出。

  隱隱約約,幾句「幸好他醒了」之類的耳語飄向最靠近垂幕的「稚童桌」,讓正在啃著熏鵝腿的程咬金抬起眸子。

  對了,說到醒,不曉得下午那被她一腳又重新踩回雪堆裡的男人醒了沒?這是仍然睡在雪地上?

  再瞟向正飄著雪的窗外,如果他還沒醒,會不會被雪給掩埋成一坯孤塚?心中小小的擔憂開始生了根……

  「咬金,發什麼愣?」

  程含玉不斷替她挾菜,卻發現她吞嚥的速度變慢了,出聲喚她。

  程咬金輕震,連忙搖頭,加快速度將鵝腿啃得好乾淨。

  含玉沒多探問咬金的片刻神遊,暖聲再道:「瞧,那男人就是這次梅莊廣邀眾人來的主因。」

  「噢?」程咬金揚睫,意思意思地將視線掃向含玉努顎所指的方向。

  梅莊奴僕勾起的垂幕後走出一名銀白狐裘裹身,黑髮東冠整齊的年輕男人,神色容貌與主桌上的梅舒城有著理所當然的相似俊俏,這似乎是梅家人最顯目的特質。

  耳裡聽著梅舒城向在場所有士紳介紹那男人之際,程咬金已經將他從頭到腳打量完畢,「是個俊小子,不過笑容看起來很無辜。」

  「你真沒有看人的眼光,我倒覺得那笑容很賊。」沒瞧見那男人已經把奸笑掛唇邊了嗎?

  「無商不奸嘛。」她喝了口茶,這在場的哪一個商人笑得不賊?

  「如果以後與他在商場上交手,會很麻煩。」

  「他不過是個毛小子。」隔壁桌有人聽到了含玉對咬金說的話,語帶挑釁地插了一句。

  程含玉挑起眉,他向來最討厭有人打斷他與咬金的獨處,即使是竊竊私語也不行,所以他的口氣轉冷,不若方才與咬金說話時的輕柔。

  「你就繼續這麼小看他好了,等嘗到了苦頭再風涼地說他是個毛小子。」這句話的音量很「不小心」地加大,正好讓整個宴席的人都能耳聞。

  程含玉一席話,像是突然在席間投下了強力火藥,炸得眾人耳根子轟轟作響,也炸得在場一片鴉雀無聲。明明是咬耳根的底下話,被這麼提到檯面上簡直難堪至極,只見那名暗指梅家小四是毛小子的男人鐵青著一張臉,說什麼也不敢將頭自碗裡抬起,彷彿以為只要沒接收到眾人矚目的眼光,就沒人知道那句泛損的話是出自於他的嘴。

  「真像含玉會做的事。」程吞銀笑道。只要讓含玉心裡不快,下場就是這麼慘,含玉才不會替人留什麼面子咧。「那名可憐的男人下場如何?」

  「整場酒宴都沒見他再拾起頭來,梅莊裡的人倒是沒做什麼太大的反應,梅舒心更只是揚唇笑了笑,說請大家拭目以待他這個毛小子的表現能否超越他家大哥……大概就這樣吧。」

  「不只,那時咬金這個小笨蛋還起立鼓掌,對梅舒心一番自信傲然的話給了最大的讚許。」程含玉走向兩人,將手中那壺熱茶擱在桌上,取過杯子斟滿香茗。

  「咬金,你幹下這種事呀?!」好蠢!那豈不是被全場人給看了笑話?

  「我才不是,是因為那時剛好有只……蒼蠅飛過去,我才伸手去拍的!」

  「冷到萬物皆眠的日子裡有蒼蠅噢?」含玉和吞銀很有默契地一同提問。

  程咬金張開嘴,隨即又像洩了氣的皮球般消下來,繼續含她手裡的糖棒。還是別再說什麼,少說少錯……

  「說起來,那天出盡風頭的都是咱們程府的人,先是含玉替梅莊出氣的那句話——」

  「我沒有替梅莊出氣,是因為那個男人打擾了我和咬金的談情說愛。」

  也就是說那個男人開口的時機不對,若是他在程含玉沒與咬金對話時冒出那句貶損,興許會換來程含玉一個甜笑附和,只可惜,天底下就是有人不懂看場合說話的道理。

  「好好好,談情說愛就談情說愛。」程吞銀太習慣含玉說話的方式,也不打算和他爭論,「然後咱們咬金又很給面子地為梅舒心的話喝采——」

  「是打蒼蠅!」程咬金還是堅持這個說法,只是這回的口氣心虛了些。

  真的是姊弟耶,反應還真像。「好好好,打蒼蠅就打蒼蠅,至少看在別人眼中,咱們程府是給足了梅莊體面。」

  「是呀,所以他們兩兄弟特別敬酒敬到我們那桌最大十二歲,最小三歲的『稚童桌』來。」含玉涼涼說道,「然後當梅舒心聽到我和咬金是金雁城制糖名家程府的『兒子』時,表情很驚訝。」

  程吞銀大笑,「當然了,那個說要賞他糖吃,最後卻狠狠踩了他一腳的,也正是金雁城制糖名家程府的人呀。」難怪他要吃驚了。「不過他能認出你們兩個嗎?」

  「應該是沒有。」程含玉道,「因為我從梅舒心那時的眼神中分辨不出他看咬金和看我時有什麼不同。」他向來心思細,一個小小眼神都逃不過。

  聞言,程皎金低下頭,小小的失落湧現。

  是呀,梅舒心沒有分辨出她和含玉的不同,那時這樣、後來這樣,現在恐怕就算她和含玉、吞銀同一打扮出現在他面前,只要在舉手投足間稍稍佯裝些男性的豪邁,他也會錯認吧?

  很想找個機會在他面前試,但又怕試出來的結果太傷人……

  不過當時的她也沒將眼前的梅四和梅樹下的男人聯想在一塊,加上心底總掛念著睡在雪地裡的男人,後來宴席到了一半,她就藉尿遁跑去那名男人昏睡的地方,想瞧瞧他是不是仍在原地。

  她也不清楚倘若瞧見那男人仍在,她是要過去補他一腳呢,還是將自個兒身上的軟裘脫下來覆在他身上,再不就是在他伏臥的地方插上一根樹枝當記號,這樣明兒個早上才可能有人發現那裡躺了一具被風雪掩埋的男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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