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該?不是非殺我不可?」石不華慢慢啜飲,他很少乾杯。「我該猜到,你出手殺人從不先打招呼的,可見你並不想殺我。」
石不華二十歲藝成,能教的谷夭尊都教了,其餘的就要看他個人天資的好壞、修為之勤拙;他生日那天,谷天尊要他選擇一個面具,他選擇笑面佛,從此只擔任內務工作,人稱他「鬼佛」。他不殺人,甚至厭惡殺人,復仇的方式不是非血腥不可。
而郭冰巖則選擇當一名「厲鬼」。
「為何不殺我?」石不華可不以為對方有理由放過他,在「修羅門」中,兄弟之情不值一文錢。
「有四個理由。」郭冰巖連乾了三杯酒,將酒杯擲地而碎。初人師門,戒律之一便是:酒不過三杯。兄弟重聚,他擲杯表白心跡,起身走向窗旁,高大雄偉的身軀,團蒲般的大手背在身後,這是一個百分之百的男人,聲音亦是低沉有力。「沒有人出錢請我殺你,此其一,義父病重,但神智還很清楚,他沒下達命令捕殺你,可見得他未忘懷曾經許下的諾言,此其二。」
他頓了一下,轉過身來,喜怒不形於色。
「你所倚恃的不正是這一點?」
石不華於心中再一次讚歎他的完美,再一次掩飾著不流露出來。多年來天天面對這樣一張完美的美麗臉龐,對於「美麗」兩宇,幾乎已麻木,很難再感動他了。
「當然。雖是酒後戲言,但義父素來言出如山,自負平生從無虛言,他既道:『你們三人是老夫的徒弟,也是老夫的子女,為了不落個仗恩逼子的惡名,老夫答應多給你們一次機會。仙兒,女子出嫁從夫,在你雙十年華以前若選擇組織外的男子嫁了,爹不會為難你;冰兒、不兒,你們兩人也一樣,以二十五歲為分水嶺,在這之前可以脫離組織,卸下面具去過平常人的生活。如果你們都選擇留下來,不枉爹多年疼愛你們一場,自是最佳不過,但須謹記,從此再無後悔餘地,背叛組織者,殺!』」石不華記性絕佳,背得一宇不差。「義父的話在『修羅門』中便是聖旨,誰敢抗旨不成?」
「你不到二十五歲。」
「二十四都不到,下個月你滿二十四歲,我小你兩個月。」
「太早了,你不該在這時候走。」郭冰巖譏諷地揚了揚眉。「不殺你的第三個理由即是:我不信你過得慣外面的生活,不到二十五歲必然乖乖的自動回門。留你一命,等於多替『修羅門』留下一名人才,畢竟你理財的功力可比之陶朱。」
「你這塊冰冷冷的石頭,真夠無情!何時才能見到你流露出有人情味的一面?也虧得慧凡姊和江墨寒受得了你這個冰雕人,寧願留在你身邊說怎樣也不肯另擇人而事。」
「我早說過,她們隨時可以離去。」
「你一點也不憐惜?」
「她們所求的只是憐惜嗎?」郭冰巖問他也問自己。
石不華無法回答這個問題。
「兄弟,反正你遲早要吃回頭草,不如趁今日沒幾人得知你叛離之舉,立即隨我回去,面子上也好看些。」
「你在激我?」
「我在訴說一個事實。無聊的鄉間生活,你能忍受幾個月?甚且外面的人均講求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你真打算討一個連面也沒見過的女人當妻子?你的個性自負又自私,也只有在『修羅門』內可任由你猖狂,世俗的道條法規可比門規更多。」
「我有膽子脫離,就有勇氣接受外面的世界加諸給我的一切法規。」
「我不信。」
「要不要打個賭?」石不華生平最厭惡有人擺出一副瞧不起人的嘴臉。
「你拿什麼和我賭?」
「石園。」
郭冰巖眼中閃出一抹奇特的光芒,他明白石園對石不華的重要性。
「賭什麼?」
「我會找到我的意中人,憑的絕不是媒妁之言,而是兩情相悅。期限設在二十五歲,到時我若做不到,自回『修羅門』效命!」
「你賭贏了又如何?」
「你輸了,自不能再干涉我的事,今生都不能找我麻煩。」
郭冰巖定定地和他對望半晌。「成交!」
石不華臉上平和,心底卻暗鬆了一口氣。若說「修羅門」中有誰是他不願與之為敵的,就是郭冰巖。只要郭冰巖肯罷手,他就不必再擔心追殺令。
他自斟自飲兩杯酒,覺得甘美無比。
「第四個理由呢?」
「我有私事等著我親自解決,必須離開一年,這次回去將交卸代理鬼王之職,相信義父會讓谷蓮修接任。」他看著義弟,有幾分明白石不華的「出走」有幾分是被谷蓮修所逼。權位傾軋,不是谷天尊之福,出走,或許才是回報師恩的方法。但這種話幾近大逆不道,他避過不談,直言道:「也該是讓谷蓮修擔當大任的時候,而你的麻煩也跟著來了。琉仙已來到此地不是嗎?你竟不招待她人府?」
「我剛巧來了客人,趕不及去接她。」
「她不氣炸了才怪。小心,有施琉仙在的地方,谷蓮修必然隨之出現,一個想勸你回去,一個巴不得你從此消失,左右夾攻,你的日子將非常精采。」
「你跟我說這些用意何在?」打死他也不相信郭冰巖在擔心他。
「我可以幫你引開他們,代價是我要帶走登封五鼠。」
「成交。」
郭冰巖話說完了,目的也達成,一刻也不多留。
臨行回首朝石不華一瞥,竟帶有三分笑意,「這石園,我十分喜歡,明年的初秋,我準時過來接收。」
不懷好意的陰笑聲愈飄愈遠,石不華氣得擰眉。
「別作夢!即使用騙的也要騙一顆女人心讓你瞧瞧!」
第三章
天方肚白。
黑決明和四婢前後走進來,侍立一旁,半聲不哼,靜待主人告訴他們一些內情。他們一直跟隨石不華,雖然只是服侍主人的隨從和婢女,不在組織的登錄冊內,終究福禍與共。